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安桂林七星
2026年7月14日,桂林市民李某主动来到朝阳派出所,将整理已故抗战老兵父亲遗物时发现的9发手枪子弹悉数上交公安机关,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消除安全隐患,成功消除了一处潜藏多年的涉枪安全隐患。
据李某介绍,其父亲曾投身抗日战争,保家卫国、浴血奋战,家中留存着诸多珍贵的军旅旧物,承载着厚重的红色家风与家国记忆。近日,李某在清理老人遗物时,意外发现封存已久的9发手枪子弹。恰逢刷到公安机关缉枪治爆普法宣传,他立刻清醒认识到,子弹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的危险物品。
尽管这些子弹是抗战先辈的遗留物件,极具纪念意义,但李某始终坚守法治底线,深知私人私自留存弹药存在极大安全隐患。长期存放不仅会因受潮老化引发意外击发、爆燃等安全事故,危及家人及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涉嫌违法违规。随后,李某第一时间妥善封装弹药,主动前往派出所完成上交,用理性守法的举动,为珍贵的红色记忆守住了安全底线。
【法治科普·警方提醒】
不少群众存在认知误区,认为祖辈遗留、无意捡拾、仅作收藏、从未使用的枪支弹药无需上交,不会触犯法律,实则大错特错。我国枪支弹药实行最严格的专属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持有、私藏、储存枪支、弹药,与物品来源、使用目的无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明确规定,所有枪支、弹药均属国家管制物品,私自留存无论数量多少、是否使用、有无造成危害后果,均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责。
缉枪治爆,人人有责。枪支弹药极具危险性,私自存放犹如在家中埋下“定时炸弹”,极易引发失火、爆炸、意外伤害等安全事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若家中存有祖辈遗留、捡拾、闲置的枪支、弹药、雷管、炸药、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切勿心存侥幸、隐瞒不报。
请及时主动就近上交公安机关,自觉消除安全隐患。主动上交涉枪涉爆物品、情节轻微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希望广大市民以此次案例为标杆,主动学法、懂法、守法,积极参与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共同筑牢平安桂林安全防线。
图、文|朝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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