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追他两年,用尽全力。
他从不主动,从不低头,从不说爱。
分手那天,他回了一个“好”,连标点都懒得多打一个。
后来聚会上重逢,他晃着酒杯说:“我不吃回头草。”
我笑了笑:“我也是。”
可从那天起,这个高高在上的男人开始变了——
01
我端着酒杯站在角落,看着面前这一张张或熟悉或陌生的脸,心里只有一个想法——早知道就不来了。
今天是闺蜜林织语的生日派对,她非说这是个小型聚会,结果来了半个京圈的名流。我知道她的用意,她是想让我多出来走动走动,毕竟和沈砚辞分手已经三个月了,她总觉得我应该开始新生活。
可我没告诉她,这三个月是我这两年多来过得最轻松的日子。
“夏晚,你来了怎么也不说话?”
有人端着酒杯走过来,是我和沈砚辞共同的朋友,周明远。他笑得意味深长,眼神往大厅中央瞟了一眼,那里站着一个我再熟悉不过的身影。
沈砚辞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定制西装,衬得他肩宽腰窄,长身玉立。他手里捏着酒杯,正在和几个人说话,神色淡漠疏离,一如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样子。
那时候我大二,他已经是沈氏集团的少东家,京圈最炙手可热的钻石王老五。我追他追得轰轰烈烈,整个圈子的人都知道,沈砚辞被一个小姑娘缠上了,天天送饭送花,风雨无阻。
我追了两年,终于把他追到手。
可在一起一年后,我主动提了分手。
“我没什么想说的。”我收回目光,冲周明远笑了笑,“织语呢?我去和她说声生日快乐就准备走了。”
“别啊。”周明远拦住我,眼神闪烁,“好不容易聚一次,你就这么走了多没意思。”
我心里咯噔一下,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果然,下一秒,林织语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挽住我的胳膊就把我往大厅中央带。她今天穿了条酒红色的长裙,妆容精致,眼里却闪着我看不懂的光。
“晚晚,你来。”她压低声音,“沈砚辞就在那边,你过去和他说几句话。”
“我为什么要和他说话?”我停下脚步,看着她,“织语,我们已经分手了。”
“我知道,可你当初追了他两年才追到手,分了多可惜啊。”林织语拽着我不放,声音大了些,周围几个人都看了过来,“你俩再试试嘛,沈砚辞那个人就是嘴硬,其实对你还是有感情的。”
有感情?
我差点笑出声。
我和沈砚辞在一起那一年,他从来不会主动找我,从来不会说一句软话,甚至连我生日都记不住。我生病他让我多喝热水,我加班到深夜他让我打车回家注意安全,我哭了他就坐在一旁沉默地看着。
我终于明白,他不是不会爱人,他只是不爱我。
所以分手那天我异常平静,只给他发了条消息:沈砚辞,我们分手吧。
他隔了三个小时回复了一个字:好。
你看,连分手都分得这么冷漠。
“晚晚,你就再试试嘛。”旁边有人跟着起哄,是沈砚辞的表妹苏念,“我哥他最近状态可差了,肯定是因为你。”
我被林织语推着往前走了几步,正好停在沈砚辞面前。
他周围的人都识趣地退开,给我们让出一片空间。沈砚辞垂眼看着我,那双深褐色的眸子里没什么情绪,嘴角微微勾着,带着他一贯的漫不经心。
“你俩聊聊嘛。”苏念在身后推了我一把。
沈砚辞晃了晃手里的酒杯,冰块撞击杯壁发出清脆的声响。他斜靠在桌边,神色慵懒,声音不大不小,却足够让周围的人都听见。
“别白费力气,我不吃回头草。”
空气安静了一瞬。
所有人都看向我,目光里带着同情和尴尬。林织语的脸色变了变,想要开口打圆场。
我却笑了笑。
这三个月的轻松日子让我彻底想明白了一件事——爱情从来不是靠努力就能得到的。我努力了三年,从追求到相处,我付出了全部的热情和真心,最后换来的不过是一个“好”字。
够了。
“我也是。”我举起酒杯,冲沈砚辞示意了一下,声音平静,“从来不吃回头草。”
说完我仰头喝完杯中最后一口酒,转身对林织语说:“织语,生日快乐,我先走了。”
沈砚辞攥着酒杯的手指收紧了些,指节微微泛白。他盯着我的背影,嘴唇动了动,最终什么也没说。
我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宴会厅。
夜风扑面而来,带着初秋的凉意。我站在酒店门口的台阶上深深吸了口气,觉得整个人都轻快了起来。
手机震动了一下,是助理发来的消息:夏总,明早九点的会议资料已经发您邮箱了。
我回了个“收到”,踩着高跟鞋走向停车场。
分手三个月,我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上,工作室的业绩翻了两倍,新接的珠宝设计项目也拿到了国际奖项的提名。没有沈砚辞的日子,我过得风生水起。
可我不知道的是,从我走出宴会厅的那一刻起,沈砚辞的目光就再也没有离开过门口。
他放下酒杯,脸色难看,周围的人再和他说话,他都心不在焉。
苏念凑过去小声说:“哥,你明明就放不下她,干嘛要说那种话?”
