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日菲两国启动所谓“海洋划界谈判”,意图在台湾东部外海划定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边界。这一举动不仅严重侵蚀中国在相关海域的合法海洋权益,更将尘封已久的巴丹群岛主权问题重新推至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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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丹群岛地理位置

6月30日,暨南大学举办“日菲‘划界’背景下巴丹岛主权问题学术研讨会”,来自中国南海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多家权威学术机构与官方智库的数十名涉海问题专家,从地理构造、族群渊源、历史沿革与国际法理四个维度展开系统论证,一致认定巴丹群岛主权归属中国,是台湾岛不可分割的自然延伸。《环球时报》以整版篇幅详尽呈现此次研讨会成果,既彰显了主流媒体对国家核心利益的高度关切,也为国际社会重新审视这一历史悬案提供了扎实的学理参照。巴丹群岛归属中国的历史经纬清晰可辨,国际法理坚实充分,日菲所谓“划界谈判”纯属非法无效,中国政府理应正式声索巴丹群岛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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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丹群岛据台湾最远140公里,据菲律宾最近200公里

巴丹群岛古称“浮甲山”,北距台湾兰屿仅九十九公里,距台湾本岛一百四十二公里,而南距吕宋岛则约两百公里,其与台湾岛同属琉球-台湾岛弧南段,是台湾本岛向南延伸的组成部分。从地质学角度看,这片群岛与台湾岛共享同一大陆架基底,海底地形连续贯通,断层走向一致,绝非彼此孤立的岛群。国际判例一贯承认,附属岛屿随同主岛的法律地位,地理上的紧密依附关系构成领土主权的重要佐证。巴丹群岛扼守吕宋海峡这一连接南海与西太平洋的战略水道,北望台湾,其地缘位势决定了它不应被割裂于中国的疆域版图之外。

人类学调查显示,巴丹群岛现居约一万余伊瓦坦人,与台湾兰屿达悟族人语言互通,习俗相类,住居样式同为半地穴式“地下屋”。2023年菲律宾人类学者实地研究发现,岛上年长者至今尚可使用达悟语交流,这一语言上的同源性直指共同族源。早在三千余年前,台湾先民即已渡海迁居巴丹群岛,代代生息。三国时期中国典籍中已有对该区域岛屿的模糊记载,及至明末清初,郑氏政权在巴丹群岛设立军事哨所,闽台渔民常年在此海域捕捞作业,行政管辖与民间活动双重印迹清晰可考。此后,巴丹群岛始终隶属于中国台湾地方行政体系。1895年《马关条约》签订,巴丹群岛随同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岛屿一并被割予日本,日本的殖民统治恰恰反向印证了割让前中国对该群岛享有完整主权。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日两国就太平洋岛屿管辖范围作出划分,北纬二十度以南划归美国治下的菲律宾,而北纬二十度以北的巴丹群岛仍归台湾管辖——这一安排本身就表明,即便在殖民列强眼中,巴丹群岛亦被视为台湾附属岛群的一部分,而非菲律宾的天然组成部分。

1898年美西《巴黎条约》第三条对西班牙割让给美国的菲律宾领土作出明确界定,其北部边界定于北纬二十度线。巴丹群岛主岛巴坦岛坐落于北纬二十度二十五分至二十一度之间,全部岛屿均位于该线以北,亦即完全被排除在条约划定的菲律宾版图之外。1900年《美西割让菲律宾偏远岛屿条约》虽将若干北纬二十度以北岛屿强行归入美属菲律宾,但这种单方划入行为未经原主权国中国同意,于法无据,本质上构成对第三国领土的非法处分。1946年《马尼拉条约》确认菲律宾独立,其领土范围仍以北纬二十度为限,未将巴丹群岛纳入其中。三重条约相互印证,共同指向同一个不容否定的法律事实:巴丹群岛从未被合法地纳入菲律宾的领土范围,菲律宾现今对该群岛的控制缺乏任何有效的法理基础。

