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开始实施,各地正在加紧培训,以适应法典时代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升学习培训效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学习培训的组织领导方面,需要多部门通力协作。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是法典培训取得成效的首要因素。法典培训学习是需要多部门协同参与的持续性工作。法制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的牵头作用,指导社会各层面,特别是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能部门落实好学习、培训任务。宣传部门要组织相关媒体做好宣传,让法典真正“走进”人民中间。生态环境部门要发挥好专业优势,从主要执法主体角度,切实做好生态环境系统内部培训学习的组织、考评工作,并配合其他部门落实学习培训任务。

在培训对象方面,既要重视“大水漫灌”,也要重视“精准滴灌”。生态环境法典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结构庞大、内容丰富。因此,在培训对象上,要扩大覆盖面,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典、知法典、用法典的浓厚氛围,重点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大水漫灌”式的培训。同时,对生态环境系统及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部门进行一次全员培训,使其对法典制定的初衷、原则、意义,主要内容有全面了解。还要对一线监管、执法人员进行“精准滴灌式”培训,重点讲解具体法律条文的适用和注意事项。此外,生态环境部门还可以按业务体系分口组织相应的培训,如组织执法、环评、污染防治等领域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交流。针对性、精准性培训,可以使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率先熟知工作中最急需的法典知识,尽快进入角色,把握工作主动权。

培训方式要灵活多样,不拘一格,与受众的知识层次、工作特点结合起来,确保培训效果。方式决定效果,既要采取传统的方式,邀请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领域的专家进行专题辅导、与同行讨论交流、结合案例分析、组织考试测验等传统方式,也可以融合AI智能培训、直播课堂、VR仿真、大数据考核等数字化工具,强化线上培训。不管采取哪种培训,培训对象必须身入心入。法典是对现有生态环境保护单行法律的整合与系统化,不是原有法律的简单汇编。在学习培训中,可采取前后变化“比对法”和以往执法工作具体案例“复盘”分析法,加深对条款的理解。

在学习培训考评中,要坚持求真务实,强化问题意识。考试评估是检验学习成效的方法之一。考核不能流于形式,要有严格的程序和标准。要强化问题导向,找出培训对象对法典理解、掌握中的共性和个性问题,有的放矢地给予补课、回炉,“吃小灶”,直至其真正理解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