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游客朋友们:
为切实保障漯河市“城市音乐汇”活动现场秩序、人员安全与活动顺利举办,有效防范低空飞行安全风险,杜绝无人机“黑飞”等违法飞行引发安全事故、秩序扰乱等行为,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活动期间无人机飞行管控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6年漯河市“城市音乐汇”每期活动全过程(具体时间以漯河市“城市音乐汇”活动公告为准)
二、管控区域
活动举办地点(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区红枫广场)及周边1公里范围
三、管控要求
1.漯河市“城市音乐汇”每期活动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在管控区域内的无人机飞行,必须提前向国家无人驾驶综合管理平台UOM系统申报,并向属地公安机关备案(备案联系人:闫艺菲15639578098)。未经申报审批许可,一律不得飞行。
2.已获批许可飞行的无人机,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飞行管理规定,全程服从现场公安、安保及活动主办方的统一指挥调度,严格在指定空域、规定时段、既定航线内开展作业,不得擅自变更飞行计划、扩大飞行范围、超高飞行等情况。
3.所有参与飞行作业的人员,须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核查工作,如实提供飞行审批手续、设备信息等相关资料,自觉遵守活动现场各项管理规定。
四、法律责任
凡违反无人机安全飞行相关法律法规,未提前申报、未经许可擅自违法违规飞行的,将联合公安机关依法采取迫降、拦截、暂扣飞行设备等管控措施;对扰乱活动现场公共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相关规定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活动中断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活动咨询电话: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15936618888
团市委17737639990
市沙澧河建设运行保障中心15139539777
漯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共青团漯河市委
漯河市沙澧河建设运行保障中心
202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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