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咬下去,以为是脆皮,结果扎到嗓子,吐出来一看是个塑料零件。”7月13日,河南商丘的蒋先生向现代快报记者反映,他在盐城射阳一家蜜雪冰城门店购买冰淇淋时,竟吃出一个约两厘米长的塑料机器配件,险些吞下肚。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事后门店承认因操作失误导致零件脱落,但只愿赔偿50元。目前,蒋先生已向当地12315投诉,此事正在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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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先生称,7月12日他到射阳县出差,当晚8时许,在吾悦广场三号门对面的蜜雪冰城集装箱店购买了一杯薄荷脆皮小圣代冰淇淋,咬下第一口时感到硬物扎喉。

“一开始我以为是巧克力脆皮,嚼不动后吐出来,发现是个透明五角星塑料件,上面还裹着巧克力酱。”蒋先生很是纳闷,“店员现场承认,这是冰淇淋机出料口上方的一个固定模具,因安装不牢滑落进杯中。”

随后,蒋先生与店长沟通时,对方表示“只能全额退款,其他赔偿做不了主”,并建议他走法律途径。蒋先生提供的录音显示,店长称自己也不是老板,实在没法赔钱。蒋先生认为,饮品中出现非食用异物已构成食品安全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应获赔1000元。

现代快报记者在蒋先生提供的照片上看到,该塑料件为透明状,直径1.5~2.5厘米,内侧为五角星形状,两侧有凸起圆柱。

记者随后联系了涉事门店店长范先生。“以前也出现过机器皮圈松动脱落的情况,这次掉进去的是冰淇淋定型模具,属于操作疏忽滑落进去的,我们认为不存在食品安全方面的隐患。”他回应称,事发后已当场道歉并重做一杯,“当时他也没提赔偿,后来走了又打电话要1000元,超出了我们接受的范围。”

“我们之前处理过类似情况,最多给到商品价格5倍到10倍的赔偿,从来没有直接赔付1000元的先例。”范先生表示,该冰淇淋售价5元,最多赔偿50元。他还强调,已上报督导和门店老板,建议顾客走法律渠道。

目前,蒋先生已向当地12315平台进行了投诉,事件正在处理中。

江苏江左律师事务所的刘友财律师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冰淇淋中吃出机器配件,明显属于食品混有异物,符合该条款适用情形。”刘友财律师认为,蒋先生主张1000元赔偿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商家仅退款或按商品原价“退一赔十”的方案,与法定赔偿标准存在差距。

律师建议,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应优先保留异物实物、消费凭证及沟通录音,如协商无果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

(图片由蒋先生提供)

来源: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