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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普通的儿童感冒输液,
却让两岁幼童不幸沦为植物人
面对突如其来的横祸、破碎的家庭、艰难的维权困境,宜宾市叙州区法律援助中心三度援手、全程护航,以专业法治力量击破维权壁垒,用温情与坚守为苦难家庭守住公平正义,最终为受害幼童争取到146万余元全额赔偿!
一起来看!
一场意外,美好童年戛然而止
2024年1月,刚满两岁的幼童江某某,因发热、咳嗽在父母陪同下前往宜宾市某医院就诊。治疗过程中,患儿突发剧烈不适,出现烦躁哭闹、呼吸困难、口唇发紫等危急症状,随后心跳呼吸骤停,经紧急抢救却彻底陷入深度昏迷,辗转多家上级医院求医,始终无力回天。稚嫩的孩童就这样定格在植物生存状态,经司法鉴定认定为一级伤残,需要终身接受治疗、专人看护。
三度法援,绝境之中点亮维权微光
2024年9月,江某某的家人走进了宜宾市叙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希望能得到专业的法律帮助。了解到当事人家庭经济困难、孩子遭遇重大伤残、案件案情复杂的情况后,中心工作人员迅速为其开通绿色维权通道,当日受理、即刻指派专业律师承办案件,免费为幼童一家提供诉讼代理服务。
医疗纠纷案件专业性极强、举证难度极大,而本案因医方药液毁损,导致核心物证缺失,无法开展常规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案件维权难度翻倍。在首次诉讼过程中,因缺少鉴定结论、案件事实难以佐证,为避免无效诉讼、保留维权权利,2025年5月,当事人无奈撤诉。
2025年6月,为全力守护未成年幼童合法权益,叙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再度行动、二次启动法律援助程序。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律师直面案件痛点难点,迎难而上、攻坚破局:主动对接临床医学专业人士,不断钻研儿科诊疗行业规范,逐帧复盘全流程诊疗细节,逐条梳理适配法律法规、全方位检索同类典型生效判例,打破“无鉴定则无责任”的固有维权僵局,厘清医方证据销毁、过错推定的核心法律依据。
数月时间,援助律师反复整理卷宗、核查证据、完善代理意见,将残缺的证据碎片串联起完整的证据链条,牢牢锁定涉事医院的违法过错与侵权责任。
庭审中,援助律师据理力争: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规定,疑似输液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本案中,医方没有妥善留存关键物证,导致医疗事故真实原因无法查明,应当依法承担举证不能的全部不利后果。同时依据民法典医疗损害过错推定原则,医方违规诊疗、证据毁损,足以认定其存在完全过错,且过错与患儿伤残的严重后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法院经全面审理,全部采纳援助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认定涉事医院诊疗违规、销毁证据、存在完全过错,判决医院向江某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46万余元。
一审胜诉后,涉事医院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维权案件再起波折。为帮助受害家庭打破维权之路奔波与煎熬的困局、守护来之不易的阶段性成果,叙州区法律援助中心第三次伸出法律援手,继续指派律师代理二审案件。
援助律师精准针对上诉争议焦点,补充完善法律论证、提交答辩材料,严谨应对每一次庭审。2026年7月,二审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这场历时将近2年、历经三次法律援助的艰难维权,终于迎来圆满结果!
法援有温度,正义有力量
从证据缺失、维权无望的绝境,到百万赔偿、终局正义的落地,三次接续法律援助,是叙州区法援人不忘初心、为民解忧的真实写照。
本案中,法援律师跳出医疗纠纷“唯鉴定论”的固有思维,以扎实的专业能力、严谨的法律逻辑,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定责,成功为无鉴定结论的重大医疗损害案件维权提供了典型范本。
2026年7月15日上午
受援人江某某的家人向援助中心赠送感谢锦旗
法治为民,枝叶关情
法治为民,枝叶关情。未来,叙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坚守民生底线,聚焦未成年人、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以专业法治力量化解矛盾纠纷、守护公平正义,让法律援助的阳光,照亮每一个需要帮助的角落!
撰稿:贾晓丽
编辑:洪叶
审核:曾明发
审签:梁奇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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