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在江苏扬州一家滨寿司门店内,看到其他座位上的顾客将孩子的脚抬至餐桌台面旁,疑似在为孩子修磨脚指甲,引发关注。

7月14日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致电电该滨寿司门店,工作人员回应称,有了解到相关情况,目前已经移交给总部正在统一处理此事。据扬子晚报报道,工作人员表示事情发生在7月12日晚,工作人员表示当时也已经劝阻了客人,只是客人不配合。

对该女子的行为定性、商家的处置权限以及其他顾客的维权问题,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了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研,刘研律师给出了详细的法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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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视频画面截图。

刘研表示该女子在公共场所修剪脚趾甲的行为,可能面临以下三重追责:首先是民事侵权责任,其行为破坏了公共卫生,侵害了其他消费者的健康权及商家的财产权,根据民法典,商家可就深度消杀产生的额外人工、物料成本向其追偿;其次是合同违约责任,其行为严重违反公序良俗和卫生规范,属于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商家可依据民法典要求其赔偿因消杀导致的翻台延误等经营损失;最后是行政处罚责任,该行为发生在用餐高峰期且拒不改正,可认定为“情节较重”,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面对劝阻无效、严重影响用餐环境的顾客,商家并非只能被动等待。商家与顾客是平等的民事合同关系,当顾客行为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破坏经营秩序或危及公共卫生时,商家有权行使经营自主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顾客结账离场。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商家可以采取“拒绝服务”的措施,但无权对顾客进行肢体上的强制驱离,否则可能涉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如果顾客拒绝配合离场并继续滞留,其行为已涉嫌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这属于“扰乱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不能正常进行”。商家报警时只需清晰陈述“顾客行为经劝阻无效,拒不离场,严重扰乱经营秩序”,警方即可依法对其进行警告、罚款甚至拘留。

对于目睹此行为感到不适的其他顾客,是否有权要求商家赔偿?刘研律师表示,店员发现后立即劝阻,事后进行了全面消杀,说明商家已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其他顾客的精神不适等损失,直接侵权人是该女子,应向该女子主张侵权赔偿。当然,从维护品牌形象和客户关系角度,商家可自愿向受影响顾客提供赠菜、折扣券等小额补偿,但这属于商业策略,而非法律义务。

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黄康睿 实习生陈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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