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注意啦,你吃饭、购物后开的发票可能变成“现金红包”!7月14日,记者从四川省商务厅获悉,继成都、泸州参与国家有奖发票试点后,四川在全国率先启动省级有奖发票活动。截至2026年7月9日,自贡、攀枝花、德阳、绵阳、广元、遂宁、内江、乐山、南充、宜宾、广安、达州、巴中、雅安、眉山、资阳、甘孜、凉山等18个市(州)活动平台已全面上线。活动将持续至2026年9月30日。

参与门槛方面,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在依法登记注册、正常经营的零售、餐饮行业真实消费后,取得合法开具、抬头为消费者个人姓名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即可进入抽奖池。单张发票最低票面金额不低于100元。单张发票奖项金额不超过1万元,扣除个人所得税后据实兑付。

参与抽奖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在云闪付平台,二是在支付宝平台。

云闪付平台(覆盖城市:自贡、攀枝花、德阳、广元、遂宁、内江、南充、宜宾、广安、达州、巴中、雅安、眉山、资阳、甘孜、凉山),第一步:打开云闪付APP并定位在所在市州;第二步:在首页点击“有奖发票”专栏,按活动规则上传发票参与抽奖。

支付宝平台(覆盖城市:绵阳、乐山),第一步:打开支付宝APP并定位在所在市州;第二步:搜索“绵阳市有奖发票”或“乐山市有奖发票”进入活动专区;第三步:扫描发票二维码或手动录入发票信息上传,系统核验通过后即可参与抽奖。需要提醒的是,各地每日上传发票数量有限制,具体规则以活动页面说明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以下几类发票不能参与抽奖:红字普通发票、已被全额红冲的蓝字发票;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票面标注“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受票方为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个人的普通发票;受票方未填写个人真实姓名的普通发票;存在无真实消费等违规开具的普通发票。

目前,成都、泸州全国有奖发票试点活动正在持续开展。成都有奖发票活动将于2026年7月30日23时30分结束;泸州有奖发票活动将于2026年7月31日结束,发票开具日期截至2026年7月28日(含)。

消费后记得主动索要发票,既是消费凭证,又能参与抽奖,一举两得!(华西都市报记者 易弋力)

来源:华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