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持续规范冷冻食品、水产冻品流通市场经营秩序,压紧压实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经营过期食品、库存分区管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现将3起经营超过保质期冷冻食品典型案例公开曝光,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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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规范冷冻食品、水产冻品流通市场经营秩序,压紧压实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经营过期食品、库存分区管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现将3起经营超过保质期冷冻食品典型案例公开曝光,以案释法、以案示警。

案例一、阿克苏市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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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速览】

2026年1月13日,阿克苏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阿克苏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该企业主营冷冻食品批发,冷库为其主要经营、销售场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冷库内存放104种共计1073件已超过保质期食品,过期食品与合格在售食品混合堆放,未设置物理隔离区域及区分警示标识。2026年1月30日,该局依法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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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阿克苏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1.没收涉案104种共计1073件过期食品;2.罚款681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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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示提醒】

  冷冻食品批发商库存货品量大、存储周期较长,经营者须建立常态化库存排查制度,对合格、临期、过期食品分区分类存放并设置醒目隔离标识,及时下架、处置过期食品,严禁过期食品与正常货品混存对外销售。

  案例二、阿克苏市某商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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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速览】

  2026年1月13日,阿克苏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阿克苏市某商行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在其经营冷库内查获周道坊黑椒鸡块等12个品种共计700箱(袋、包)超过保质期冷冻食品。2026年1月30日,该局依法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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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结果】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阿克苏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1.没收12个品种共700箱(袋、包)过期冷冻食品;2.罚款6428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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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示提醒】

  冷鲜食品经营主体必须严格履行食品贮存管理法定义务,每日开展冷库库存巡查,对临期食品单独专区管控,食品到期后第一时间下架处置,不得心存侥幸继续销售过期冷冻食材。

  案例三、阿克苏市某批发部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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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速览】

  2025年12月25日,阿克苏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投诉,执法人员赴该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核查,门店经营区查获3袋过期火锅食材,冷库内查获冻鸡、火锅水产制品等21种共计324件过期食品。2026年1月15日,该局依法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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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结果】

  经查,当事人存在两项违法情形:一是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二是未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未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库存过期食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阿克苏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1.予以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418元;3.罚款8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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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示提醒】

  水产、火锅食材批发商户既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更要建立冷库库存常态化自查机制,落实食品分区分类存放要求。若经营过期食品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监管部门将依法从重处罚,全力维护群众饮食安全和消费合法权益。

  供稿:地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流通科

日期:2026-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