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群众遇到土地纠纷、劳务欠薪、邻里矛盾、民生保障难题时,信访是依法合理反映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信访制度设立的初衷,是搭建干群沟通桥梁,推动矛盾就地、及时化解。但长期以来,部分基层单位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应付等现象:群众递交材料被口头劝退,诉求登记之后长期没有回音,合理事项久拖不决。

针对这类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国家信访局明确全年整治重心,强力纠治“四应四不”四类不作为问题,启动常态化专项督查整改。所谓四类问题具体是:应受理而不受理、应办理而不办理、应追责而不追责、应查处而不查处。督查不搞运动式整治,坚持常态化跟踪督办,推动各级单位把群众诉求真正落到实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很多老百姓去信访窗口,都有过相似的糟心经历。第一类“应受理不受理”,是大家最常碰到的难题。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只要事项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材料齐全,接待窗口应当依规登记受理,并出具受理告知文书。

少数工作人员简化流程,仅凭口头一句“不归我们管”直接劝退群众;部分跨领域事项,多个部门互相“踢皮球”,只告知群众去找其他单位,不提供书面分流指引。还有的基层存在“重线下走访、轻线上信访”的倾向,群众通过网上信访平台、政务热线提交诉求,得不到同等标准对待。诉求连法定受理环节都无法进入,矛盾自然难以推进解决。

第二类突出问题:应办理不办理。部分信访事项虽然完成登记受理,却陷入“纸上办理”的怪圈。接待登记流程走完之后,长期没有实地核查、没有沟通回访。群众反复询问进展,答复永远是“正在处理”,却没有明确时限。

还有一种典型情况是虚假办结,在系统内录入办结信息,实际上问题并未实质化解,没有向信访人出具规范处理意见书。大量民生矛盾,就是在拖延、敷衍之中持续发酵,小事拖大、易事拖难。专项督查重点盯住超时未办结、虚假办结、只登记不落实等情形,倒逼责任单位做实办理环节。

第三类问题,应追责不追责。信访事项暴露基层履职漏洞,本应当倒查相关人员责任,却常常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部分干部长期消极应付群众诉求,多次出现推诿拖延,仅仅口头提醒,没有约谈、通报等实质性处理。

按照制度设计,信访部门拥有提出追责建议的权限。如果督查发现,相关单位明知工作人员存在信访履职不作为,却拒不落实问责,同样纳入整改清单。问责不是目的,核心是打破“干好干坏差别不大”的局面,树立主动担当的工作导向。

第四类,应查处不查处。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有时会发现衍生问题:比如信访诉求背后隐藏侵害群众利益、违规办事等线索。按照要求,相关线索应当移交主管部门核查处置。个别单位只单纯处理表层诉求,对暴露出来的违规线索视而不见,没有开展延伸核查,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持续整治“四应四不”,就是打通信访全链条的四个关键关卡:受理关口、办理过程、责任追究、线索查处,避免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断路”。

不少读者会关心,本次专项督查会采用什么样方式推进?不同于以往单一书面报送材料,督查兼顾线上数据核查与实地走访。一方面依托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大数据筛查长期积压、反复投诉、多次超期未处置的信访案件,形成问题清单;另一方面,督查组下沉一线,随机回访信访群众,核实办理真实成效,杜绝材料整改、表面整改。

同时政策明确区分边界,杜绝简单化、一刀切问责。客观上,部分信访诉求诉求缺乏政策支撑,难以满足;还有部分历史遗留疑难事项,化解本身存在客观难度。督查重点针对主观不作为、故意推诿、消极敷衍的情形。对于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一次性解决的诉求,不强行要求短期办结,但要求做到耐心沟通、持续跟进、如实说明情况。

整治行动落地,对于普通群众来说,意味着多项实实在在的变化。

首先,受理流程更加规范。符合条件的诉求不得随意拒收,不予受理必须书面说明理由;跨部门事项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不能简单推给其他单位。网上信访、书信来访、窗口走访渠道执行统一办理标准,线上信访不再被边缘化,所有办理记录全程留痕,可以随时查询。

其次,办理时限更加刚性。法定办理期限内,必须主动反馈进展;如需延期,要依法告知信访人。杜绝无限期搁置群众诉求。如果遭遇虚假办结、长期无回应,群众可以保存登记截图、沟通记录,向上一级信访部门申请督办。

另外,监督渠道更加畅通。群众如果遭遇信访工作人员推诿不作为,能够依法向上级信访机构反映,上级部门收到线索之后,纳入督查线索台账,跟踪督促整改。

与此同时,也需要提醒广大群众理性依法信访。信访渠道是维权途径,但不代表所有诉求都能够完全按照个人预期解决。诉求是否能够得到支持,要依据法律法规、现行政策综合判定。维权应当遵守信访秩序,理性表达意见,依法逐级反映问题,采取合理合法方式沟通,避免过激行为。信访人和职能部门都应当在法治框架内开展沟通。

从治理层面来看,持续整治信访领域不作为,是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重要一环。长久以来,矛盾化解的难点,很多不在于政策条文,而在于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完善督查整改机制,就是持续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推动基层干部树立以群众为中心的工作理念。

各地在落实督查要求过程中,也同步推进源头治理,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前置排查,争取把很多潜在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减少信访增量。一边化解存量信访积案,一边减少新增矛盾,形成良性循环。

信访工作,一头连着政策落实,一头牵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国家信访局聚焦四类不作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整改,回应了广大群众长久以来的呼声。

规范受理、扎实办理、严肃追责、深挖线索,四道防线层层扎紧,就是为了杜绝推诿拖延,打通群众诉求解决通道。督查整改不是一阵风,常态化监督将持续发力。

对于基层工作人员而言,这是明确的工作标尺;对于普通群众而言,意味着诉求表达渠道更加通畅。依靠健全的监督机制,推动矛盾依法、就地化解,才能真正发挥信访制度沟通民情、化解矛盾、凝聚共识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