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依托失业保险打出“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就业扶持组合拳。7月13日,围绕政策如何实现“稳岗”、怎样推动“扩岗”,省人社部门进行了解读。
本次政策整体可以概括为三层逻辑:稳岗返还激励企业少裁员、保住现有岗位;一次性扩岗补助引导企业多招人、创造新增岗位;技能提升补贴助力职工提能力,夯实岗位长期稳定根基。三项政策统一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面向全省各类市场主体精准发力。
怎么“稳”:激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
按照规定,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历年欠费及滞纳金)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
企业划型方面,上年度月平均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人数达300人及以上的,划型为大型企业,不足300人的,划型为中小微企业。
针对企业关心的申报方式,人社部门表示,全省持续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后台依托社保、税务大数据自动比对筛选符合条件主体,主动向企业推送通知,经确认领取后及时发放返还资金。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需要注意的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以及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不予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如何“扩”:扩岗补助撬动新增就业
稳住存量岗位之外,延续实施扩岗补助政策,重点破解青年就业难题。
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政策明确两条红线防范资金重复申领:同一名符合条件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家用人单位用于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重复使用。同一家用人单位不得以同一名符合条件人员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次性扩岗补助也采用“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经企业确认及授权后,可将资金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协助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提质增效:技能补贴筑牢稳岗扩岗长效支撑
无论是守住老岗位,还是吸纳新员工,劳动者职业能力是根基。本次政策进一步优化技能提升补贴,推动人岗匹配。
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列入我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职业中类与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一致、数字和绿色职业等级证书之一的,按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技能提升补贴。对取得我省多项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增加每人每年申请补贴次数,共计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1次补贴。已凭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申领过补贴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该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技能提升补贴与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记者 武佳
来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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