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

革命文物保护工程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升革命文物保护工程实施的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国家文物局制定了《革命文物保护工程技术导则(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

2026年6月30日

(图文来源于“国家文物局”,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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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平安投稿:wenwupinga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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