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晚间,狮头股份(600539)发布的并购重组报告书修订稿(草案)显示,公司对重组方案进行了多项优化调整,涉及配套募集资金调减、增设应收账款补偿机制、延长业绩承诺方股份锁定期及核心人员服务期限等事项。
新修订条款有助于强化对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障,夯实重组落地后的稳健经营基础。
配套募资调减,应收账款补偿机制升级
上述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由狮头股份于2025年启动,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王旭龙琦、邓浩瑜等14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杭州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7.4399%股份,并向重庆益元、重庆益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最新公告披露,狮头股份拟将配套募集资金规模由此前的2.4亿元调减至2.2亿元。这意味着公司将以更少的配套融资推进本次重组,有助于降低配套融资发行规模,减少对现有股东权益的摊薄影响,体现公司对融资规模和交易结构的审慎安排。
同时,新方案对并购标的业绩承诺方提出了更严格的约束条件,增设应收账款补偿机制,延长了业绩承诺方股份锁定期。
此前,狮头股份仅设置了一期应收账款收回补偿安排,即针对利珀科技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账面净额,若截至2027年12月31日回收率不足85%,补偿义务方需以现金进行差额补偿。最新修订后的并购草案增设了第二期,针对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应收账款,若截至2029年12月31日回收率不足85%,同样触发现金补偿义务。此举进一步降低了标的公司利珀科技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对上市公司的潜在影响。
延长股份锁定期与创始人服务期限,夯实长期发展基础
基于上述新增应收账款补偿约定,新修订后的并购方案相应延长了业绩承诺方股份锁定期,将业绩承诺方利益与上市公司长期发展深度绑定。
根据调整后的解锁安排,王旭龙琦和邓浩瑜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分三期解锁:第一期在2027年度届满且2026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完成后解锁40%;第二期在2026及2027年度业绩承诺累计实现情况专项报告出具,以及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减值测试补偿义务、第一期应收账款收回补偿义务完成后解锁80%;第三期在全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减值测试补偿义务及应收账款收回补偿义务完成后解锁100%。
利珀投资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狮头股份股权的71.5223%也按上述节奏分期解锁。
为了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能够更高效地整合标的资产,利珀科技实控人王旭龙琦承诺确保其本人在利珀科技或其下属公司持续任职至业绩承诺期满后满48个月,较此前的24个月延长两年。该安排不仅增强了核心人员稳定预期,也有助于延续标的公司原有技术、客户和项目管理能力,为交易后业务协同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基础。
总体来看,本次方案调整围绕“降低上市公司风险、强化业绩兑现约束、保障标的持续经营稳定”三个维度展开,在降低摊薄影响、防范应收账款回收风险、绑定核心团队利益等方面均作出了针对性安排,体现出公司在推进重组过程中对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和交易后整合风险防范的进一步重视。
并购标的首年业绩承诺完成,重组事项仍在审核进程中
公开资料显示,狮头股份上述并购重组项目已于2025年9月获上交所受理,同年11月完成首轮审核问询回复,审核工作稳步推进。
不过,今年以来,受申报材料时效性到期影响,该重组项目两度触发程序性中止审核。2026年2月28日,因财务资料过期项目首次中止审核,狮头股份于4月底完成财务数据更新并恢复审核。5月31日,因评估报告有效期于5月30日到期需加期评估,公司再次收到上交所中止审核通知。目前,公司已完成加期评估及申请文件更新等相关工作,后续将根据审核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利珀科技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深耕工业机器视觉领域,掌握工业视觉经典算法、AI算法、计算成像等核心技术,产品覆盖光伏、显示、半导体、锂电等高端制造场景,赛道前景广阔、技术壁垒突出。交易完成后,狮头股份将从传统电商服务业务战略转型为“电商服务+机器视觉”双主业格局,打开新的成长空间。
据此前披露,利珀科技2025年度已实现业绩承诺口径净利润3410.35万元,超过原协议约定的2025年度承诺净利润3300万元。
本次重组事项恢复审核后,仍须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能否最终取得批准及后续进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狮头股份表示,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CIS)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