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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4日,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开庭审理了因涉嫌违反《兵役法》等被起诉的麻浦居民便利设施前服役管理责任人李某。因在作为社会服务要员服役期间无故缺勤100多天、被检方求刑有期徒刑1年6个月的韩国男子组合WINNER成员宋旻浩作为李某的证人出庭。
宋旻浩在被问及缺勤过程中是否与李某事前共谋时,他斩钉截铁地回答:“从未共谋。”
宋旻浩陈述称:“缺勤是我的责任”、“不太清楚审批是怎么走的,但缺勤是我的过错,对被告人感到非常抱歉”、“被告人曾要求我正常出勤,但因健康问题我未能遵从这一要求”。
不过,宋旻浩也承认了服役期间存在通过短信将缺勤处理为年假、事后一次性补填出勤表等不良服役行为。他表示:“被告人非常照顾我”、“下大雪的时候我也曾骑摩托车上班,他很体谅这些,尤其是冬天因为抑郁症等原因我的身体状况不是很好”。
对于无故缺勤的原因,宋旻浩主张是因为恐慌障碍和双相情感障碍等健康问题,坦言主治医生从一开始就劝他不要服役,服役期间也多次做出“难以继续服役”的诊断,如今对当初坚持服役感到后悔。
此外,他承认曾与李某一起钓鱼以及有金钱往来,但强调这些只是基于个人交情,与缺勤并不存在利益交换。
宋旻浩在服役期间累计无故缺勤达102天,约占其服役期应出勤总天数的四分之一。
宋旻浩的服役期限为2023年3月24日至2024年12月23日。根据检方通过手机取证、GPS轨迹分析等手段查明的犯罪事实,其无故离岗行为呈现明显的递增趋势。
2023年3月至5月他仅离岗1天;而到了2024年11月他单月离岗天数已增至14天。情况最为严重的2024年7月,宋旻浩当月应出勤23天,实际到岗仅4天,剩余19天均为无正当理由缺勤。
根据韩国《兵役法》第89条之2规定:“无正当理由脱离岗位8日以上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为负责宋旻浩出勤等日常管理事务的人员,李某不仅多次允许其以“睡懒觉”、“疲劳”等为由擅自缺勤,还在事后伪造每日勤务日志,谎称宋旻浩正常出勤。为掩盖缺勤事实,李某还擅自处理了宋旻浩剩余的年度休假和病假额度。
检方在起诉状中详细列举了双方的共谋证据。例如,2023年5月29日18点9分左右,李某向宋旻浩发送短信称:“明天我有培训不用来,5月31日见。”宋旻浩据此于次日未出勤,而李某事后替他填写了出勤记录。巧合的是,发短信当天,宋旻浩的妹妹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其赴美国旧金山参加婚礼的照片,这边是引发外界质疑其服役态度的导火索。
在今年4月举行的公审中,宋旻浩承认了全部公诉事实,检方当时请求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法庭计划于下月20日结束对李某的审理,之后将确定对宋某的宣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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