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钱端升先生对中国法学研究事业的重要贡献,推动法学研究繁荣发展,服务法治中国建设,第十一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本次申报依据《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开展,受理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0 日至 8 月 31 日。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设立于 2006 年,是面向全国法学研究领域的重要学术奖项。该奖项旨在鼓励法学研究者开展高水平学术研究,推动法学理论创新和法治实践发展。根据全国普通高校社科统计年报有关奖励认定办法,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已纳入部级成果奖相关统计范围。
一、本届奖项设置
第十一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设置两类奖项:
一是常规成果奖,包括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
二是青年奖,青年奖不设等级,面向符合年龄条件的青年法学研究者开放申报。
二、申报人员范围
本次申报面向全国普通高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以及国家立法、行政、司法机关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中的法律工作者。
每位申报人限报 1 项成果。合作研究成果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其他署名作者不能单独以同一成果重复申报。
申报青年奖的人员,应在申报当年年龄为 40 周岁(含)以下,即 1986 年 1 月 1 日之后出生。
三、申报成果范围
(一)可申报成果类型
本次申报仅受理两类法学研究成果:
- 学术专著。申报成果须为独立学术专著,教材、工具书、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论文集等不在受理范围内。
- 学术论文。申报成果须为原创学术论文,译文不予受理。
(二)成果时间范围
申报成果应于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出版或发表时间以版权页、刊物标注信息为准。
(三)成果申报要求
多卷本学术专著须以最后一卷出齐时间为准,并整体申报。
丛书不能作为整体成果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单部专著单独申报。
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围绕同一专题但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合并申报,只能选择单篇论文申报。
(四)不予受理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果,将不予受理:
- 存在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问题的成果;
- 著作权存在争议或违反学术规范的成果;
- 申报人非成果第一署名人;
- 已经申报过往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的成果;
-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委员会成员的成果。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须按规定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纸质材料主要包括申请评审书、申报一览表,以及申报成果原件或复印件。申请评审书须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相关办公室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申报学术专著的,须按要求提交著作纸质版本及完整扫描件。申报学术论文的,须提交论文原件或复印件,并同步提交扫描件。纸质材料应在封面位置标明申报人姓名和所在单位。电子材料须按要求整理为规范文件,并按统一方式命名。
所有申报材料无论是否获奖,评审结束后均不予退还,申报人应自行做好备份。
五、申报方式与受理时间
本次申报采取单位组织报送和自行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普通高等学校教师一般由所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申报,并由学校汇总后集中报送相关材料。
法学研究机构、国家立法、行政、司法机关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中的申报人员,可在完成单位意见签署和盖章后,按要求自行报送。
申报受理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0 日至 8 月 31 日。纸质材料须在截止时间前寄出,寄出邮戳日期须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申报人可通过中国政法大学相关专题网站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查阅并下载申报通知、申请评审书及相关材料模板。
结语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是全国法学研究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学术奖项。本届申报工作启动后,将进一步激发法学研究者的学术创作积极性,推动更多高质量法学研究成果涌现,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学术支撑。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根据官方公开申报信息整理发布,仅作学术资讯和申报指南参考,不替代正式申报文件。具体奖项设置、申报资格、材料要求及评审流程以官方最终发布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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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ing national strategies, focusing on university research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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