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司法“白左化”教条陷阱:立法权永远属于全体人民,绝非精英圈子闭门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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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落到法治层面最核心的一句话就是:国家法律的制定、价值导向、根本初衷,全部由全体中国人民决定,而非司法圈内少数从业者、法学院教授、在校法学生定义与诠释。立法的终极使命是服务人民权益、契合社会主流道德、贴合本土民情现实,绝不能一味照搬西方极端思潮、盲目追求“国际接轨”,任由司法教条化、精英化、“白左化”脱离群众,最终和为民立法的初心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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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普通人产生困惑:明明法律是人民制定的,为何偶尔会出现裁判违背大众朴素正义感、机械套用晦涩理论、照搬西方理念判案的现象?根源不在于我国法治顶层设计,而是极少数法学从业者陷入了“象牙塔精英思维”:言必称欧美理论,把西方片面人权思潮、程序极端主义、轻刑化教条奉为圭臬,轻视基层民情、无视公序良俗、漠视大众善恶认知,试图用小众学术圈子的标准,凌驾于全民民意之上,这就是我们必须高度警惕的司法“白左化”苗头。

一、从立法根源厘清:法律决定权牢牢握在人民手中,精英学者只有建言权,没有决策权

不少人被错误误导,认为法条释义、规则走向由法学院教授、司法内部小圈子说了算,这是完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误区。

1. 立法主体专属人大,全程实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开门立法

我国唯一立法机关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由各行各业普通群众民主选举产生,覆盖工人、农民、基层干部、商户、退役军人等群体,绝非法学精英圈层垄断。立法全流程强制公开征求全民意见,民法典先后14次对外公示草案,吸纳42万群众102万条留言;个税修订、未成年人保护、见义勇为条款修订等民生法律,全民均可通过人大官网、官方公众号提交建议,普通民众意见直接纳入立法修改参考 。截至2025年底,已有数百部法律草案面向全社会征集意见,数百万群众参与建言,真正实现“人民立法、立法为民” 。

2. 法律最终解释权归全国人大常委会,司法解释受人大严格备案审查

真正的立法释义、法条核心解读权限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法、最高检出台的司法解释,必须在30日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备,一旦出现偏离立法原意、违背民意国情、照搬西方偏激理论的内容,人大可直接启动备案审查程序予以撤销、纠正 。法学院教授、法学生仅能做学术研究、提交建言参考,没有任何法定权力修改法律、定义法条内涵、左右司法裁判尺度,学术观点永远不能凌驾于国家立法与人民意志之上。

3. 法学研究的定位是辅助法治建设,而非裁剪中国现实

法学理论只是工具,不是标尺。借鉴国外优秀法治经验无可厚非,但部分学者本末倒置,把西方“白左”极端理论当成标准答案,无视我国乡土人情、传统文化、社会治理现状,用外来教条硬套国内矛盾,这不是专业,而是脱离实际的本本主义。

二、少数司法教条化、“白左化”乱象:照搬西方理论,背离民意与本土道德,现实案例直击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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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司法队伍坚守司法为民底线,但局部出现的精英教条问题,屡屡寒了群众的心,也是大众质疑法治温度的关键原因:

案例1:正当防卫一度机械严苛,照搬西方“对等暴力”理论,苛求见义勇为者冷静克制

早期部分裁判机械套用西方法学比例原则,事后用上帝视角要求紧急避险、制止施暴的普通人严格控制反击力度,出现见义勇为者还手即认定“互殴”、防卫行为轻微超限就判定防卫过当的情况。福州赵宇见义勇为制止暴力侵害却被刑拘、餐馆店主面对上门寻衅者还手被直接定性互殴,都是教条照搬西方理论、忽略普通人紧急状态下心理应激反应的典型表现 。这类裁判完全违背大众“见义勇为不能流血又流泪”的朴素道德认知,等于变相纵容施暴、约束良善,是典型脱离民情的精英司法思维。

后续两高一部专门出台正当防卫指导意见,明确要求立足防卫人现场处境,不再事后严苛苛求,正是国家层面纠偏西方法条教条,回归人民正义观的强力调整,张小花被寻衅还手再审改判正当防卫一案,彻底扭转机械裁判误区,让司法重新贴合民心 。