沈砚辞没理她,拿起外套大步走了出去。
“哥,你去哪儿?”
“回家。”
可他开车的方向,分明是我工作室的必经之路。
我没有上帝视角,自然不知道这些。那天晚上我回到家,洗了澡,窝在沙发上看完了一部老电影,然后踏踏实实地睡了个好觉。
第二天一早,我照常去工作室楼下的咖啡馆买拿铁。
推门进去的时候,收银台前站着一个我再熟悉不过的身影。
沈砚辞穿着一件烟灰色的薄款风衣,正低头看手机。听到门铃响,他抬起头,目光和我撞了个正着。
咖啡馆里放着舒缓的爵士乐,空气中飘着现磨咖啡豆的香气。
我愣了一秒,随即面色如常地走到队伍后面排队。
他显然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我,眉心微微蹙起,嘴唇抿成一条线。沈氏集团的总部在城市的另一端,他那个身份地位的人,也从来不会来这种街边的小咖啡馆消费。
“沈总,您的冰美式。”
店员递出咖啡的时候,沈砚辞才收回看我的视线,接过杯子,转身离开。
我走到柜台前,还没开口,熟悉的店员小陈就笑着说:“夏姐,老样子,热拿铁少糖?”
“对。”
“刚才那位先生好奇怪啊,一大早就来店里坐着,坐了快一个小时了,就点了一杯冰美式,也没见他喝几口。”小陈一边做咖啡一边嘀咕,“还一直往窗外看,好像在等什么人似的。”
我心里微微一动,但随即压了下去。
巧合而已。
可接下来的一周,我开始意识到这不是巧合。
我去常逛的独立书店找一本绝版的设计图鉴,刚拐进艺术类书架的那条过道,就看见沈砚辞正靠在书架上看书。他穿着一件深蓝色的毛衣,戴了副金丝边眼镜,整个人看起来斯文又禁欲。
听到脚步声,他抬眼看来,目光淡淡地从我身上掠过,又落回书页上。
我转身就走。
我常去的那家花店、周末逛的美术馆、甚至工作室楼下的日料店,我都能“偶遇”他。
每次他都一副冷淡疏离的模样,仿佛真的只是凑巧出现在同一个地方。
我在心里冷笑。
沈砚辞,你这是在干什么?
当初我追你的时候,我用了所有心思去靠近你,你用你的冷漠把我推开。现在我走了,你又开始出现在我的世界里,像一只高傲的猫,明明想靠近,却偏要装作不在意的样子。
可我不吃这套了。
周五下午,林织语约我喝下午茶,一见面就迫不及待地八卦:“晚晚,你知道吗,沈砚辞最近疯了,天天往你工作室那个方向跑,他助理都快被他折腾散架了。”
我用小勺子搅着杯中的红茶,语气平淡:“哦。”
“你就没点想法?”
“什么想法?”我抬眼看向林织语,笑了一下,“他说不吃回头草,我也不吃。扯平了。”
林织语张了张嘴,最后叹了口气,小声嘀咕了一句什么,我没听清。
窗外的阳光落在桌面上,光影斑驳。
我端起茶杯,心情平静得像一池春水。那些曾经灼热的心动和失落,都已经沉淀在时光的河底,再也翻不起波澜。
可我的手机屏幕亮了一下,收到了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消息。
“明天下午三点,我去找你。”
没有署名,但那串号码我倒背如流。
是沈砚辞。
我盯着手机屏幕上那条消息看了三秒钟,然后面无表情地把手机翻了个面,扣在桌上。
“谁的短信?”林织语眼尖,凑过来想偷看。
“诈骗短信。”我端起茶杯抿了一口,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林织语明显不信,但她了解我的脾气,没再追问,只是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尾音拖得老长。
我没理会她的试探。
沈砚辞说“明天下午三点,我去找你”——这话要是放在一年前,我能高兴得原地转三圈。那时候他肯主动给我发一条消息,哪怕是“嗯”“好”“知道了”这种单音节词,我都觉得是恩赐。
可现在,我只觉得好笑。
他凭什么觉得他说来,我就会乖乖等着?
