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焦点讯(文/彭小伟)陕西榆林的马师傅,未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件,前面二次先后受到行政处罚。不过,他仍然继续从事非法营运,第三次被移送司法机关,最终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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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立案告知书中,“符合刑事立案标准”指马师傅的非法营运行为,已满足《刑法》中“非法经营罪”的立案追诉条件,因此由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后续将移送检察院、法院审理。

简单地说,马师傅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普通行政违法的范畴,达到了《刑法》规定的犯罪程度,公安机关正式启动刑事侦查程序,不再是简单罚款、扣车的行政处罚,而是要追究刑事责任(可能判刑、留下案底)。

事实上,并非榆林一地这样执行。

今年2月9日,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网信办、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联合发布,打击通过群组开展非法营运行为的通告。

通告中表示,执法部门将运用大数据手段严查长期非法营运车辆,非法营运收入达刑事立案标准的,将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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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方,主要还是以罚款为主,只是会增加罚款金额。

6月18日,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一名男子非法营运多次屡教不改,第三次落在执法人员手里。前面2次,每次都被处以5000元罚款,第3次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0元,并暂扣涉案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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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张师傅驾驶私家车接客,一年内被抓三次,累计罚款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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