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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洋县城区北环路货车闯禁行电子抓拍设备的公告

r牛哥

为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现就禁止货运车辆在洋县城区北环路通行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限行路段

洋县城区北环路(朱鹮大道路口至东二环路路口)。

二、禁限行车辆类型

1.中型载货汽车、重型载货汽车、重型挂车、中型挂车、专项作业车等各类大型货运车辆;

2.危化品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含运输砂石料、渣土车)、特殊结构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

三、禁限行时间

每日07:00至22:00。

四、启用禁限行抓拍设备点位

1.北环路与东二环路卡口;

2.北环路与梨园大道卡口;

3.北环路与武康路卡口;

4.北环路与唐塔路卡口;

5.北环路与西环路卡口;

6.晋昌路与朱鹮大道卡口。

五、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

因生产生活、工程建设等确需在禁限行区域通行的货运车辆,车辆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办理城市货车电子通行码。

办理流程:登录“交管12123” → 点击上方“电子证件凭证” → 点击“电子凭证” → 点击“货车通行码”,后续按提示逐步上传相关资料。

六、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或未按所申领临时通行码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动抓拍,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违法处理地点设在洋县政务服务中心(洋县真符路6号),也可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违法业务查询、自主处理。

七、施行时间

1.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5日。公示期内,对电子警察抓拍确认的货运车辆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交通违法行为,仅作警告教育处理,不予处罚。

2.正式处罚期:自2026年7月26日起,电子警察设备正式投入执法,对所有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规定的货运车辆,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处罚。

请广大货运车辆驾驶人及群众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规范通行行为,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洋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