第二天下午两点五十,我收拾好桌上的设计稿,拎起包,对助理小宋说:“我出去一趟,下午不回工作室了,有事电话联系。”
小宋从电脑后面探出头,一脸困惑:“夏总,您三点不是有个会议吗?”
“改成视频会议了,我找家安静的咖啡馆连线就行。”我头也不回地走出门。
电梯下到一楼,我特意从后门绕了出去。经过前台的时候,还叮嘱了一句:“如果有人来找我,就说我今天外出了,不在。”
前台小姑娘乖巧地点头。
我穿过两条街,拐进一家藏在巷子深处的独立咖啡馆。这家店是我最近发现的,位置偏僻,知道的人不多。店主是个留着胡子的文艺青年,养了一只叫“拿铁”的橘猫,店里永远放着小野丽莎的爵士乐。
我点了杯燕麦拿铁,在角落的位置坐下,打开笔记本电脑,连上蓝牙耳机。
两点五十八分,手机屏幕亮了。
来电显示:沈砚辞。
我没接,任它响了六声后挂断。紧接着第二条消息弹进来——“你在哪?”
我慢悠悠地喝了口咖啡,把手机调成静音。
会议三点准时开始,我戴着耳机和合作方讨论设计方案,说话声音压得很低,但思维清晰,条理分明。会议快结束的时候,我余光瞥见手机屏幕上已经弹出了五条未读消息和三通未接来电。
全都是沈砚辞。
会议结束,我合上电脑,拿起手机看了一眼。
第一条(15:07):你不在工作室。
第二条(15:18):林织语说不知道你在哪,但她肯定在骗我。
第三条(15:25):夏晚,你在躲我?
第四条(15:32):接电话。
第五条(15:41):你故意的?
我看着这五条消息,嘴角微微上扬。
你看,沈砚辞。曾经我追着你跑的时候,你总是居高临下地俯视我,对我所有的热情都回以冷淡。我追着你跑了两年,和你在一起一年,我太了解你了。
你是那种从来不会主动的人,从来不会低头,从来不会认输。你活在自己的逻辑体系里,觉得全世界都该围着你转。
所以你现在一定很困惑——夏晚怎么不围着我转了?
我打了一行字,又删掉,最后只回了两个字:在忙。
消息发出去不到十秒,电话又响了。
这次我接了。
“夏晚。”沈砚辞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低沉,带着一点沙哑,听上去像是没睡好,“你在哪里?”
“沈总有事吗?”我的声音客气而疏离,就像对待任何一个工作上不太熟的合作伙伴。
电话那头沉默了大概三秒钟。我几乎能想象出他的表情——微微蹙着眉,薄唇抿成一条线,握着手机的手指收紧,指节泛白。
“我昨天给你发消息了。”他终于开口,语气里有一丝被压制的烦躁,“我让你等我。”
“沈总,”我靠在椅背上,语气轻描淡写,“我们分手了。我没有义务等你。”
说完我挂了电话。
挂完之后我感觉自己整个人都神清气爽。
咖啡馆的橘猫不知道什么时候跳上了我对面的椅子,蜷成一团,用那双琥珀色的眼睛看着我。我伸手摸了摸它的脑袋,它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手机又震了,我低头一看,是林织语发来的微信。
织语:沈砚辞刚才给我打电话,语气超级可怕,问我你到底在哪。你到底怎么他了?
织语:他说你挂他电话?老天爷,居然有人敢挂沈砚辞的电话!
