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天,山东曹县庄寨镇仓上村的村民哭了。据仓上村数十户村民反映:当地镇政府违背国家土地政策,将不少刚播种不久的玉米苗尽情糟蹋,强制村民接受“以租代征”。
大面积的玉米苗被破坏
7月13日下午,在村里我们见到了本村村民梁应兵,据他介绍:在没有开群众会,没有和群众沟通好,群众不知情的情况下,7月2号至4号,镇里来了好多人,还有很多车,在村委会干部和庄寨镇政府多个部门强行用推土机把本村村南100多亩正在生长的玉米苗耕地给推了。
残存的玉米苗
梁应兵称,这100多亩耕地是本村几十户村民的耕地,他们每年都靠着种农作物而有一点收获。
在苍上村村南的100多亩耕地里,有不少群众都在扼腕叹息,“好好的玉米苗就这样没了。”“今年的收成咋办?”“竟然糟蹋我们的口粮地。”不少绿油油的玉米苗被毁掉,倒在了泥土中,留下了一道一道长长的车辙痕迹。
高空下的玉米地
另外,据本村村民介绍:当地镇政府设想以每亩地每年1200斤小麦钱作为租金,每亩地给予300元玉米苗补偿作为强行征用本村100多亩耕地作为依据。在本村村民不知情和没有签订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强行将这些租金和补偿款打到这些村民账户上。对于这样的补偿标准,村民们并不认可。
相关链接“以租代征”是指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所谓“以租代征”,即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其实质是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在规划计划之外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同时逃避了缴纳有关税费、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法定义务。 其结果必然会严重冲击用途管制等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和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以租代征”在各地已成为一种普遍的违法形式。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必须符合规划并严格限定在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批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来源:中州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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