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明明赢了官司,却拿不回自己的钱?”刘镜看着多份胜诉判决不解地说。

水利工程企业进军文旅行业,没想到“创业”变“失业”

刘镜的父亲曾是开封一水利工程龙头企业的一把手。2012年,其父亲成立开封宏大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大公司”)作为招商引资企业,与开封市天波杨府公园(当年为事业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投资建设天波杨府大型夜间实景演出项目。后由刘镜任一把手。

据刘镜介绍,投资四千万元建成场地后,演出仅一个月即“被叫停”。此后,宏大公司历经数年诉讼,2020年河南省高院终审判决天波杨府公园赔偿其投资损失2323万余元及利息,开封宋都古城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古城管委会”)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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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大公司在开封市天波杨府公园打造的实景演艺

然而,判决生效至今,据刘镜统计,陆续执行的款项不到500万。2026年6月25日,宏大公司再次收到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而案件本金加利息的总额,已超过4000万元。

刘镜介绍,因此次投资较大及后续执行困难,导致母公司资金链紧张,其父亲之后向银行陆陆续续贷款近1200万。“2021年前后,我们因还不上银行贷款被起诉,我和我母亲作为担保人也被牵连,一家三口全成了失信人员。”刘镜痛心地说。

“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变“公园设计、我们出钱”

7月13日上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在开封天波杨府公园内见到了刘镜。他介绍,整个公园大致分为两部分:西侧为公园原有建筑,东侧则全是由宏大公司投资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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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天波杨府公园的地图

“公园的设计,包括节目的布置等等,都是公园方指定的。”刘镜提供的双方于2013年7月3日签订的《天波杨府大型夜间实景演出项目合作协议》显示,甲方为“天波杨府纪念馆”,乙方为宏大公司。协议约定:甲方以场地及天波杨府文化品牌出资投入,乙方以人民币出资投入约3000万元,合作期限为10年,自2014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协议中甲方的义务为:负责节目的策划、编创、编排、音乐制作,负责演出节目所需人员招募、培训,负责每场演出的舞台监督,保证演出数量、质量。乙方负责投资。

刘镜回忆,实际建设过程中发现远超预算。“原本是政府搭台企业唱戏,但实际过程中是他们设计,我们出钱。又因工期比较赶,所以很多物料都是我们加价购买的。时间紧、任务重,最终导致我们投资了4000万多元(含当年应付给施工方但尚无力支付的欠款)。”

投资建成后,刚收益一个月就被单方叫停

正式签订合同两个月后,场地就建好了,节目也推出了。当年的开封市某文化节发布会也曾在这里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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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演出时间表

判决书显示,营业期间,项目共收入371779.57元(含马匹及饲料处置收入),按约定比例分配后,宏大公司应得290958元。但演出仅持续约一个月,就在当年10月底被公园单方面叫停。

“当时他们说我们的节目要整改,之后就一直拖着。”刘镜说,从2013年底开始,宏大公司不断要求公园恢复演出,对方以各种理由搪塞。“最终给我们的方案是需要整改、节目升级。我们也同意了部分追加投资,可项目却迟迟不能推进。”

2016年,宏大公司将天波杨府公园和古城管委会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因其“单方决策”而给企业带来的损失。

刘镜回忆,“2015年,我被告知项目由开封市文投准备收购。古城管委会的副主任同时兼任文投集团总经理的王某跟我们谈判,但收购金额没法达成一致。他就告知我们,实在不行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把资产定一个价,这样对双方都比较公平。”

但宏大公司未在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现在想来,刘镜十分后悔。

终审判决:停演主因是“节目质量不高”,天波杨府承担80%责任

一审在开封市中院进行,一审后刘镜不服,河南省高院判发回重审。中院重申后,公园及其管理方不服,2020年2月27日,河南省高院就此事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书载明,天波杨府提交的多次《会议纪要》显示:造成停演的原因主要是节目质量不高,总体创意策划高度不够,对文本、台本等没有进行成熟的设计。而依据双方协议,节目策划、编创、编排属于天波杨府的合同义务。