织语:姐妹你是我的神。
我回了个捂嘴笑的表情。
织语:不过说真的,他找你到底什么事啊?他那个语气听着不太对劲,好像挺着急的。
我敲了行字: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织语那边“正在输入”了半天,最后只发过来三个字:你变了。
我笑了笑,没有再回复。
是啊,我变了。变得不再围着一个男人转了。
咖啡喝完,我收拾东西准备离开。推开咖啡馆的门,初秋傍晚的风扑面而来,带着桂花的甜香。这条巷子安静得只能听见远处的车声和自己的脚步声,让人心里格外平静。
我拐出巷口,正要往地铁站的方向走,脚步忽然顿住了。
路灯刚亮起来,昏黄的光落在那道修长的身影上。沈砚辞站在巷口的梧桐树下,一手插在风衣口袋里,另一只手握着手机,屏幕的光映在他脸上,他的表情晦暗不明。
他不知道在这里站了多久,烟灰色的风衣上沾了几片枯黄的梧桐叶。
我愣了一秒,随即面无表情地从他身边走过。
“夏晚。”他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我没停。
他几步追上来,挡在我面前,垂眼看我。路灯的光从头顶洒下来,在他脸上投下明暗交错的阴影。他的眼眶下有淡淡的青色,下巴上冒出了胡茬的痕迹,和他平时一丝不苟的模样判若两人。
“你挂我电话。”他说,语气里有一种我从未听过的情绪,像是在委屈,又像是在生气。
“对。”我抬头直视他,“你还有事吗?没事我要回家了。”
“你下午去哪了?我找了你两个小时。”
“沈总,”我弯起嘴角,笑容不达眼底,“你找了我两个小时,关我什么事?”
他眸色一沉,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
我侧身绕过他,继续往前走。这次他没有追上来,只是站在原地,目光灼热地盯着我的背影。
走到地铁站入口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一声。
沈砚辞:明天我还会来找你。
我盯着这行字,心里忽然涌上来一种复杂的感觉。
不是心动,是讽刺。
沈砚辞,你现在做的一切,都是我当年对你做过的。我追你的那两年,你也挂过我电话,也找不到你人,也给你发消息石沉大海。我只是走了三天,你就受不了了。
可我当初,被你晾了整整两年。
回到家,我洗了澡,敷了面膜,窝在沙发上翻看最新的珠宝设计杂志。屏幕上忽然弹出一条朋友圈点赞提醒——我三个小时前随手发的一张咖啡馆照片,沈砚辞点了赞。
我心里咯噔一下。
他不是不刷朋友圈的吗?我们在一起那一年,我发过的所有动态,他从来没有点赞过,甚至可能从来没有看过。为此我还偷偷难过过很多次,觉得自己在他心里一文不值。
现在分手三个月了,他倒是开始给我点赞了。
紧接着,又弹出一条评论。
沈砚辞:这家店在哪?
我没有回复,直接把手机扔到了一边。
这男人,以前怎么没发现他这么幼稚。
第二天是周末,我睡到自然醒,去常去的那家花店买花。这家花店开在老城区的一条小街上,门面不大,但花材新鲜,老板娘是个四十多岁的阿姨,说话温柔,每次都会给我多送两枝配叶。
我挑了一束香槟玫瑰,正在和老板娘聊天的时候,门上的风铃响了。
“欢迎光临——”
老板娘的笑容僵了一瞬。
我不用回头,就知道谁来了。
那股清淡的雪松香水的味道,太熟悉了。
沈砚辞走到我身边,和我并肩站着,目光扫过我手里的那束香槟玫瑰,语气随意得像是今天天气不错:“这么巧。”
老板娘的目光在我们俩之间来回扫了几遍,脸上浮现出八卦的笑容。
我笑了一声,转头看向他,一字一顿地说:“沈总,市中心离这里开车至少四十分钟,你又是来‘碰巧’的?”
