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2026年我市优质普通高中安排总招生计划的50%招生指标(下称“指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公办和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初级中学、完全中学,下称“指标到校”)。为做好2026年“指标到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指标到校”工作以“促进均衡,稳妥推进,立足实际,公平公开”为原则,坚持“阳光招生”,全面实行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二、指标安排
(一)阳江市第一中学、广东两阳中学、阳江高级中学指标分配范围为市直属、江城区、阳东区、阳江海陵湾新区初中学校。县(市、区)公办优质普通高中的指标分配范围为所在辖区初中学校。
(二)市直属公办优质普通高中的指标分配以初中学校为对象,主要按照各初中学校九年级中考报名人数占总报名人数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计算公式:初中学校指标数=学校中考报名人数÷招生区域总报名人数×优质普通高中指标数。
三、市直属公办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报考条件
(一)必须初一至初三在同一所初中学校就读且具有就读学校学籍。
(二)必须是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必须参加今年我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即中考),且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的80%。
(四)凡符合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在填报市直属优质普通高中志愿时,视同已填报该校指标生志愿。
四、市直属公办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方式
(一)第一步按招生计划50%录取市直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生并初定录取分数线,然后初定指标生录取分数资格线。
(二)第二步预录指标生。根据考生志愿、中考成绩、指标生所在初中学校分配到的指标名额,在资格线上投档,从高分至低分进行录取,指标生名额录满为止。初中学校未完成指标则收回。
(三)第三步将收回的指标转作普通类招生指标,再确定各校普通生的录取分数线,并最终确定指标生录取资格线。
(四)第四步补录指标生。达到指标生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其所在初中学校还有剩余指标的,录取为指标生。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指标到校”工作是一项重大招生制度改革,各地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准确把握改革的目的和重要意义,从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和推进素质教育的大局出发,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做好“指标到校”的实施工作。
(二)平稳实施。各地各学校要及时对“指标到校”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预测、研判,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指标到校”工作平稳顺利实施。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务局)要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公办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方案,于7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三)阳光招生。各地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指标到校”实施方案,认真做好指标生名额分配和录取工作,及时公布招生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指标分配、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实施过程公开透明和规范有序,切实防止出现违纪违规行为。
来源 | 阳江教育公众号
编辑 | 罗玉梅
审核 | 梁剑华 董帅帅
终审 | 谭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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