法院认定,天波杨府构成违约,应对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承担主要责任;宏大公司在合作过程中存在账目不清、支付工资不及时的情形,也有一定过错。一审法院酌定天波杨府承担80%责任、宏大公司承担20%责任。

在扣除相关费用和担责比例后,法院最终判决天波杨府支付宏大公司投资损失23230313.33元,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自2013年11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关于古城管委会的责任,二审判决指出:天波杨府签订及履行合同时为非法人组织,诉讼中取得事业法人资格,开办资金仅3万元,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古城管委会作为举办单位,应对天波杨府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终审判决后,天波杨府和古城管委会又不服,诉至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9月28日,最高法作出民事裁定,驳回天波杨府和古城管委会的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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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镜拿着多份胜诉判决书

判决生效。刘镜估算,本金2323万余元,加年息6%,截至2026年6月,欠款总额已超过4000万元。

赢了官司却执行不到钱,公园一边被冻结一边拿“新账户”收门票

判决生效后,宏大公司向开封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执行进展艰难。

刘镜在此过程中发现,天波杨府公园一直在对外卖门票。2021年,法院约谈公园方,要求以指定账户收款,直接用于赔款,并指明“禁止天波杨府公园私自将门票收入汇入任何其他账户,否则将以涉嫌渎职犯罪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的刑事责任”,但现实并非如此。

刘镜拿着他多次自费购买门票的付款记录说:“2023年时显示门票收款方为‘开封市文投景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至今变成了‘开封宋都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天波杨府分公司’。这俩账户哪一个都不是银行指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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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镜拿着他多次自费购买门票的付款记录,称天波杨府公园一直在对外卖门票

7月13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和刘镜在进入天波杨府公园时,也购买了门票,收款方确为“开封宋都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天波杨府分公司”。售票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景区成人票为暑期活动价35元一张,此前为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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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天波杨府公园售票处

记者随机采访了园区内两位员工,他们对收款账户情况表示不清楚,但介绍称龙亭公园和天波杨府公园很早之前就在卖联合票,“两个公园虽然是两个不同的分公司在运营,但是总公司是一家,都叫宋都公司(开封宋都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转企改制:公园换了运营主体,债务留在原地?

据刘镜介绍及公开资料显示,就在执行过程中,天波杨府公园经历了一次体制变化。

刘镜提供的一份开封市政府红头文件照片显示,开封市政府批复同意开封市龙亭公园、开封市天波杨府公园等六家单位转企改制,由事业单位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授权古城管委会履行出资人职责。改制后,天波杨府公园的名称拟定为“开封市天波杨府公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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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镜提供的一份开封市政府红头文件照片

刘镜说:“2021年、2022年那一段时间,公园还没有改制,还是我们的诉讼主体。从2023年初就改制了,变成了第三方。”

2026年6月25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豫02执恢21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故本次执行程序应予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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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法院《执行裁定书》

裁判书同时注明:申请执行人不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市中院执行法官:“若市里捋顺了,这事很好弄”

市司法局:应由执行局牵头向市里汇报相关情况

7月13日下午3时许,记者陪同刘镜来到开封市中院。虽未当面见到主办此案的执行法官,但在等候室接到了该法官给刘镜打来的电话。

在长达12分39秒的通话中,该法官透露了几点信息:

“去年年底,市里就知道了这个事……看如何推进。”

“如果市里面把这个事捋顺了,实际上这个事很好弄。”

法官还表示,市中院汇报时打的是正式行文报告,报给了市司法局府院联动办公室。

对于刘镜提及的“禁止天波杨府公园私自将门票收入汇入任何其他账户,否则将以涉嫌渎职犯罪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的刑事责任”一事,该法官未明确回应。

7月14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陪同刘镜来到开封市司法局的府院联动办公室,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称,府院联动办公室确实已经上报了情况,但给市里汇报的任务,应该由执行局牵头,之后,该工作人员展示了自己和司法局局长7月13日的微信聊天记录,内容显示,其汇报称,“14日上午,(开封中院)院长带着分管局长和执行局长,一起向市上汇报此事。”

7月16日下午2时许,刘镜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他仍在等待情况问询或“需要进行配合”的相关通知,但截至目前,尚未接到相关信息。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王煜鑫 编辑 刘梦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