沈砚辞的嘴角微微抿了一下,随即恢复了那副云淡风轻的表情。他伸手从花桶里抽出一枝白色桔梗,修长的手指捏着花茎,在灯光下显得格外好看。
“我也来买花。”
“沈总什么时候有这种雅兴了?”我挑了挑眉,故意用他当初敷衍我的语气回敬他。
他眸色暗了暗,没说话。
老板娘看看他,又看看我,识趣地退到后面的工作台去包装花束了,把空间留给我们。
空气安静了几秒。
“夏晚,”沈砚辞忽然开口,声音比刚才低了半度,“你别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话。”
“哪种语气?”我低头整理花束里的配叶,漫不经心地反问。
“像对待陌生人一样。”
我手上的动作顿了一下,然后缓缓抬起头,对上他那双深褐色的眼睛。那双眼睛里翻涌着一种我从未见过的情绪,像是焦躁,又像是困惑,甚至带着一点隐隐的委屈。
以前的沈砚辞,从来不会用这种眼神看我。他看我的眼神永远平静、克制、疏离,哪怕我说“我爱你”,他也只是点点头,说一声“知道了”。
“沈总,”我把花束抱在怀里,语气平静,“我们已经分手了。分手了的人,本来就是陌生人。”
“我没同意。”他的语速忽然变快了,像是怕我打断他。
我愣住了。
“你发短信说分手,我回了一个好字,但我没同意。”他向前迈了一步,离我更近了,近到我能看清他睫毛的弧度,“我没同意分手。”
我被他这句话气笑了。
“沈砚辞,分手是通知,不是商量。不需要你同意。”
他抿住唇,下颌线绷得紧紧的,像一头被逼到角落的困兽。
老板娘正好从工作台后面出来,手里捧着包装好的花束。她敏锐地察觉到气氛不对,小心翼翼地把花递给我,又小心翼翼地退回去。
我接过花,头也不回地走出了花店。
风铃声在身后叮当作响。
沈砚辞追了出来。
“夏晚。”
“沈砚辞,”我停住脚步,没有回头,“当初我说分手的时候,你回了一个‘好’。那一个字,你已经同意了。现在你来跟我说这些,没意思。”
秋日的阳光落在街道上,金黄的银杏叶铺了一地。
身后沉默了许久。
然后我听到他开口,声音沙哑得像是被砂纸打磨过。
“我后悔了。”
三个字,带着秋风特有的干燥和微凉,一字一句地落进我耳朵里。
我的心脏猛地跳了一下,随即又被理智死死按住。
我转过头,看着站在花店门口的那个男人。他穿着深灰色的大衣,站在满地金黄的落叶上,长身玉立,气质矜贵,可是眼眶却微微泛红。
那一刻,我忽然发现,沈砚辞瘦了。他的下颌线比三个月前更加分明,锁骨在衬衫领口下若隐若现,整个人像是被什么抽走了一部分生气。
“后悔了?”我听见自己的声音,轻轻浅浅的,不咸不淡的,连我自己都觉得陌生,“可是沈砚辞,我不吃回头草。这话是你先说的,我学你的。”
说完我转身,抱着花束走进了深秋的光影里。
这一次,他没有再追上来。
但他的目光一直落在我背上,灼热得像要把我的后背烧穿两个洞。
回到家,我把花插进花瓶里,手机震了一下。
沈砚辞发来一条消息,只有四个字——“我不会放弃。”
我把手机扔到沙发上,去厨房给自己倒了杯水,慢慢喝完,深吸了一口气。
完了。
周一一早,我刚踏进工作室,前台小姑娘就一脸慌张地迎上来:“夏总,有、有您的快递。”
她递过来一个包装精美的深蓝色礼盒,系着银灰色的缎带,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我接过盒子掂了掂,没找到任何寄件人的信息。
打开一看,里面静静躺着一对珍珠耳环。珍珠是澳白,光泽温润,形状正圆,配着玫瑰金的底座,简洁又精致。品牌是我最喜欢的那个设计师的限定款,全球限量两百对,不好买。
林织语曾经说过一句话:送女人首饰很简单,但能送到心坎上,说明他要么对你极其上心,要么有高人指点。
我不动声色地合上礼盒,问前台:“谁送来的?”
“一个穿黑西装的男的,看着像个助理,放下就走了,什么也没说。”
我了然地点了点头,拿着盒子走进办公室,把它随手塞进了抽屉最深处。
不一会儿,林织语的微信就来了。
织语:听说某人收到礼物了?
我:你在我工作室装监控了?
织语:冤枉啊!是我表哥告诉我的,他早上碰见沈砚辞的助理在商场珠宝柜台前挑东西,问了好几个柜姐才挑好,折腾了两个多小时呢。
织语:所以到底送的什么?快说快说!
我没回复她,而是打开了沈砚辞的对话框。
我:东西收到了,谢谢。以后不用费心了。
沈砚辞:(几乎是秒回)不喜欢?
