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这份重磅蓝图明确释放出一个关键信号:我国将加快补齐“新三样”等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短板。过去,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作为“新三样”,是中国制造闪耀全球的名片。然而,“十五五”时期我国将进入“新三样”设备规模化退役阶段。如何打通全生命周期,让这些高精尖产品安全、合规地进入绿色循环体系?我国的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标准如何与国际规则接轨,实现“双向互认”?面对再生材料成本高昂的现实,政策又该如何破局,让下游企业真正愿意“为循环买单”?本期节目,我们特别邀请到了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副院长么新,为网友们逐一解惑。
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副院长么新接受中国网《中国访谈》专访。(摄影:杨佳)
中国网:么院长您好!欢迎您做客中国网《中国访谈》节目。
么新:各位网友大家好!
中国网:《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中明确,加快补齐动力电池、光伏、风电装备“新三样”等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短板。国家为什么要单独把“新三样”固废循环作为重中之重?
么新:刚刚发布的《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是我国连续第四份国家级循环经济五年规划。这个规划最大的特点和亮点就是把“新三样”固废作为一个独立的品类,在规划中进行了制度安排和整体的设计。那为什么要在这个阶段把这几个品类的固废单独抽出来呢?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看。
第一,包括动力电池、风电、光伏在内的新能源产业在未来会迎来很大的发展。2025年,我国宣布了2035年碳减排的自主贡献目标。根据这个目标推算,我们国家风电光伏的总装机到2035年会达到36亿千瓦,是2020年的6倍以上,这说明包括新能源汽车等新能源产业在内的降碳产业在未来会迎来一个很大的发展周期和风口期。
第二,历经过去二十多年的发展,我们国家的一些新能源产业都到了退役高峰期的临界点。因为动力电池一般寿命是8年,风电的寿命一般是20年,光伏组件的寿命一般是20—25年。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出台,我们预计“十五五”时期就应该迎来第一个报废的高峰期,有关专家测算,到2030年,我国动力电池年退役量就会超过100万吨,风电叶片会超过50万吨,光伏组件会超过150万吨,甚至有的专家推测超过200万吨。这样大量的物资退役,不光是我们国家,全球都还没有针对这些品类的一套独立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也面临着利用回收体系不健全、利用的技术路径不够、资源化回收不充分等问题。所以,这次规划把“新三样”固废循环利用作为突破口和总抓手,提出了系列的政策安排。
中国网:“十五五”时期,要让这些“新三样”产品真正安全、合规地进入到绿色循环体系,您认为该如何打通它的全生命周期?核心的突破口又在哪里?
么新:“新三样”固废和传统固废既有相似性也有差异性。相似性都是来自我们消费后的固体废物,面临的问题都是如何规范回收和提高它的利用价值;差异性是因为“新三样”固废里面蕴含了更多的再生资源和材料,比如钴、镍、锂,风机里也会有一些稀土元素。如何解决它们回收和高效利用的短板呢?我认为应该概括为9个字:体系化、规范化、信息化。
体系化怎么理解?我们过往研究固废的利用问题都是关注它废弃以后如何建立回收体系,如何实现更高价值的利用。在这个规划里,对“新三样”固废做了更全面的政策设计,从产品设计和生产角度就开始提出相应的要求,把绿色设计和全过程控制作为非常重要的政策切入点。例如在设计源头,就应该做一些易拆卸的设计,像一体化结构的动力电池和汽车,很难拆解;比如风电的一个叶片很多都超过100米长,难以进行切割、破碎。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对生产企业提出要求,让他们提前考虑这些问题。所以,我觉得本次规划的一个很大的特点是从全生命周期的角度,从它的设计者、生产者、使用者、消费者,也包括后端回收和利用的主体进行了全体系的政策设计。
从规范化角度,最重要的就是找到它的责任主体。现在国家已经把动力电池的责任主体界定为生产者,并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每个动力电池的生产都包含了很多链条。如果想对它进行编码、生态设计和标识,那么只有生产者才能够最了解它的组成,也最有能力来促进它的回收。而对于风电、光伏而言,今年3月份国家刚刚出台的生态环境法典把责任主体界定为法定企业,这也非常符合行业发展的现实情况,因为随着产品交售,生产者实际上已经把所有权转移到了发电企业,由发电企业处理自身的资产。而我们国家集中式的风电和光伏电站很多都属于中央企业、大型发电企业。由它们整体地对集团所有的风电光伏设备来进行统一的规划和管理,也是最能够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的。
当然,信息化也非常重要。因为这涉及如何证明动力电池去了哪里、动力电池是否进了规范企业的手里,以及光伏组件是否得到了安全的处理。通过信息化对产品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追溯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安排,在规划里的不同章节都对相关内容做了部署和安排。
中国网:我们关注到,规划鼓励扩大再生材料应用规模,但是部分再生材料的成本可能高于原生材料。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您认为该如何让企业愿意为循环买单?
