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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组合WINNER成员宋旻浩承认了其在作为社会服务要员服役期间与服役管理负责人有私交,但否认了共谋脱离岗位的嫌疑。

据Newsis 14日报道,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10单独(法官成俊圭)当天下午对因涉嫌违反《兵役法》等被起诉的宋旻浩及服役管理负责人李某举行了公审日。在前一次审判中已结束辩论的宋旻浩,当天作为李某申请的证人出庭。

李某涉嫌与从2023年5月30日至次年12月2日担任社会服务要员的宋旻浩共谋,使其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脱离岗位,并伪造出勤记录或以病假、年假处理,因此被移交审判。

当被辩护人问及是否曾与李某事先讨论过脱离岗位的方法时,宋旻浩回答说:“没有共谋过。”他接着说:“脱离岗位是根据我自己的判断”,“没有出勤完全是我的责任。”

他还表示,李某从未事先说过可以不上班,或怂恿他缺勤。宋旻浩作证说:“(李某)平时很担心、很关心我的健康状况”,“曾有过在我状态不好的时候,让我去家里或车里休息的话。”

宋旻浩承认,确实存在在李某的允许下未出勤,或事后补写出勤记录的情况。他说:“有时因为没能出勤,或出勤了但没能签名,所以有过后来集中补写的情况。”接着他说:“平时状态不好的时候,李某曾让我休息。”

检方追问,李某允许宋旻浩缺勤并让其事后补写出勤记录,实际上是否就是在帮助其脱离岗位。

当检方问到是否连未使用年假的日子也处理为年假时,宋旻浩回答说:“具体的批准过程我不清楚”,但补充道:“这似乎是出于对我的照顾。”

接着,当检方再次指出“如果正常进行考勤管理,就很难长期无端缺勤”时,宋旻浩说:“无论我的情况是好是坏,(李某)似乎都给予了照顾。”

对于国民权益委员会提出有关服役实态的信访后,是否与李某统一口径的问题,宋旻浩否认说:“与其说是统一口径,不如说是(李某)在我身体不适时帮我管理了情况。”

宋旻浩还主张,自己因双相情感障碍和恐慌障碍等疾病,在服役期间遇到了困难。他说:“主治医生从一开始就劝我不要服役,在服役期间也做出了(服役)困难的诊断”,“(但)是我自己想要坚持完成服役,现在这也是我后悔的事情之一。”

为了对李某进行被告人讯问,法庭计划于8月20日下午5点继续开庭审理。

此前,宋旻浩在4月举行的第一次公审中承认了所有公诉事实。当时,检方曾请求法院判处宋旻浩有期徒刑1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