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现在有一个顶流明星和一个985博士同时出现在你面前,你觉得谁更“高级”一些,或者说你更想成为哪一个?
我猜大部分人可能嘴上不愿意不说,但心里会默默选择前者。
放在一百多年前甚至更早,你这样的想法就是“倒翻天罡”。那时候如果一个戏子敢跟秀才走在一起,路人会觉得“这秀才咋堕落成这个B样了”。要是谁敢说“我要把女儿嫁给唱戏的”,那基本等于亲手宣告家族的社会性死亡。
很多朋友受到一些影视节目的影响,觉得达官贵人对戏子还挺仗义的,所以对此不太理解。
另一方面古代顶流戏子的收入其实并不低,宋元时期名伶(著名戏子)一场表演的出场费,够普通人家吃半年。明清时期达官贵人为了请一些昆曲名角,出手那也是相当阔绰。也就是说,古代著名戏子是不差钱的。
可戏子在古代真实地位跟大家印象里的完全不同,哪怕是名伶,哪怕财富自由了,依然没办法改变他们“下九流”的、跟乞丐、娼妓并列的低贱地位。在古代,有钱有名未必就能有地位。
而今天完全不一样!一个顶流明星随便发条微博,评论区各种“老公”“老婆”“欧巴”乱叫。商家排队送钱,粉丝自发控评,连官媒有时候都得客客气气。
同一个职业,同一群人(本质上都是靠表演吃饭),怎么就从一个极端滑到了另一个极端?
很多人以为古代看不起戏子,是因为“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读书人鄙视搞文艺的。
这个说法不能说全错,但太浅显了。
古代鄙视戏子的真正原因,不是“职业歧视”,而是“身份压制”。
啥意思呢?就是这种歧视不是一天形成的,它是上千年的制度层层加码、一步一步把人往下踩的一种结果。咱们从三个历史阶段来看一下就明白了。
第一阶段:先秦到汉唐
最早戏子叫“伶人”,他们是宫廷里给帝王、贵族取乐的私人玩物。注意这个词——“玩物”。
那时候伶人连“平民”都算不上,属于家奴、官奴。主人可以随意赏赐、赠送、买卖,自然也就没有婚姻和人身自由。你说你唱得好,王爷高兴了赏你点金银绸缎,但那只是宠物式优待——你见过谁因为喜欢一条狗,就让狗跟自己平起平坐的?
又因为伶人没有自由,为了生存和自保必须讨好主人。士大夫阶层看到了其中的危害,因此就给伶人贴上了“声色惑主,祸国殃民”的标签。事实也证明士大夫的担忧是正确的,夏桀有妺喜、商纣王有妲己,后唐也因为伶人乱政亡了国。
史书一笔一笔都记着,每次王朝出事,戏子都要背一口锅。当然,这个阶段还有一点弹性:宫廷伶人待遇确实不错,民间的走街艺人就要惨很多,等同于乞丐。这类伶人士大夫看都懒得看一眼。
第二阶段:宋元
到了宋元时期,歧视从“社会习俗”升级成了“国家制度”。
元代搞了一套户籍贱民体系,给伶人专门定了一种名称——“乐户”,从制度上来说属于法定贱籍。什么叫“法定”?就是白纸黑字写在法律里的——戏子的孩子,不许参加科举考试,等于堵死了戏子的上升通道。
注意了,这个时期不是因为“你唱戏所以你低贱”,而是你生下来就低贱,你爹是戏子你就是,你儿子也是,世世代代都是。
此外法律还明文规定,良民不得与伶人通婚。你要是良家女子嫁给了一个戏子,对不起,你本人的身份也会降为贱籍。这就是当时社会意义上的“连坐”。
有意思的是,这个阶段恰恰是戏曲最繁荣的时期,名伶收入极高,富商文人争相追捧。但注意——追捧归追捧,比如文人可以写词送给名伶,可以请他们喝酒,但绝不会跟名伶平等相交,更不可能结亲家。
第三阶段:明清
如果说宋元是“锁上了门”,明清就是“把门焊死了”。
明朝把前朝罪臣妻女、战俘全部编入乐户,世代承袭唱戏。而且制度设计得“完美无瑕”:
科举禁令:乐户子孙一律不得应试,哪怕你天赋异禀、家财万贯,永远别想入仕做官;
通婚隔离:良贱不通婚,士族、普通农户都以跟戏子联姻为奇耻大辱;
刑罚不平等:同样是犯罪,贱籍伶人的惩罚要远重于普通百姓;
职业鄙视链:古代职业排序是“士农工商”,戏子在工商之下,跟娼妓、乞丐并列社会末流,也就是大家说的下九流。
看到这你可能会说:不对啊,清代那些江南富商不是疯狂追捧昆曲名伶吗?王公贵族不也养家班、请名角唱堂会吗?
