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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我市已全面进入主汛期,我市地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沟深坡陡、汇流速度快,短时暴雨极易引发山洪暴涨、岸坡滑塌、桥涵淤积阻水,汛期行洪安全、涉水溺水风险陡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向全社会发出倡议:

一、严守汛期河道刚性禁令,保障行洪通道畅通

汛期降雨、涨水期间,全市所有河道、河滩、行洪沟道内,严禁一切非防汛抢险人员、车辆进入,坚决做到“五不准”:

1. 不准下河涉水通行、过河绕行,水位上涨、河道过水时立即远离滩涂、河床;

2. 不准在河道内垂钓、捕鱼、捞柴、放牧;

3. 不准在河道河床、浅滩露营、野餐、停留乘凉,不得在河道内停放车辆、堆放设备物资;

4. 不准向河道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秸秆杂草、淤泥渣土,避免河面漂浮物阻水;

5. 不准擅自下河搭建临时围挡、简易构筑物,严禁挤占行洪断面;

按照“谁设障、谁清除”原则,所有河道内临时堆放物、施工围堰、阻水杂物,汛期前清理完毕。

二、管住河道管理范围红线,严禁侵占破坏防洪设施

河道两岸堤防、护堤地、岸线、行洪滩地均属法定河道管理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严格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1. 禁止乱建乱占: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房屋、围墙、养殖场、厂房、便道等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围垦河滩、围河造田、开挖鱼塘。

2. 禁止损毁堤防:严禁攀爬堤坡、挖堤取土、打井钻探、爆破采石、开挖沟渠、葬坟建房,严禁重型车辆违规碾压堤顶路面,雨天泥泞时段所有社会车辆禁止上堤通行。

3. 禁止种植阻水作物:不得在行洪滩地种植玉米、高粱等高秆农作物,原有阻水林木、杂草须及时清理,保障洪水顺畅下泄。

4. 规范涉河项目监管:所有涉水桥梁、管道、管线、沿河施工等涉河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履行防洪审批手续,落实汛期度汛方案,及时清理施工弃渣、临时脚手架、围堰等碍洪物,主动接受水利部门巡查监管,杜绝工程遗留行洪隐患。

三、紧绷防溺水安全之弦,全员守护生命底线

天然河道水情复杂,水下暗流、深坑、淤泥、水草隐蔽危险,绝非休闲戏水场所,全社会共同筑牢防溺水防线:

1. 家长履行监护第一责任:务必看管好未成年人,严禁孩子私自、结伴到河边玩耍、戏水、下水游泳,教育子女远离河道、坑塘、水库等危险水域。

2. 全民主动劝阻危险行为:发现他人下河游泳、戏水、靠近危险堤岸、翻越防护围栏,请及时劝导制止;发现未成年人独自靠近河道,第一时间上前看护并告知监护人。

3. 科学开展应急施救:如遇人员溺水,严禁盲目下水施救,优先拨打110、119、120,利用竹竿、绳索、救生圈等工具岸上救援,守住自身安全底线。

4. 各镇(街道)、村(社区)常态化宣传巡查,在沿河重点路段、危险点位看护值守,补齐警示标识,加密重点水域巡逻频次。

汛期安全无小事,行洪防线不容破。让我们共同遵守《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自觉远离河道危险区域,主动参与河道管护、清障除险、防溺水工作,共同守护全市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子长市水务局

2026年7月16日

网编: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