么新: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其实最关键的是两个能力。第一就是有循环经济的供给能力。参考国家过往实施的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资源综合利用的“双百工程”,就是先要由企业把资源收回来,并变成新的产品。但同样重要的是,我们也要有再生资源的消纳能力。所以,推动再生材料的更高比例、更高规模的利用,就是当前国家让循环经济形成更大规模的关键抓手。您刚刚提出的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再生材料有不同的利用方式,如果是一些降级、改性使用的,可能它的成本会比原生的要便宜,但是一般它的质量可能达不到原生的要求。
那么随着我们国家迈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发展,我们也要求把再生材料用到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地方,比如推动再生材料的原级循环,如果要达到这样的水平,实际上对它的回收体系、利用技术,包括对产品去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确实再生材料价格会和原生材料价格形成倒挂。
对此,我觉得要解决两个关键问题。首先就是解决企业为什么要用,作为生产企业为什么要用一个更高成本的东西。我认为,解铃还须系铃人,要想回答也很容易:第一,政府要推动企业用,甚至要求企业用;第二,下游的消费者希望企业用;第三,从企业自身合规化的角度,它愿意用,把这三处理好就能够解决企业为什么去用。
规划里也提出,政府会把通过认证的再生材料纳入政府采购中,鼓励、指引、引导我们的汽车、家电和日化行业推动更高比例的再生材料使用,要让他们按照行业制定的行动方案和行动计划。这些都是政府的力量。
从下游的角度,我们要让我们广大消费者深切地感受到再生材料不仅没有降低产品质量,同时还是绿色消费的新时尚,因为它更加低碳,产品不使用原生的矿产和资源,对我们的生态环境有更好的保护。
从企业自身的角度,我们可以注意到,证监会提出关于上市公司ESG(环境、社会和治理)的披露规则,国资委也出台了关于央企的ESG披露规则,上交所和深交所都有关于具体的ESG披露的指引。所以,我们应该把这些企业的再生材料的利用、使用也进行披露和公开,这样也促使企业完成自身绿色转型和履行社会责任,从而解决企业为什么要用。
当然,对于企业为什么要用还有另外一个角度。“什么”指的是再生材料,企业也要知道用的再生材料是不是真正的再生材料。这就离不开数字化和信息化的工具,要对再生材料进行全程的追溯,让生产企业可以放心地用,不仅发现产品质量能达到原生新品的要求,同时也能证明自己用的是切切实实的再生材料,哪怕付出了一部分的绿色溢价,也是为了改善生态环境,建设一个更美好的中国、更美丽的星球做出了贡献。只有这个链条的所有参与主体都能够认识到这个问题,我们的再生材料利用水平才能够提升到更高的位置。
图为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副院长么新。(摄影:杨佳)
中国网:规划中还提到了一个关键的管理制度,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您认为这种可信追溯体系的建立,对于循环经济全链条来说,会带来哪些利好和实际改变?
么新:这个制度,就是解决“新三样”固废循环里的一个核心支撑制度。从大的背景看,不光循环经济,实际上经济社会的各方面都进入了信息化、数字化,甚至于人工智能化的发展阶段。对于循环经济而言,它的“可信追溯”也是解决循环经济最大短板的一个关键问题。过去二十余年,我们的循环经济发展实际上主要是在关注“量的增长”。
未来的二十年,我们就要往“质的提升”来进行转型。那么如何实现质的提升呢?这里面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解决循环经济的真实性,解决真实性的一个关键就是要实现它的可信追溯。
动力电池是现在循环经济的一个关键品种,也是循环经济数智化转型非常重要的一个切入点,它包含了数字标签、数字标识、数据信息体系,以及和数字化转型相关的配套制度体系。不久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所以,每个制度的出台和实施,实际上都会对整个循环经济的质量转型、整体发展,以及更高质量的发展带来很大的影响。
未来我们可以预期,不光在动力电池领域我们会推动“数字身份证”,实际在未来更多的品类上,包括风电、光伏,甚至于汽车、家电,这样的一些富含了很多稀贵金属和关键原材料的可循环利用产品,未来可能都会建立这样一套管理制度和体系,推动循环经济往更高维度发展提升。
中国网:那我们再来关注一下产品“出海”的挑战。当前,国际绿色贸易壁垒加剧,比如欧盟的全新循环经济法规、碳关税、新电池法,严格要求了“数字产品护照”、再生材料的使用比例等。您认为,我们的标准该如何与欧盟等国际标准实现“双向互认”,真正助力中国新能源汽车、光伏设备等产品“出海”?
