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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的递进,修撰家谱的方式方法与用词方面也在演变。现代修谱时,有更多的人关注离婚和再婚如何登记的问题。这方面,古代受宗法制度和礼教影响,有着严格的阶级和性别差异。而现代修谱则更注重于男女平等、尊重个人意愿以及客观记录事实等方面。根据查阅资料与询问家谱老师,作如下探讨。

在古代,修家谱围绕“明世系、别尊卑、重宗嗣”的主题,由此,对婚姻变故的记载往往带有强烈的道德评判和宗法色彩,且男女待遇是非常不平等的。

1、关于离婚(休妻)。

古代男子休妻需符合“七出”之条件: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如果符合以上”七出”,家族会将其记录在案,这不仅是婚姻关系的解除,更是女方在家族史上的“污点”。

在家谱记录中,一般用词也很讲究的。

(1)、出 / 出之。最正式的记载,如“妻某氏,出”。

(2)、休 / 休弃。直白表达解除婚姻关系。

(3)、去 / 去之。较委婉的说法,指离开夫家。

(4)、义绝。指因触犯法律或严重违背伦理而强制离婚的。

而现代离婚记载,一般选择”离异、改志”等词样,也有”婚姻存续期多少年”之记载。另外,也有不少创新的记载方法,如”和平分手”等。

2、关于女方被休后的再婚

古代家谱极少记载被休女性的再婚情况。因为女性一旦被“出”,即被开除出夫家宗族,不再属于该家族成员,其后续生活通常不予记录。若强行记录再婚,往往被视为家族耻辱。

3、关于男子丧偶或离婚后的再婚。

男子再婚是延续宗嗣的正当事务,必须记载。但元配与继室在谱中的地位是有严格区分的。

关于再婚,用词处理如下:

(1)、继娶 / 继室。指元配去世或离异后,再娶的正妻。

(2)、 续弦。比喻丧妻后再娶。

(3)、侧室 / 妾 / 纳。如果娶的是非正妻,绝对不能与正妻混记,必须单列并注明身份。

在修谱涉及到这两方面时,古今用词可参照如下:

男子离婚:出、休、去、义绝 离异、离婚。

女子离婚:被出、见休 离异、离婚 。

男子再婚:继娶、续弦、纳妾 再婚、继配。

不过,在具体操作中,有以下几方面是需要 值得注意的 。

一是制定好凡 例 在修谱之初,必须在“凡例”中明确离婚、再婚的记载标准,全族统一口径,避免争议。

二是尊重当事人 。对于离婚、再婚等敏感信息,最好征求当事人意见。若当事人强烈要求不记,可在世系图中留白或仅记“配某氏,离”,不记后续。

三是用词要中性化 。坚决摒弃“出”、“休”、“弃”等带有封建色彩的词汇,统一使用“离异”、“再婚”等现代汉语词汇,这也是当事人保持体面的需要。

四是标明子女归属 。记载时另起一行记录新配偶,隐去离婚原因,只录客观事实,子女记录以血缘为准,不应离婚断联。

五是世系图表清晰反映 。在吊线图或世系表中,可用虚线表示已解除的婚姻关系,用实线表示现存婚姻关系,通过排版直观展示,减少文字赘述。

现代修谱的本质是“存真”与“传爱”,记录婚姻变故是为了厘清血缘脉络,而非评判个人对错。用词越客观、越中性,家谱的生命力就越长。

家谱中的行传有哪些信息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