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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林州融媒)

门楣上的文化瑰宝

匾额作为中华民族独特的民俗文化精品,以凝练的诗文、精湛的书法和深远的寓意,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辞赋诗文、书法篆刻、建筑艺术融为一体,集字、印、雕、色的大成,述说着上千年的历史,被称为“古建筑的灵魂”。

提到匾额,许多人可能觉得很陌生。但如果说到老字号商铺“稻香村”“张一元”,再说到皇宫寺庙的“太和殿”“雍和宫”,就会感到匾额离我们并不远。它既是一种文化载体,也是一种传统象征,既是人文风景,更是历史印记。

匾额兴起于先秦,历经两千余年沉淀与打磨,成为我国传统文化中一个自成体系的分支。匾额简称为匾,古代“匾”写作“扁”。汉代许慎《说文解字》对“扁”作了如下解释:“扁,署也,从户册。户册者,署门户之文也。”即点出了匾额作为“建筑命名”的原始功能。

匾额习俗的形成源于古人对门的重视。在古代,门被称为“衡门”,是一种领地的标识,我国一些少数民族至今仍然保留着在衡门上放置猎物作为其领地标识的风俗。当部落发展成为国家,氏族首领化家为国,衡门上的标志也简化成为文字,成为国号。我国古代第二个奴隶制王朝商朝的国号为商,《诗·商颂·玄鸟》中曾说“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商”字的甲骨文极像衡门之上放置鸟牲。

中国的古建筑,凡楼、台、亭、阁,或轩、榭、堂、馆,匾额是不可缺少的装饰品,相当于古建筑的眼睛。由于匾额在建筑物中占据了显耀的位置,因此极受古人重视。

匾额广泛流传,由官方传至民间是从唐末开始的。当时里坊制度被废除,百姓可以临街开店,挂出各自的匾额来招揽生意。到了宋代,商品经济繁荣,匾额就更多了。

俗语道“创出金字招牌,买卖找上门来”,流入民间的匾额逐渐成了商家的招牌、店铺的品牌。著名的招牌,实际上也就是著名的商标,它往往同优质的商品联系在一起,同顾客的认同感、信任感联系在一起。

20世纪30年代,上海老字号童涵春堂曾因债台高筑,不得不把部分产权出售,经过出、受盘人双方协商,在出盘的时候,将招牌这块无形资产作价80万两白银,折合112万银圆,可见名店招牌的珍贵。

除了为建筑物和商铺“标识名称”外,匾额在古代还是宣扬教化的重要传播媒介,宣扬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念,维护社会秩序和规范伦理道德。

明清之际,牌坊匾额成为最高统治者褒奖功德孝贤的重要形式,需经皇帝降旨或恩准才能建造,在正楼檐下和顶枋之上的正中间建有一个小龛,内有一块小石板,上镌“圣旨”“恩荣”等字样。

清朝律例规定,匾额作为一项特殊的旌表物品赏赐给寿民,从而使得匾额被广泛运用到祝寿之中。据说,乾隆登基后的第一块匾,赐予了山东按察使黄叔琳,因其母吴氏年近九十,赐“德门寿母”额,而且在其执政的六十年中,凡朝臣七十寿诞,要员父母八十、九十高寿,乾隆都不忘题匾赐㔶以彰庆贺。他的做法深深影响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等多位皇帝,使得老人祝寿匾在清代成为一时风尚,至今仍有大量实物留存。

(选自《人民周刊》,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