我:无功不受禄。
沈砚辞:那我请你吃饭。就今晚。
我看着这句话,手指悬在屏幕上方,好半天没敲下去。
他以前从来不会用这种商量的语气跟我说话。他以前说“吃饭”都是命令式的——“七点,XX餐厅,别迟到。”语气淡漠疏离,好像赴他的约是我的荣幸。
可现在他说“那我请你吃饭”,带着试探,甚至有一点点小心翼翼。
但我还是回了两个字:没空。
发完我就把手机调成静音,全身心投入工作中。最近接了一个高级定制的珠宝设计项目,客户要求很高,每一个细节都要反复打磨,我画了整整一下午的草图,修改了七八版,终于定下了初步方案。
揉着酸痛的脖子抬起头,才发现窗外已经暗了下来。
我拿起手机一看,五个未接来电,全是沈砚辞的。最新一条消息是半个小时前发的:我在你工作室楼下。
我从窗户往下看了一眼——果然,一辆黑色的迈巴赫停在路灯下,车身旁靠着一个修长的身影,正低头看手机,屏幕的光映着他的脸。
秋天的夜风有些凉,他只穿了一件薄薄的衬衫,也不知道在下面站了多久。
我心里那根弦被轻轻拨动了一下,但很快又恢复了平静。
我收拾好东西,关了灯,锁了门,坐电梯下楼。刚走出大堂的旋转门,沈砚辞就抬起了头。
“你忙完了?”他收起手机,快步朝我走来,语气里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急切。
“沈总在楼下等了多久?”
“没多久。”他说这话的时候,声音有些哑,鼻尖被秋风吹得微微泛红,显然是冻着了。
我看着他,心里叹了口气。
这个男人,以前从来不等人。我们在一起那一年,每次约会都是我等,少则二十分钟,多则一个小时。有一次下大雨,我在餐厅门口等了将近两个小时,最后他发来一条消息:临时有个会,不去了。
那天我淋着雨回家,发了三天的高烧。他知道后只说了一句“下次别等了”,连个探望都没有。
“沈砚辞,你到底想干什么?”我站在台阶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夜风吹起我的头发,也吹起了他的衣角。
他抬着头,路灯的光落在他的眼睛里,那里面翻涌着一种我说不清的情绪。
“我想和你谈谈。”
“那就谈。”我把手插进风衣口袋里,语气公事公办,“你想谈什么?”
他顿了一下,似乎在斟酌措辞。路灯下他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延伸到我的脚边,和我的影子交叠在一起。
“我们能不能重新开始?”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很轻,像是在小心翼翼地放下一件易碎品。
空气安静了几秒,只有远处马路上汽车驶过的声音。
我看着他——这个我曾经深深爱过的男人,这个我用了两年时间追逐、一年时间守护的男人。他站在我面前,眼眶微红,下颌紧绷,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少见的脆弱气息。
如果放在三个月前,听到他说这句话,我大概会扑上去抱住他,告诉他没有他这三个月我过得很辛苦,告诉他我愿意再给他一次机会。
但现在不一样了。
“沈砚辞,”我的声音很平静,“你记不记得我们在一起的最后一个月?”
他愣住了。
“那个月,我给你发了四十七条消息。你回了十一条。”我慢慢地说着,像是在讲一个与己无关的故事,“我约你吃晚饭六次,你来了零次。我生日那天,我等到凌晨两点,你连一条祝福短信都没有发。”
“后来你说,你太忙了,忘记了。”
他的脸色一点一点地变白。
“我不是在翻旧账,我只是想告诉你——”我顿了顿,“这些事,我都记得。清清楚楚地记得。”
“夏晚……”他的声音哑了,嘴唇动了动,却只说出这一个名字。
“你说你想重新开始。”我看着他,“可是沈砚辞,凭什么你想结束就结束,想开始就开始?”
他伸手想拉我的手,被我不动声色地避开了。
他的手僵在半空中,修长的手指在路灯下微微蜷缩。
“对不起。”他低声说,声音像是从喉咙深处挤出来的,“以前是我的错。”
我一愣。
沈砚辞道歉了?
那个高傲到骨子里的沈砚辞,那个从来不肯低头、从来不肯认错的沈砚辞,居然道歉了?