这是最容易产生误解的地方。
达官贵人追捧的是名伶的技艺,不是他这个人。这是很戏剧化的一种情景,好比你在台上唱《牡丹亭》,唱的声色俱厉,贵人们可以拍手叫好,赏银千两。
但下了台以后,不好意思,你连跟他们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的资格都没有。名伶只能侧坐、在一边伺候宾客。主人不高兴了,可以随意打骂、转卖,甚至把戏子当成礼物送人。
说白了,名伶在他们眼里只是消遣的“工具”,并不是“人”。
清代很多江南富商痴迷昆曲名伶痴迷到骨子里,但绝不允许自家子女跟伶人往来、通婚。为啥?因为在他们看来,喜欢你的戏是一回事,让你进入我的社交圈是另一回事。这个界限,当时的人分的很清楚。
第四阶段:雍正
到了清雍正元年,皇帝下令废除全国乐户贱籍,允许伶人后代改籍为良民,理论上可以科举、通婚了。
但是——法律改了,社会观念依然没改。
这就好比今天你取消了某个歧视性的标签,但大家看你的眼神还是一样。只要你还干着唱戏这个行当,良家百姓依然排斥跟你通婚、交往。制度松绑了,但千年积累的社会偏见,不可能靠一纸诏令就消失。
这种“法律上不是贱民了,但大家依然当你是下九流”的局面,一直延续到清末、民国初年。
那么,从“低贱”到“高贵”,中间发生了什么?
第一个转变:身份隔离的崩塌。
清雍正元年,皇帝下令废除全国乐户贱籍。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在法律层面取消了对伶人的身份歧视。雍正改革之后一百多年,戏子在社会上依然抬不起头来,原因很简单——他们还在干同样的事:给人唱戏。
真正让戏子翻身的,是第二个转变——媒介革命。
古代戏子为啥地位低?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们只能服务少数人。
一个戏班子,再红也就是在那个城市、那些大户人家之间转悠。一个名伶的知名度,最多覆盖几个省。老百姓听到“戏子”两个字,脑子里浮现的是“他们村的那个唱戏的”,而不是什么“艺术家”。
但近代以来,留声机、广播、VCD、电影、电视、互联网,一个接一个出现,彻底改变了这个局面。
当一个人的表演可以通过媒介复制、传播到千万人面前时,他就不再是一个“服务者”,而变成了一个“符号”。
你想想,一个古代戏子,在台下伺候达官贵人,端茶倒酒都得陪着笑脸。一个现代明星,粉丝花几千块钱买票进场,连人家一根头发丝都摸不着,还得哭着喊着说“值了”。
同一个行业,同样的表演,一个是你求着别人赏饭吃,一个是别人求着给你饭吃。区别在哪?区别就在于有没有“杠杆”——媒介就是那个杠杆。
媒介把少数人的娱乐变成了全民的狂欢,也把戏子从“伺候人的”变成了“被伺候的”。
第三个转变:文化权力的转移。
古代社会,谁是定义“高雅”的人?士大夫。他们觉得诗词歌赋是高雅的,戏曲小说是低俗的。所以戏子再红,在文人圈子里也就是个“玩物”。
现代社会,谁是定义“高雅”的人?资本和大众。当市场来决定谁值钱的时候,谁粉丝多、谁流量大、谁能带货,谁就是“高贵”的。
这就回到了一个很朴素的道理:任何时代,“高贵”的定义权都在掌握权力的一方手里。古代的权力在贵族和士大夫手里,他们有钱有权,对戏子没有额外的“需求”,所以戏子低贱。
现代的权力在资本和大众手里,资本要借“明星”从大众手里“搞钱”,对戏子有个额外的“需求”,所以他们抬高了明星,树立成偶像。
不是戏子变了,是游戏规则变了,裁判也换了。
到这里,咱们就可以总结一下了。
古代社会用的是身份定价体系。你的价值取决于你生下来是什么人,而不取决于你做了什么。戏子就算日进斗金,只要户籍上是“乐户”,就永远低人一等。
现代社会用的是注意力定价体系。你的价值取决于你能吸引多少人的注意,你能带来多大价值。于是,戏子变成了“明星”,收入直接跟关注度挂钩。谁能让最多人盯着他看,谁就最值钱。
这两个体系之间,没有谁更公平。
身份定价体系的优点是稳定,缺点是窒息——你再努力也没用。注意力定价体系的优点是流动,但缺点是残酷——人人都想当明星,但不可能人人都能成明星,稀缺才有价值。
从这个角度看,古代戏子和现代明星之间,其实是两种“囚笼”的切换。古代戏子被锁在身份里,现代明星被锁在流量里。前者一辈子翻不了身,后者一秒钟不敢松懈。
古代戏子虽然社会地位低,但他们的专业能力是真的硬。一个昆曲名角,从小练功,十年基本功,二十年才能出师,唱念做打样样精通,一场戏能连着唱三个小时不带停的。
现代明星呢?真唱的越来越少,假唱的被发现了还理直气壮。演戏靠抠图,唱歌靠修音,跳舞靠替身。有些顶流连自己代言的产品的名字都念不顺。
这就有意思了:古代戏子能力那么强,地位却那么低。现代明星能力那么差,地位却那么高。
这说明啥?
说明“能力”和“地位”从来就不是一回事。
在古代,能力只是你安身立命的工具,不能帮你跨越身份的鸿沟。在现代,能力有时候甚至不是必要条件,只要有流量、有资本、有包装,就能站在金字塔尖上。
所以,咱们嘲笑古代人“歧视戏子太愚昧”的时候,是不是也该想想:咱们追的那些明星,有多少是正儿八经值得追捧的?追捧他们自己能得到啥好处?
全文完,感谢阅读,如果喜欢请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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