么新:在2020年以后,以欧盟为代表的全球发达经济体都把循环经济放到了非常重要的位置。在这个背景下,他们提出以DPP(数字产品护照)为核心的数字产品护照制度,这个制度目前还在发展演进过程中,现在还没有一个全景化的、非常清晰的、落地的路线图。根据欧盟现在的一些规定,应该会在今明年率先在纺织品、玩具、动力电池等行业引入这样的制度。
毋庸讳言,这样的制度对于国内,特别是希望进入欧盟市场的一些生产企业来说,首先要解决合规性的问题。对此,我觉得有两个关键,第一是要回应欧盟对数据真实性的诉求,第二也要回应中国企业对数据安全的一些关切。这两个我觉得是同等重要的,虽然欧盟是作为全球最大的绿色产品的消纳市场,但是我们作为全球最大的绿色产品供应的经济体,在两者之间应该率先推动基石标准和认证体系规则的互认。
我认为,在最低的标准上互认是没有问题的,因为不管欧盟推动的DPP,还是我们做的“再生追溯”都是基于ISO(国际标准化组织)关于追溯以及数据安全和数据可信的国际标准。只不过在这些国际标准的基础上,不同国家衍生出了各自的管理制度。据我了解,在中欧对话的框架下一直有标准互认、结果互认的相关内容。不久前,我也随同国合会(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的代表团去了欧盟,并和欧盟相关的官员做了交流。
我们感觉,欧盟推动的这样一套标准和认证体系是离不开中国企业的参与的,因为往上追溯的很多数据,包括产品材料的信息都离不开中国的供应链,欧盟的一些研究机构也一直在和国内的机构进行交流。所以,请国内的企业放心,相关的这些第三方、我们国家相关的政府部门,以及欧盟和其他我们的目标国家都在推动建立关于DPP和绿色低碳的底层认证规则的互认。
中国网:也就是说我们的标准并不是一定要依照他们的标准来去生产我们的产品,未来我们的供应链、产业链在那边比较成熟的话,他们的标准也会参考我们的一些产品的规格?
么新:现在我们追溯的标准已经超过了欧盟。比如涉及到再生材料,欧盟就是基于第三方和企业自我声明的方式,而在国内,现在一些品类已经可以实现全链条100%的追溯。欧盟也在和我们交流,他们认为我们国内的一些规则、标准也很值得他们借鉴。
中国网:规划定下了一个长期的目标:到2030年,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要达到8万亿元。那么您认为,这8万亿元的产业空间将如何重塑我国的产业结构?
么新:在这个规划里面,特别振奋人心的目标就是两个数,一个就是您刚才说到的,我们的产值要达到8万亿;第二个就是我们主要的再生资源回收量要达到5.1亿吨。那这是个什么概念呢?我们大概算了一下,5.1亿吨相当于现在世界上美国+欧盟+日本+印度+澳大利亚这些国家全部的再生材料的回收总量,也就是说到2030年,我们就会建设成为全球最大的循环经济的产业体系。当然,这也和我们国家有完善的产业门类,同时供应了全球很大比例的这样一些产品是直接关联的。
从积极的方面看,随着8万亿元这个目标的实现,我们国家再生资源对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安全的支撑作用将有着积极影响。目前,我们已经有20%以上的钢铁是来自再生钢铁;30%以上有色金属来自再生铜铝铅锌;60%以上的纸都是来自再生资源。随着未来5年的发展,我们的循环经济以及再生资源的回收循环对我们国家的资源供应保障的作用会发挥得更加充分。
同时,我们看到从5万亿到8万亿的这样一个跃升,年化增长率会超过12%,甚至达到14%。同期的“十五五”经济增长预期目标大概在5%左右,说明这样的产业在未来五年内还是会呈现正常经济增速1倍以上的快速发展态势,这里面孕育着很多新的经济发展的机会和空间。
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它还有很大的潜力,虽然8万亿元听起来是很大的目标,但是我们2025年全国的矿产资源的产值就是32.7万亿元,到2030年肯定这个数值会更大。所以从我们国家自身来看,循环经济在整个矿产资源的比例里只有四分之一,它还有很多可以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反观部分发达国家,他们的再生资源,例如钢铁、有色金属,在整个供给中的比例都超过了50%。当然,这和我们国家的整个社会资源蓄积量很有关。
所以,对于我们的国家产业而言,第一它有很强的支撑;第二它自身还有很大的发展;第三,即使发展了,未来还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中国网:相信未来随着《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的落地,循环经济将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绿色动能。感谢么院长为我们分享您的精彩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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