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人民法院报》7月13日8版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持续推进营商环境改进提升,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在惠州法院,这句顶层设计正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5070次“活封活扣”为企业留出发展空间,1.3万件商事纠纷经市场化调解高效化解,“两函三书”在政企之间搭起连心桥。这套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全环节的法治“组合拳”,正让“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具象为一条条鲜活路径。

“活封”解困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护航企业生命线

繁忙的车间里,自动化生产线有序运转,工作人员忙碌地穿梭其间,这一幕让惠州某材料公司临时负责人郑泽华(化名)感慨万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惠州中院法官实地走访调研辖区企业发展现状,同步开展普法宣讲

该公司曾因一起刑事案件被法院判处罚金2805万元,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拟查封该公司名下建设厂房,并冻结银行账户。

面对公司销售额骤降、支出压力巨大的困境,郑泽华十分焦急,恳请法院允许分期缴纳罚金,并愿以设备抵押替代厂房查封,以保障公司能够维持基本运转。

执行员黄日新了解到,该公司生产的铝钪靶材占据全国超一半的市场份额,相关产品多年来在全球名列前茅,年产值超5500万元。为避免“办一个案子、垮一家企业”,他并未立即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带着团队走进车间实地查看,与公司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分别座谈,倾听意见。

2025年8月,执行团队决定采取“活封”方式:对必要资产进行动态查封,允许企业继续生产经营;并综合评估企业的恢复能力,予以一年半的履行宽限期。

“法院给了我们很大信心!”获得发展空间的企业迅速将压力转化为动力。最终,仅用四个月便缴清全部款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大亚湾法院法官深入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一线

近年来,惠州法院持续探索强制执行与护企发展的最优平衡,通过“活封活扣”,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冲击。2025年以来,惠州法院对5070件案件采取“活封活扣”措施;给予合理履行宽限期143次;出具《预处罚告知书》37件;成功促成9111件执行案件达成和解。

市场赋能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巧解商事“千千结”

“没想到八天就敲定方案,第一笔款还提前到账!”手握银行承兑汇票的惠州市某新材料公司负责人激动地说。与此同时,惠州某科技公司银行账户顺利解封。这场让两家高新技术企业卸下重担的纠纷,背后是一段高效解纷的故事。

主营高性能橡胶的新材料公司,为专注智能机器人研发的科技公司供应核心材料。然而,双方合作却因317万元逾期货款陷入僵局。多次催收无果后,2025年5月,新材料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惠城区人民法院后,被导入惠州法院探索建立的商事调解市场化流程。该机制以“法院引领、市场运作、社会协同”模式,引入专业化调解力量参与纠纷化解。

惠城法院仲恺人民法庭驻点调解员李美爱接手此案。翻阅案卷时,她一眼认出科技公司——半年内,她已接手四起涉该公司的案件。她迅速理清焦点:该公司并非无力还款,而是受市场环境影响,希望拉长付款周期保现金流,且珍视信誉不愿进入判决程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新材料公司起初拒绝调解。调解员耐心帮其算了笔时间账:“诉讼从开庭到执行至少需数月,而调解能快速回款,更适配你们的资金周转需求。”这番分析说到了点上,新材料公司态度开始松动。

可科技公司提出“承兑汇票还款”时,不熟悉金融业务的新材料公司又犯了难。调解员便发挥金融专业背景,详细解释银行承兑汇票的信用背书、流通功能及贴现成本,并对比坏账风险,彻底打消其顾虑。

随后,调解员在双方间平衡利益:对科技公司言明,“缩短周期是展现诚意、换取账户解封的关键,更能保护商誉。”同时提示新材料公司:“给予合理期限能确保款项到账,比追求过短期限导致协议破裂更有利。”最终,科技公司同意将支付期限提前,还款期数从6期缩减为4期,双方以310万元达成协议。三天后,首笔款项提前到账。

据统计,自2023年10月引入市场化调解机制以来,惠州法院已成功调解纠纷13429件,平均调解时长大幅缩短。

“两函三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搭建政企连心桥

面对政企之间的行政争议,惠州法院推出“两函三书”机制。该机制包括判前“两函”——《调解建议函》《行政机关败诉风险提示函》,判后“三书”——《判后履行告知书》《司法建议书》《行政审判白皮书》。判前“两函”前置矛盾化解关口,引导行政机关审视争议、积极协商;判后“三书”持续跟踪,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规范履职,以制度化约束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根基。

“本来以为官司要僵持很久,没想到法院主动推进调解,街道办也积极沟通,切实帮我们解决了难题。”今年3月,撤回起诉时,惠州某园林公司负责人感慨道。

此前,该园林公司就环境保洁等民生服务项目与某街道办达成合作。完工后,双方在工程审计核算阶段对计算系数、核减标准等问题产生分歧,多次协商未果,园林公司向博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目前还有几笔类似款项没收回来,公司在项目里投入了大量人力和设备,现在卡在结款上,资金周转压力挺大的。”园林公司负责人叹气道。博罗法院行政庭庭长廖秉廉在核查履约资料后发现,这并非个案,园林公司与多个街道办都存在类似的结算争议。

庭审结束后,廖法官将争议焦点锁定:双方各执一词只因对结算方式的认知偏差,该分歧并非不可调和,反而存在较大对话空间。宣判前,他向街道办发出《调解建议函》,为双方创造握手言和的机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判前调解建议函发出后,双方当事人到博罗法院行政争议调处中心达成调解

“为实质化解案涉行政争议,建议你单位本着诚信、公平、合理的原则,加强沟通协商,争取一次性解决本案涉及的相关问题……”这份建议函像是一座“沟通桥梁”,为陷入僵局的双方铺就和解路径。收函后,街道办接纳法院建议,即刻复盘案件细节、梳理合同条款,积极推进调解工作。

最终,双方逐项核验、确认结算金额,达成了和解。有了该案示范,其余9起关联诉讼也参照此模式顺利敲定方案,实现批量解纷。

自今年推行该机制以来,惠州法院累计发出判前“两函”42份,成功调撤案件12件;发出判后“三书”30份。从“对簿公堂”到“政企双赢”,惠州法院正以司法制度创新厚植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沃土,助力企业安心经营、稳健发展。

来源:人民法院报 惠州中院

惠城法院 博罗法院

审核:黄慧辰

编校:何雪娜

采写:吁 青 陈育敏 黄丽心 温芷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