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党连日点名卫福部长石崇良等人为中联致癌油品案道歉下台,蓝营将排审“政务人员法”草案,要求政务官有违法失职等行为,“应予以免职”。对此,国民党立委罗智强表示,此次毒油事件,官员有明显疏失还避谈政治责任;透过明定政务人员应为疏失而负责下台,让官员别想扯皮过关。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召委、国民党立委翁晓玲拟于下下周排审由她提案的政务人员法草案。此外,国民党立委吴宗宪及罗智强分别提出“政务人员行为基准法”草案,相关法案都在去年交付审查,如今食安风暴再起,牵涉到政务官负起政治责任的争辩,翁晓玲排审引发关注。
根据翁晓玲版本的政务人员法草案,明定政务人员得请辞,而政务官有违法、废弛职务、因案受羁押、罹病无法工作超过六个月等行为,应予以免职。
而罗智强与吴宗宪的提案则提到,政务人员因决策错误、主管政务发生重大失误等造成对台湾或人民重大损害,或疏于监督部属执行而严重影响人民权益,言行重大瑕疵影响政府形象,因健康或其他原因难以行使职权等,均应主动请辞。
翁晓玲表示,她想给政务人员可随时请辞的权利,若因表现不好,有违法失职或因犯罪、有案在身、生病而请假过久,上级长官可免职;此外,我方缺少对失职政务官的制衡制度,她指出,在瑞典跟挪威可针对单一部会首长提出不信任投票,通过则下台;我方缺少这类有效工具,目前立院通过谴责案只是政治性决议,不具法律效果,也可考虑增订“行政院长”需尊重立法院做成的政治性决议等宣示性条文。
罗智强表示,对决策错误或主管政务发生重大疏失负起政治责任,是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马政府时代发生油品食安问题,时任卫福部长邱文达主动请辞承担政治责任,此次毒油事件,官员有明显疏失,从上到下都避谈政治责任。
罗智强说,他提出政务人员行为基准法草案,以法律课予主动辞职的责任,明定政务人员应为疏失而负责下台,让官员不要想扯皮过关。吴宗宪表示,排审政务人员法草案,就是把政治责任写入法律,至于政务官该负起什么责任,不可能在这部法定完所有细节,至少先把基本红线和原则画出来,让政务官知道什么事情不能闪躲,人民也看得懂政府怎么负责。
民进党立院党团副干事长陈培瑜表示,翁晓玲提案有许多内容抄袭公务人员行政中立法,而公务人员和政务人员有许多差异,不知道翁晓玲修法的起始原因到底为何?此外,政务人员非政府专属,二十二个县市政府也有许多政务人员,且二十二个县市大多是蓝白执政,这些都跟这些地方政府沟通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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