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马尼拉7月14日电,副总统萨拉·杜特尔特的辩护团队周二断言,她关于雇佣某人扳倒总统费迪南德·马科斯、第一夫人莉萨·阿拉内塔·马科斯和前众议院议长马丁·罗穆亚尔德斯的言论“根本就不是威胁”。
这位律师指的是杜特尔特在2024年11月23日的一次线上新闻发布会上发表的言论,当时她透露了一个所谓的“暗杀阴谋”。她声称,如果她去世,她已经雇人刺杀总统、第一夫人和前众议院议长来为她报仇。
“这并非直接针对BBM、FL和前议长。换句话说,如果他们没有看过那段视频,他们就不会知道这件事,”Vinluan补充道。
另一方面,洛托克和众议院检察官阿曼多·利古坦的回答类似,他们援引最高法院的裁决,称即使此类言论的接受者没有感到受到威胁,被告也应被判犯有严重威胁罪。
首先回答这个问题的是利古坦,他引用了 2011 年 5 月 30 日最高法院审理的圣地亚哥·帕埃拉诉菲律宾人民一案。
“那里有人说,没有法律要求私人原告……签署宣誓书,以便认定被告犯有严重威胁罪,”利古坦说道。
“还有另一个案例——菲律宾最高法院就曾指出,收件人本人是否感到恐惧或威胁是否严重并不重要。我再重申一遍,最高法院是这样说的:‘只需要证明被告意图造成那种效果即可。’”利古坦继续说道。
洛托克也表示,国家调查局在调查杜特尔特的记者招待会后,根据最高法院 2022 年 3 月 16 日在佩德里托·加尔马诉菲律宾人民一案中的裁决,建议对副总统提起严重威胁指控。
洛托克解释说:“在加尔马诉人民案中,有一点指出,接收者无需表现出恐吓或认真对待威胁。只要能证明攻击者的意图是恐吓,并认真对待其发表的言论或威胁性言论就足够了。”
他进一步阐述了国家调查局对该案的调查过程,称他们首先确定是否存在犯罪行为和犯罪意图——洛托克说,这两项都已满足。
“犯罪行为是指犯罪者是否确实发表了威胁性言论……对于犯罪意图的检验,我们所做的就是客观地、结合言论发表时的具体情况、说话方式、对象、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以及接收者的反应来解读这些言论。”
在法庭审理弹劾案第四条(指副总统涉嫌严重威胁和煽动叛乱)时,辩方对洛托克进行交叉质询,卡耶塔诺向三人提出了这个问题。
洛托克是迄今为止在弹劾法庭上出庭的第二位证人,距离对该条款的审查结束还有六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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