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个新闻,说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惠某某,将入职安徽大学文学院教学科研岗。
名单公示时间是2026年7月6日。
惠某某,新闻报道里都没有写具体的名字。感觉这真是难为读者了,只知道惠某某姓惠,不知道她或他叫什么,连性别都是未知的。
新闻报道里贴出了公示的安徽大学2026年拟录用人员名单,但是全部人员信息都打了马赛克。
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安徽大学2026年拟录用人员名单要打上马赛克,安徽大学都已经公示了,新闻报道有必要这么隐藏信息吗?
这个公示期只有七天。所以今天还没有截止。我到安徽大学官网查了一下,显示“您没有权限访问”。需要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才能查看安徽大学2026年拟录用人员名单。
真牛啊。
说好的公示,难道因为惠某某有了问题,其他名单都要隐藏了吗?
接下来更神奇的事也是有的,注意是“记者从多方信源核实”,才知道拟录用名单中的惠某某和被《戏剧艺术》撤稿的是同一人。
连记者都要从多方信源核实,所以安徽大学如果也要核实惠某某的情况,是不是同样要从多方信源才能核实?
安徽大学对采访的记者的回复是:“待公示期结束之后,会对各个渠道反馈的信息启动核查程序。”
这个有意思,假设如果没有人对惠某某的事进行反馈,那就会正式录用惠某某了。
惠某某的论文是发表在《戏剧艺术》2026年6月第3期上,题目为《夏洛特·吉尔曼的性别—经济关系理论与现代戏剧中的妇女问题》。
最终《戏剧艺术》核实认为原来是对Andrew Tolle的硕士学位论文Charlotte Perkins Gilman: Naturalist Playwright (University of North Texas, May 2012)的逐字翻译。
没想到惠某某这么厉害,只要能翻译论文,就可以在《戏剧艺术》发表论文了,还能署上自己的名字。
奇怪之处在于一个博士生居然要去全文抄袭一个硕士生的论文。这说明了什么?一部分博士生的水平还不如人家一个硕士生的水平。
当事人惠某某对此表示了歉意,并主动撤回了稿件。看来惠某某是看新闻的人。
《戏剧艺术》撤回稿件的时间是2026年6月。
有可能的情况是,惠某某在论文撤稿之前就申请了安徽大学的教学科研岗位,所以安徽大学有点后知后觉。
这里面的情况与我一开始质疑的情况有点类似,因为只知道新闻报道了惠某某,压根不知道这个惠某某叫什么,所以安徽大学没有注意到《戏剧艺术》因学术不端撤回了惠某某的稿件。
那么因为出现了上面这些情况,所以我的建议也就来了。
应该建立一个公益性质的第三方学术不端网站。在这个网站上,对于所有学术不端的硕士和博士公开全名、学校和专业以及学术不端的具体行为。
要不然非涉事的大学在招聘教师时如何去权威网站进行核查呢?必须有一个权威的公益性质的网站可供查询,这样可以在应聘阶段就排除掉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人。
如果像采访新闻的记者一样多方核实才能知道有人学术不端的话,岂不是无形之中增加了核实的难度以及浪费了公共资源?
所以完完全全可以把所有学术不端人员直接公开公示,一来让人容易查询,二来也可以对学术不端行为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
第二个建议,如果这个网站不能做,那么一旦发生学术不端行为,应该向全社会或者至少所有的学术期刊杂志、大学、各科研机构公开真实姓名及其学校、专业、具体的学术不端行为,新闻报道时不应该隐藏姓名,搞得要多方查资料才能找到全名。而且也有可能哪一天这些信息被删除了,那么去哪儿查找这些资料呢?
第三个建议,涉事大学对于学术不端行为应该及时撤销当事学生的学位或毕业证。假设涉事大学对惠某某的学位或毕业证及时撤销了,那么其他机构在录用时就会考虑这一事项,追问为什么会被撤销学位或毕业证。当然如果涉事的论文不是毕业论文,那也达不到撤销学位或毕业证的条件。所以这第三个方法也不是很有效。
关键在于有一个第三方的网站,大家都可以查到。或者一旦有了学术不端行为,所有的科研机构都能同步收到信息。但是要让所有科研机构收到这一信息也是非常耗时的,因为单单是对科研机构进行统计也是一个非常耗时的事情。
所以有一个公布学术不端的第三方网站是最好的。
希望所有科研人员认真对待学术,一心一意做原创的学术研究,不要抄袭和剽窃。
(陈语丝写于202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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