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老达子
本文共3165字,阅读时长大约6分钟
前言
成都春熙路一处不起眼的后院里,早年立着一棵歪脖子老桑树。树干上全是粗糙的绳口,是粗麻绳年复一年勒出来的。不知多少个从乡下骗来的年轻女孩,被捆住手脚吊上这棵树。这就是当年的春熙院,老鸨苏茂华驯服被骗女孩的刑场。
刚开始,刚烈的女孩还会哭喊、绝食、撞墙。可没过几天,她们就会跪到地上,哭着求老鸨让自己去接客。不是天生骨头软,是那棵桑树、那只算盘,加上一整套看不见伤痕的驯服法子,一块儿拼成了一台能把活人榨成干尸的机器。
今天老达子就来跟大家聊聊,旧时代青楼里这套不见血的驯人术,到底是怎么把一个大活人,一点点逼到自己开口求接客~
为什么驯服商品不能见血?
在老鸨苏茂华的眼里,十四岁的康小妹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是一件花了大价钱买回来的商品。既然是商品,那就得讲究卖相。
康小妹在被骗进春熙院的第一天,因为拼死反抗,被苏茂华命人捆了个结实。打手们嫌她哭喊得烦人,用破布塞住她的嘴,拽着她的两只脚,让她的脑袋一阶一阶磕着砖地,一直拖到后院的歪脖子大桑树下。绳子往树杈上一扔,康小妹就被吊在半空,皮鞭像雨点一样砸下来,把她的破棉袄打成了一缕缕的碎布。她浑身皮开肉绽,直接昏死过去。
苏茂华很快就停下了皮鞭,因为一味地暴打,把人打残了、打死了,或者在脸上、身上留下永久的伤痕,这件商品就卖不出好价钱了。她需要的是一种既能彻底摧毁女孩自尊,又不会在皮肤表面留下任何伤痕的法门。
打完皮鞭后,康小妹被扔进了一个阴暗潮湿、只有柜子大小的壁橱里。这里没有光线,没有声音,不给一滴水,不给一口饭。在黑暗和死寂中,时间感会彻底错乱,恐惧会被无限放大。这种利用黑暗和饥饿进行的感官剥夺,能在极短的时间内让一个精神正常的人产生严重的幻觉,彻底瓦解心理防线。
苏茂华让人弄来一只饿得发慌的野猫,塞进康小妹的棉裤里,接着用粗绳子把裤腰和两只裤脚死死扎紧。然后,打手们挥舞着皮鞭,开始猛抽那条棉裤。
裤子里的野猫疼疯了,在狭窄的空间里歇斯底里地乱抓乱咬。尖锐的猫爪和牙齿深深地抠进康小妹大腿的肉里,疼得她撕心裂肺地惨叫。而围观的打手和老鸨却在一边嘻嘻哈哈地看热闹。他们管这叫“打猫不打人”。
这种刑罚的残忍之处在于,野猫造成的抓伤和咬伤都在大腿内侧等隐秘部位,而且伤口细碎。等过个两天,伤口结了痂,女孩穿上旗袍,在脸上敷上厚厚的脂粉,外人根本看不出刚受过酷刑,照样可以出来见客。
旧社会折磨女人的法子,最阴毒的地方往往不在见血的皮肉之苦,而在那些不见伤痕、却能一点点毁掉一个魂魄的软手段。它不伤皮肉,却能把一个人的自尊连根拔起,让人在极度痛苦与绝望中,逐渐失去做人的基本感知与尊严。
在黑暗里饿到第三天,闻着外面飘进来的饭菜香,一闭眼全是猫爪子的康小妹终于崩溃了。用尽最后的力气拍着壁橱的门,哭喊着叫老鸨妈,求老鸨给一口饭,愿意听话接客。
你呼吸的每一口空气,都在计价
在春熙院里,只要点过一次头,答应接客,老鸨就会拿出一本厚厚的账本。这本账,在行业里被叫做“阎王账”,又叫缠头债。
在老鸨的算盘里,康小妹不是在挣钱,而是在源源不断地欠钱。
刚开始,老鸨会算一笔入门费。苏茂华买她花了多少法币,这笔钱要直接记在康小妹的名下,算作欠青楼的身价银。接着,康小妹挨打后抹的红药水、跌打药,是医药费;每天吃的那碗冷饭,是伙食费;住的那个连身子都伸不直的壁橱,要算房租;甚至连那只用来折磨她的饿猫,都要折算成工具折旧费和饲料费。
更关键的是,为了能去见客,苏茂华会精心地给她打扮。买一件新旗袍、擦一点廉价的雪花膏、插一朵头花,这些东西的钱在账本里都会翻上好几倍。
这种利滚利的复式记账,在明清两代就已经非常成熟。当时的青楼老鸨买来民间的幼女,教她们歌舞,等她们长大了,逼她们接客。女孩们每天挣的钱,老鸨要抽走大半。而她们平日里的衣食、首饰、药膏,哪怕是一根针、一根线,都记在账单上。这些债务的利息高得吓人,女孩子一辈子也还不清。她们如果想要从良,老鸨索要的赎身钱往往高达千金,普通人根本无力支付。女孩们要么在病痛中死去,要么只能上吊自尽。
