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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基于举报人侯二其提供的实名举报信及相关法律文书,举报人表示对全部内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目前,中央第十巡视组是否已介入调查,尚无公开信息。

内蒙古五原县农民侯二其,手持镇政府担保的《日元贷款造林合同》,375亩林地经营近20年。2020年5月4日,镇党委书记带队闯入其住宅,强行收地。8天后,土地以50元/亩的价格发包给“村霸”。此后四年,三级法院全部驳回其诉讼请求。

一块土地,两种说法:侯二其说有375亩,镇政府说只有44.1亩是他的。这330亩的差距,背后发生了什么?

一、一份镇政府担保的合同,375亩林地合法经营近20年

侯二其是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胜丰镇美丰村一社村民。2001年起,他通过转包集体荒地、邻里土地互换、自主开垦荒滩等途径,取得“农场圪卜”地块375亩土地经营权。

2002年3月,侯二其与五原县林业局、财政局正式签订《造林合同》和《日元贷款内蒙古植树造林项目贷款合同》,胜丰镇人民政府为合同担保方。 贷款合同编号8301,贷款金额8.75万元,自筹资金8750元,全部投入植树造林。合同有效期至2027年2月20日。

在侯二其提供的农户手册中,清楚记载“林木375亩(经济林375亩)”,2002年至2004年连续三年通过项目验收。 2019年12月,镇政府还与他签订了《补植补造协议书》,确认他承担该地块的补植补造任务。

也就是说,直到2019年底,政府仍然承认侯二其对这375亩林地的经营权和管护责任。

二、补贴来了,地就“不是你的”了

2019年,国家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偿工作。侯二其与镇林业部门签订补偿补遗协议,375亩林地验收合格后可享受每亩2100元补贴,总补贴金额78.75万元。

正是这笔高额补贴,引来了“麻烦”。

2020年5月4日,时任镇长李怀亮(现镇党委书记)、副镇长马晓锁,带领镇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村干部及李树儿等十余人,未出示执法证件、无书面执法文书、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强行闯入侯二其住宅。

据侯二其描述,工作人员强行将他拖拽上车,押至林地现场,以威胁、恐吓手段当场“收回”全部林地。他试图离开,被派出所、司法所人员阻拦,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当日下午,这伙人再次闯入他家中,逼迫他签字认可违法收地行为,遭到拒绝后,李怀亮当场指使人员对他提起诉讼。

三、收地8天后,土地以50元/亩发包给“村霸”

更令人震惊的是后续操作。

2020年5月12日——距暴力收地仅8天——副镇长马晓锁与美丰村委会联手,将这片土地以每亩50元的价格发包给李树儿,承包期9年。 而当地正常土地流转价格为每亩700元。

李树儿是谁?实名举报信称其为“当地出了名村霸”。2005年,李树儿就曾纠集亲属阻挠侯二其林地补植,毁林开荒种植农作物,直接导致日元贷款造林项目被迫终止。2008年,他又私自开挖10余亩林地售卖土方,挖土深度达1.5米,土地耕作层遭永久性损毁。

一个毁林、取土、却在镇政府主导下以不到市场价十分之一的价格拿下了这片土地。

四、“44.1亩”VS“375亩”:一块土地,两种说法

侯二其开始信访维权。2020年6月28日,由李怀亮签发的胜丰镇政府信访答复意见,通篇否定侯二其的主张——将375亩林地“认定”为:侯二其个人承包地仅44.1亩,其余165.1亩为社集体土地。

五原县人民政府信访复查意见,未核查真相,直接维持了镇政府的结论。

随后,侯二其和村里要地,打官司。2020年至2024年,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再审,三级法院全部驳回其诉讼请求。 侯二其多次书面申请法院调取关键证据《造林合同》《日元贷款合同》,一审法官刘明昌、闫富荣,二审法官百灵,再审法官张志宏等人,无故拒绝调取,以“与本案无关”搪塞。

侯二其持有375亩林地的贷款合同,镇政府担保;法院却采信镇政府“44.1亩”的说法,拒绝查看合同原件。330亩的差距,就这样被“程序合法”地消化了。

五、“这不是我一个人的事”

侯二其在举报信中列举了辖区系统性乱象:退耕还林补贴发放混乱、土地整治工程偷工减料、大范围“以租代征”违规占用基本农田、黑恶势力盘踞乡村。

土地被侵占后,侯二其彻底失去收入来源,银行贷款无力偿还,全家负债累累。

侯二其自称“侯怀国农户”,其子侯帮在法庭上为其代理。一家两代人,为375亩土地奔走了六年。

2026年6月13日,侯二其将实名举报信递交中央第十巡视组。举报信末尾写道:“恳请中央第十巡视组高度重视本案,下沉一线核查事实……还一名普通农民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