“我知道以前我对你不好。”他深吸了一口气,语速有些慢,像是在艰难地组织语言,“你走了之后我才意识到……没有你,我过得很不好。”
“这三个月,我每天都睡不好。我去我们以前去过的地方,想偶遇你。我看到你去过的那家咖啡馆、花店、书店,我就忍不住进去看看。”
“我知道我做得不对,我知道我没有资格要求你回来。但是夏晚,我真的……”
他抿住唇,没有把后面的话说完。
但他发红的眼眶替他说完了。
我站在原地,夜风从身后吹来,带着深秋的凉意。我看着眼前的沈砚辞,心跳忽然有些不稳。
他从来不会说这些话的。
在一起的那一年里,我从来没有听他说过一句“对不起”,更不会说他过得不好、他睡不好。我甚至一度以为,他这个人天生就没有表达感情的能力。
可现在他站在我面前,眼眶通红,声音沙哑,把所有从前我渴望听到的话一股脑地说了出来。
“所以你现在是在追我吗?”我问他,语气轻飘飘的,像是在开玩笑,又像是在试探。
他的眸色深了深,盯着我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是。”
这个回答干脆利落,没有犹豫,没有回避。
我挑了挑眉:“你不是不吃回头草吗?”
他被我噎了一下,喉结滚了滚,耳尖竟微微泛了红。
沈砚辞——京圈最矜贵的男人,三十一岁的上市公司总裁,手握千亿商业帝国,见惯了刀光剑影、权钱博弈的沈砚辞——
居然在我面前,红了耳朵。
“我收回那句话。”他偏过头,像是觉得不好意思,视线飘忽着落到旁边的梧桐树上,“那句话不算数。”
“沈总,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怎么能不算数呢?”我故意逗他,语气轻松得连自己都觉得意外。
他转回头,那双深褐色的眼睛里倒映着路灯的光,还有我的影子。
“夏晚,”他说,声音低沉而认真,“给我一个机会。这次换我来追你。”
秋风卷着梧桐叶从我们之间飞过。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时间仿佛在那一刻凝固了。
然后我笑了笑,转身往地铁站的方向走去,留给他一个背影。
“想追我的人很多,”我背对着他说,声音在夜风里飘散,“沈总,你得排队。”
身后沉默了两秒,然后传来一声低低的笑。
沈砚辞说他来追我,我还以为他只是说说而已。
毕竟这个男人从前是什么样子,我再清楚不过。他追人的方式大概就是发几条消息、打几个电话,然后坐在办公室里等着我自己乖乖回去。
可我没想到,他是认真的。
周一早上八点,门铃响了。
我裹着睡袍,头发乱得像鸡窝,光着脚踩在地板上,迷迷糊糊地打开门——沈砚辞站在门口,西装笔挺,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手里拎着一个保温袋。
“早。”他把保温袋递过来,神色镇定,耳尖却悄悄红了,“给你带的早餐。”
我低头一看,里面是皮蛋瘦肉粥和两个我最爱的蟹黄汤包,还有一杯热豆浆。粥是城南那家老字号的,开车过去至少要四十分钟,来回就是一个多小时。
“你几点起的?”我抬头看他。
“五点四十。”他顿了顿,又补了一句,“排队的人很多。”
我看着他眼底下淡淡的青色,心里某个柔软的地方被轻轻戳了一下。
“进来吧。”我侧身让开。
沈砚辞踏进我家门的那一刻,我看到他的目光迅速扫过整个客厅。我住的地方不大,是一套两居室的小公寓,布置得温馨简单,和他那个冷冰冰的大平层截然不同。他的视线在沙发上的毛绒抱枕上停了一秒,又在茶几上那本翻开的珠宝设计书上停了一秒。
“坐吧。”我指了指沙发,自己钻进卫生间洗漱。
等我出来的时候,他已经把早餐在餐桌上摆好了。粥盛在碗里,汤包摆得整整齐齐,豆浆的杯盖被拧开了,甚至还冒着热气。
他坐在餐桌旁,没有动筷子,安静地等着我。
那一瞬间,我恍惚觉得时间倒流了。只是角色对调了。
以前是我买了早餐去他公司楼下等他,一等就是一个小时。他有时候会下来拿,更多时候是让助理来取,连一句“谢谢”都懒得说。
我坐下来,拿起筷子,夹了一个汤包。蟹黄的香气在舌尖炸开,汤汁浓郁鲜美。
“好吃吗?”他问,语气里有一丝小心翼翼的期待。
“还行。”我说得很平淡,但筷子已经伸向了第二个。
他嘴角动了动,低下头开始喝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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