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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花6万买的新车,结果一次都没开,就成水泡车了”。

事情起因是河南新乡女子(韩女士)刚和丈夫花了6万元订购一辆新车,结果前两天突然下大雨,车子在4S店里被水淹了,直接变成了水泡车。

店里的销售经理态度热情却强硬,表示车子已经全部交付完毕,让韩女士自己报保险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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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女士当即就不愿意了,凭什么在店里出的事,结果却让消费者来买单,她当即联系了媒体出面调解,网友炸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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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6万买的新车成水泡车:事情经过

这事放在谁身上谁能不憋屈,一家人满心欢喜的期待新车,结果一次都没开呢就变成水泡车了,店里竟然还不负责,让自己去报保险。

韩女士向记者讲述事情的经过,7月3日韩女士和家人在新乡长垣长安4S店看中了一款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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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就花费6万元订购了,并且当场也签订正规购车买卖合同。

购车时,4S店明确承诺包含包上牌、代办手续等全套服务,无需车主费心办理,韩女士当时还很满意,觉得省了不少力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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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没想到出意外了。

按照当时双方约定,因为需要办理车牌,所以车辆得需要暂时留在4S店内,由工作人员统一办理上牌、核验、登记等后续手续。

等到全部流程办完之后,店里的工作人员会通知韩女士来店里正式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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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有店家的承诺和保障,韩女士选完车牌、核对完车辆信息后,跟家人就放心的离开了。

这辆车子她和家人连开都没开,也没启动过,就是因为放心这家店,所以才将车子全权交给他们处理。

而这辆车子一直就在店里存放,由店里的工作人员直接负保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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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7月7日,韩女士收到了店里打来的电话,说车子被水给泡了,让韩女士赶紧报保险处理。

韩女士一听见这消息都蒙圈了,好端端的车子怎么被水泡了,这可是自家的新车啊。

他们一行人赶紧前往店里去查看,没想到前一天晚上的雨太大,把店铺地势低的地方都淹了,而韩女士的小车正好停放在地势低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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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车子就不幸的进水了,这期间没有工作人员开走处理,直到第二天他们来上班才发现这个情况,但是已经为之已晚了。

车子里面已经全部进水被泡了,内饰、线路、底盘多处都进水受损,妥妥变成了行业内定义的水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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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变成水泡车,韩女士和家人已经很无语了,想着只要店里负责解决就行,结果店里的解决方法让韩女士更生气了。

他们竟然让车主自己报保险维修,他们不负责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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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如果韩女士报保险的话,不一定会全部理赔,可能只会赔部分损失,并且第二年的保费是要上涨的。

这些损失谁来承担呢,自己明明花的是新车的钱,一来二去却亏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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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表示不可控因素

韩女士的诉求很清楚,她表示:“车我压根就没开走,方向盘都没摸过,全程在店里保管,店里负责手续,出了问题凭什么让我承担?我花全款买的是全新车,不是泡水事故车,要么给我换一台全新车,要么全额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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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韩女士的诉求很正常,谁都不愿意新车变成事故车,在她看来就是店里工作人员的失职,没有尽好保管义务,出了问题还让车主自己承担。

这不就相当于顾客买了一份蛋糕,结果蛋糕还没送到手,在店里就给摔了,商家还让顾客自己承担,根本没有这个道理。

结果店里的态度也很坚定,工作人员表示这台车交付程序已经全部走完了,他们已经将车交给客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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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没想到这期间下雨,虽然不属于天灾,但是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他们不应该承担责任。

好家伙,这个经理是会甩锅的,什么叫不可抗力因素,下雨确实无法阻止,但是挪车是不是可以做到呢,明明就是工作失职,结果甩锅给天气。

韩女士拿出合同,直接表示合同上很清楚,店里负责给车上牌,现在新车在店里出现问题,就应该店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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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表示,她确实也能理解客户的心情,毕竟谁也不想发生这样的事,这次车辆受损是突发暴雨导致,属于不可抗力,门店不存在管理过错。

经理最后退一步表示,店铺可以免费把车辆维修完好、清理积水、更换受损配件,再额外赠送基础保养作为补偿,但不会答应换新车或者退车这种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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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还是在推卸责任么,虽说天气不可控制,但是车子是可以控制的,工作人员也可以查看天气预报,这些他们都没有做到位。

如果早早的查看了天气,并且将韩女士的车安放妥善,这样的事完全可以避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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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女士这么相信工作人员,结果他们辜负了人家的信任,事后也不积极承担责任,反而想着甩锅。

韩女士的老公表示,自己连车钥匙都没拿走,都交给工作人员保管了,现在经理把责任甩给自己,如果自己当时把车开走了,就不能让车子被水给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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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就是没有把客户的车放在心里,如果尽到了查看义务,车子也不会被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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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争执不下,对于这辆车到底是车主负责还是店里负责,记者当场联系了律师。

律师说的很清楚,合同属于实践合同,是需要交付的,在这期间,谁保管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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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经理还是不肯认下这个损失,跟律师开始掰扯起来,说这辆车的交付手续已经全部给客户了,客户当天不想出临牌的费用,这才把车留在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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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直接回怼:“那你们店铺可以拒绝啊,要求必须把车开走,你们没有拒绝就属于你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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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对这件事的看法基本上也是站在韩女士这边,觉得4S店确实应该负责,人家好好的新车,保管失误被泡了,凭啥让车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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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这件事就算起诉闹到法庭上,相信也是4S店的失误,毕竟车牌都没上呢,既然他们负责上牌,就得负责这期间保管好车辆。

律师对这件事也说的很明确,店里不想保管完全可以拒绝将车留在店里,既然没有拒绝就得承担责任。

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