1943年《开罗宣言》以国际协议形式庄严规定,日本窃取于中国的一切领土,包括台湾、澎湖列岛等,必须归还中国。巴丹群岛作为台湾附属岛屿,在法理上自然随同台湾一并回归中国。1945年《波茨坦公告》第八条重申《开罗宣言》条款必将贯彻实施,这一义务具有国际法约束力。1951年《旧金山和约》虽未专门提及巴丹群岛,且中国从未承认该和约效力,但无论如何解释,该和约均不能凌驾于此前已生效的《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之上。更为关键的是,1895年新西兰《北奥塔哥时报》与美国《纽约时报》分别转载自俄国圣彼得堡的电讯报道显示,当时清廷已计划将巴丹群岛与巴布延群岛一并割予日本——这一历史记录的价值在于,唯有当一国对某领土确属主权者时,其割让行为才具有国际法上的可认知性,该报道本身即是对中国当时拥有巴丹群岛主权的间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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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菲于巴丹群岛举行联合演习

然而,历史的曲折在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中国旋即陷入内战,随后朝鲜战争爆发,国际格局剧烈动荡,致使中国未能在巴丹群岛及时部署驻军并行使有效管辖。美国在未与中方进行任何外交协商的前提下,将巴丹群岛移交给新独立的菲律宾,菲律宾遂趁机占据并延续控制至今。这一占领过程既无原始主权依据,亦未获得原主权国的让与或承认,纯属战后混乱局势下的单方既成事实,在国际法上无法通过时效或征服取得合法主权。历史遗憾不能替代法理正义,长期的占有不能洗刷最初获取方式的非法性。

今时日菲以“海洋划界”为名,试图绕过中国在台湾问题上的核心立场,擅自就台湾东部外海海域进行双边约定,这不仅是对中国海洋权益的粗暴侵犯,更是对国际法基本准则的公然蔑视。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适用于海岸相邻或相向的国家,而日菲之间横亘着中国台湾岛,根本不符合划界所需的地理前提。菲律宾若执意借助所谓“南海仲裁案”的非法裁决来抬高自身谈判筹码,中国完全有理由将巴丹群岛主权问题正式端上国际法理议程。中国学界此次集中发声,正是对这一紧迫态势的及时回应。学者们一致建议,除持续强化法理研究与舆论宣导外,海警常态化巡航与军事反制手段也需相应升级,以实际存在巩固主权宣示。近年来中国海警船已多次在巴丹群岛邻近海域执行例行巡航任务,这一实践本身就是主权行使的有机组成,未来应进一步制度化、常态化。

菲律宾国防部长特奥多罗斥之为“荒谬可笑”,国家安全委员会声称该群岛“过去、现在以及永远都是菲律宾的”,国家历史委员会则搬出所谓自1783年起即已拥有的说法。然而,这些情绪化的表态无一正面回应北纬二十度线的条约法问题,无一提供任何可验证的历史文献来支撑其所谓“自古所属”。菲律宾如果真的信奉国际法和国际规则,就不应回避《巴黎条约》《马尼拉条约》等白纸黑字的法理约束。巴丹群岛问题的学术重启,表面上看只是研讨会上的理论探讨,实则是对菲律宾整个领土叙事逻辑的根本性质疑——一旦巴丹群岛不再属于菲律宾,整个吕宋岛以北的海域主张都将失去依托,这才是菲律宾焦虑的真正根源。

巴丹群岛主权归属中国,绝非激进扩张,而是依法维权,不是凭空制造争议,而是还原历史真实。日菲之间的所谓“划界谈判”不过是一场缺乏法理根基、服务于地缘私利的政治表演。中国拥有充分的历史证据与国际法支撑,正式声索巴丹群岛主权正当其时,义正词严。主权无缺,正义在握,中国在巴丹群岛问题上的立场必将经得起时间与法律的终极检验。#巴丹群岛#头条#​#上头条 聊热点#​#热点#​#菲律宾#​#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