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汽车总站土地整备项目已纳入深圳市2026年度土地整备计划。为配合政府土地收储工作,依法依规推进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清理处置,我司(深圳市华程交通有限公司)作为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人及地上建筑物建设方,现就地上建筑物的权益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实与确认,特发布本公告。

一、房屋(地上建筑物)基本信息

本次公告涉及的房屋(地上建筑物)为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愉园社区吉祥路龙岗汽车总站综合楼一楼的18间商铺,建筑面积合计约【959.28】平方米。具体明细如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二、房屋权益申报情况

深圳市皇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皇庭资产”)已向我司提交以下材料:

1.皇庭资产与陈焕忠、曾海星于2020年8月17日签订的《商铺转让协议书》;

2.陈焕忠、曾海星与其前手之间的《商铺转让合同书》《房屋买卖合同书》等历史转让合同文件;

3.上述房屋当前的全部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

4.其他相关权益证明文件。

根据上述材料,皇庭资产主张其自2020年8月17日起,已通过合法受让取得上述房屋的全部合同权益,并持续对上述房屋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是上述房屋目前唯一的事实占有、使用和收益权益主体。

三、异议告知

为确保权益归属清晰,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房屋权益存在异议,或持有与皇庭资产不同的权益主张,请务必于本公告登报发布之日起30日内,由本人或受托人(被授权人)携带以下材料,前往我司指定地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平西路129号4-5楼,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699863677)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及相关证据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1.异议人身份证明文件;

2.能够证明异议人对上述房屋享有权益的权属凭证、合同文件、付款记录等完整书面证据材料;

3.书面异议申请书(载明异议人基本信息、异议理由及权益主张);

4.如委托受托人(被授权人)代为提交异议申请的,还需提交异议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一致)。

逾期未提交书面异议的,视为对本公告所公示的权益状况无异议,我司将据此确认皇庭资产为上述房屋的历史权益主体,并按相关规定开展后续的土地整备、资产处置等工作。因逾期未提交异议而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异议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程交通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