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工商信息平台显示,江苏美科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美科股份”)被扬中市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3925元。

这是美科股份年内第二次列为“被执行人”。此前,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将美科股份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25214500元,案号(2026)湘0902执396号,立案日期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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