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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地图|导航|乘车路线|律师会见

滑县看守所地址:滑县文明大道与长江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导航:滑县六中

▼家属委托律师会见电话:15824811815

▼乘车路线:滑县汽车站乘坐滑县17路公交车到运管局站下车,向东200米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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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看守所推荐会见律师:要永辉律师,滑县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咨询热线:15824811815。要永辉律师执业十五年以来办理了大量案件,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刑事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死刑辩护、申诉控告、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擅长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胜诉率高、收费合理,以专注、专心的服务理念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勤奋、敬业、务实,突出的业绩、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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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准确理解和掌握抢劫罪的法定加重情节?

如何准确理解和掌握抢劫罪的法定加重情节,是正确处理严重抢劫犯罪案件的关键。

一、《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意见》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审理抢劫案件解释》)第1条的规定为基础,明确了认定“入户抢劫”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外,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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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抢劫刑事案件意见》第2条进一步明确了如下两方面相关问题:第一,认定“入户抢劫”,要注重审查行为人“入户”的目的,将“入户抢劫”与“在户内抢劫”区别开来。以侵害户内人员的人身、财产为目的,入户后实施抢劫,包括入户实施盗窃、诈骗等犯罪而转化为抢劫的,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因访友办事等原因经户内人员允许入户后,临时起意实施抢劫,或者临时起意实施盗窃、诈骗等犯罪而转化为抢劫的,不应认定为“入户抢劫”。第二,对于部分时间从事经营、部分时间用于生活起居的场所,行为人在非营业时间强行入内抢劫或者以购物等为名骗开房门入内抢劫的,应认定为“入户抢劫”。对于部分用于经营、部分用于生活且之间有明确隔离的场所,行为人进入生活场所实施抢劫的,应认定为“入户抢劫”;如场所之间没有明确隔离,行为人在营业时间入内实施抢劫的,不认定为“入户抢劫”,但在非营业时间入内实施抢劫的,应认定为“入户抢劫”。对于以假借购物为名,进入他人经营和生活区域缺乏明显隔离的商店抢劫,在个体家庭旅馆针对旅馆主人实施的抢劫,以及子女进入父母住宅抢劫的,不宜认定构成“入户抢劫”;对于进入共同租住的房屋抢劫的行为,如果该房屋是供家庭生活且与外界相对隔离,应认定为“入户抢劫”。滑县看守所家属委托律师会见电话:1582481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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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审理抢劫刑事案件意见》第2条进一步明确了如下两方面相关问题:第一,“公共交通工具”,包括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地铁,轻轨,轮船,飞机等,不含小型出租车。对于虽不具有商业营运执照,但实际从事旅客运输的大、中型交通工具,可认定为“公共交通工具”。接送职工的单位班车、接送师生的校车等大、中型交通工具,视为“公共交通工具”。第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既包括在处于运营状态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及司售、乘务人员实施抢劫,也包括拦截运营途中的公共交通工具对旅客及司售、乘务人员实施抢劫,但不包括在未运营的公共交通工具上针对司售、乘务人员实施抢劫。以暴力、胁迫或者麻醉等手段对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特定人员实施抢劫的,一般应认定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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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银行",既包括国家银行,也包括民营银行和外国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是指银行以外的依法从事货币资金的融通和信用的机构,如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审理抢劫案件解释》第3条规定,"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是指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值得注意的是,《审理抢劫案件解释》所规定的客户的资金,是指已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客户资金。对于抢劫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营业大厅等待办理业务的客户资金的行为,不应认定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如您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致电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要永辉律师执业十五年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熟悉滑县看守所会见流程,熟知滑县公检法办案程序,可以为羁押在滑县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律师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申诉控告、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辩护专业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