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舒平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阜阳监管分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太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太和农商行)因存在“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资金管控不力、授信集中度超标、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批、董事未经任职资格审批实际履职、贷款违规转嫁成本”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300万元。
同时,阜阳监管分局对高晓敏、李庆磊、刘保贵、宋久安4名相关责任人作出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4人罚款合计50万元。本次处罚合计罚没金额35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太和农商行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前身为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的太和县农村信用社,是太和县最早成立的地方金融机构。2014年12月25日,该行完成股份制改革,正式更名为安徽太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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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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