案例2:极端程序至上主义,无限放大瑕疵证据规则,忽视实体公平与受害者权益

部分学者推崇西方极端程序正义理论,主张取证细微瑕疵直接全盘排除全部物证,全然无视案件客观事实。有制假售假案件中,办案文书微小书写漏洞,被辩护方和多名法学学者援引西方理论主张全部证据作废,一审阶段大幅从轻量刑,众多受害商户财产损失无法追回;反观普通百姓维权时,举证稍有缺失便直接驳回诉求,双重标准严重违背社会公平良知。这种把程序教条当成最高准则、漠视实体正义的做法,就是司法“白左化”最直观体现,只死守书本理论,不顾群众切身损失。

案例3:盲目鼓吹全盘轻刑化,照搬西方人权偏激论调,忽视社会治安与大众安全感

少数高校法学教授公开发声,建议取消毒品犯罪死刑、对恶性暴力犯罪大范围适用缓刑、封存重暴力犯罪前科记录,论据只空谈罪犯改造权、生命权,完全无视我国缉毒干警牺牲现状、暴力犯罪对普通家庭的毁灭性伤害、基层群众治安诉求。这套论调完全移植西方白左轻刑思潮,脱离我国社会治安现实,如果大范围落地,必将严重冲击社会底线道德,违背全民惩恶扬善的共同意愿。

案例4:盲目推崇“国际接轨”,否定本土基层治理模式

部分精英法学圈层贬低人民调解、乡村乡规民约、巡回审判等中国特色治理方式,认为不符合西方庭审模式就属于“落后制度”,一味要求全部纠纷一刀切走入诉讼流程。我国乡土社会邻里矛盾、家事纠纷依靠基层调解化解,是契合传统文化、节约司法资源、维系人情和谐的最优方案,强行照搬西式模式,只会增加百姓诉累,完全不符合人民办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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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法治始终锚定人民与道德底色,持续纠偏精英教条,杜绝白左思潮侵蚀

国家早已清晰划定法治发展方向:绝不照搬西方模式,坚持法理情理统一、法律与公序良俗相融,不断整治机械司法、精英脱离群众问题:

1. 立法层面坚守道德导向:民法典增设“好人法”,明确紧急救助免责,从立法源头保护见义勇为;孝道、邻里友善、诚信守约等传统美德融入法条,法律本身就是社会最低道德底线,立法全程吸纳群众道德诉求,杜绝西方价值观渗透立法内容。

2. 司法裁判推行“如我在诉”理念:要求法官站在普通人视角研判案情,摒弃事后上帝视角教条裁判。贵州毕节中院驳回政府诉讼时效抗辩、乡村巡回审判结合乡规民约化解迁坟邻里纠纷、家暴受害者防卫行为适度放宽认定尺度,一系列判决兼顾法理与民情,把群众朴素正义观融入裁量标准。

3. 严控法学学术跑偏,构建中国自主法学体系:官方明确要求破除西方中心主义法学话语,法学研究必须扎根中国大地、立足国情民情,杜绝一味“言必称欧美”;严管法学课堂、学术言论,抵制极端白左思潮在高校课堂肆意传播,纠正年轻法学生从小被西式教条洗脑的问题。

四、清醒认清边界:借鉴≠照搬,接轨不能丢掉人民立场

对外开放过程中,适度吸收全球优秀法治文明成果无可非议,但“国际接轨”绝不是全盘复刻西方意识形态、照搬白左偏激理论。

接轨的目的是完善我国法治,更好服务本国人民;而不是削足适履,修改本国法律适配西方标准,牺牲群众公平正义、社会公序良俗。

法律解释权归人大,裁判标尺看民心,善恶评判靠大众普遍道德,绝非法学院圈子、少数司法人员的个人认知。一线司法从业者、法学师生可以深耕专业,但必须走出象牙塔,下沉基层了解民生,不能用书本空想定义现实。

外部势力总想通过法学圈层输出西方白左思潮,扭曲我国司法价值观,割裂法律与人民的联系;内部少数精英思维固化,极易沦为思潮传播的突破口。

我们必须牢牢守住根本底线:立法人民说了算,司法为民是底色,道德公序是标尺。持续警惕司法精英化、教条化、白左化苗头,完善开门立法、民意监督、备案审查机制,及时纠偏机械裁判、照搬外来歪理的问题。

法律只有扎根人民、贴合民心、守护良知,才能获得全民内心拥护;只有摒弃小众圈子霸权思维、拒绝盲目西式接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才能行稳致远,真正守护全体国人的公平与安全感。

你身边见过机械套用法条、违背大众正义感的案例吗?如何看待法学精英照搬西方白左理论?评论区理性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