它的核心逻辑,就是利用高利贷把一个活人彻底变成一件债务抵押品。
在法律和契约的伪装下,康小妹的身份发生了变化。不再是一个被拐骗的受害者,而是一个欠了巨额债务的债务人。在那个时代,欠债还钱被看作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果想要逃跑,老鸨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报官,说她卷款潜逃;如果有客人想要带她走,就必须替她偿还这笔永远也还不完的阎王账。
这种用债务锁死人身的手段,靠的就是虚增债务、利上滚利,让受害者在法律和心理的双重压迫下,不得不听从摆布,一步步落入深渊。
手无寸铁的康小妹,就在这本账簿的盘剥下,彻底失去了作为人的自由,变成了一个在账本上不断贬值、直到报废的数字。
衙门里的朱砂印
有人常会纳闷,在民国时期的成都,春熙路已经是特别繁华的商业街,不远处就是官府衙门。为什么苏茂华敢在光天化日之下私设公堂、吊打逼妓,而周围的人却习以为常,甚至连官府也装聋作哑?
往上追,中国古代曾长期存在一种残酷的乐籍制度。早在明代,朝廷就专门设立了教坊司,管理登记在册的乐人。根据《大明律》及当时朝廷的通行限制,凡是隶属于乐籍的人,男性不允许读书考取功名,女性则世世代代充当乐娼,永远不许更改户籍。
这种制度虽然在清代雍正年间被废除,在民国时期也已经失去了法理依据,但在社会底层,贱民的观念依然根深蒂固。在世人眼里,一旦女孩子进了青楼,就已经不再是良家子,而是可以随意买卖、杀戮的玩物。
在法律层面,清代的《大清律例》明文禁止买良为娼,私买良家女子为娼,要受枷号、杖责、徒流之类重罚。
苏茂华们根本不会在契约上写“买卖人口”。她们会花重金请写字先生,把买卖合同伪装成认领养女契,或者帮工借贷契。在官府的卷宗里,康小妹是苏茂华合法收养的女儿,或者是自愿打工偿债的雇工。
除了名义上的契约伪装,更实际的保护伞来自地方财政对花捐税的依赖。
民国时期,各地军阀混战,地方财政特别紧张。为了筹集军费,各地官府不仅没有取缔娼妓,反而开始征收合法的税,叫花捐。青楼成了纳税大户,老鸨们按期向财政局、警察局缴纳高额的花捐税。
在巨额的利益输送面前,官府和老鸨形成了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老鸨出钱养着衙门,衙门则用权力和暴力为老鸨的生意保驾护航。如果哪个女孩受不了折磨逃跑了,巡警在街上抓到,不会送回家,而是会直接送回春熙院,交到苏茂华手里。因为在官府眼里,跑了一个妓女,就等于流失了一笔稳定的税源。
旧时妓家管束妓女的手段,鞭笞、火烙、针刺样样都来,比官府的刑罚还要毒辣。她们把女孩子当成猪狗一样虐待,榨取她们的血汗来供自己挥霍。这种野蛮行径之所以能代代相传,就因为背后的官府和老鸨本就是一家人。当公权力开始从罪恶中分一杯羹时,法律就成了作恶者的护身符。
在朱砂印章和花捐税票的保护下,春熙院成了法外之地。十四岁的康小妹,就像被蛛网死死缠住的飞虫,四周全是冷眼旁观的捕食者,没有一条生路通往光明。
老达子说
康素珍最后是从这场炼狱里活下来的,她亲眼看着那个旧时代到了头。可那个十四岁会哭喊、会反抗、会想逃跑的康小妹,在她跪到地上、哭着喊出那声“妈,我接客”的时候,就已经被那套精密的驯服系统彻底杀死了。
旧时代青楼最可怕的,从来不是苏茂华手里那根带倒刺的皮鞭,而是由无痕软刑、还不清的阎王账、官府朱砂印共同铸成的那杆铁秤。秤这一头,压着无数风尘女子被碾碎的骨肉;那一头,高高翘起,称着那帮既得利益者怎么也填不完的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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