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ST泉为(300716)发布公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褚一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广东证监局调查完毕,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60万元罚款,褚一凡被警告并处以1550万元罚款。同时,相关责任人雷心跃、张庆峰和李会也分别被罚款280万元、160万元和20万元。
经查,本次处罚直指两项核心信披违规,其一为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其二为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主要资产被查封的情况。
具体来看,2023年1月起,褚一凡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月,褚一凡亲属实际控制安徽汇祥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祥建安),汇祥建安系公司关联法人。汇祥建安承建公司子公司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泉为)光伏工厂项目,并向公司子公司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泉为)采购货物,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5月19日,公司与汇祥建安发生关联交易累计金额4,317,710.98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2023年1月18日至12月31日,公司与汇祥建安发生关联交易累计金额271,942,002.3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27%,占公司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85%。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应当及时披露,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情况,也未按规定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24年8月起,山东泉为厂房、车辆、土地使用权等主要资产陆续被多地人民法院查封,山东泉为被查封资产账面净值212,072,382.0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65%。公司不晚于2024年12月6日知悉资产被查封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主要资产被查封情况,但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5年4月29日,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山东泉为及安徽泉为厂房、车辆、土地使用权等主要资产被查封情况。
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主要资产被查封等重大事项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未按规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事项,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分别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其中,褚一凡,2023年2月24日起任公司董事长,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9月28日任公司总经理,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2月18日、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11月7日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3年1月17日起任山东泉为董事长,决策、实施上述关联交易,知悉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但未及时组织公司披露,签字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是对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雷心跃,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9月28日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9月28日起任公司总经理,2023年7月起任山东泉为总经理,负责公司的生产、销售,未对相关交易事项保持关注,知悉主要资产被查封事项,但未督促公司披露,未勤勉尽责,签字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是对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张庆峰,2023年2月24日至2025年11月25日起任公司董事,2022年5月13日至2024年12月4日任山东泉为监事,2024年12月4日起任山东泉为法定代表人、董事,2024年4月19日起任安徽泉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未及时关注公司主要资产状况,未勤勉尽责,签字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是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李会,2024年3月18日至2025年11月25日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于2024年12月6日已知悉山东泉为不动产被查封,但未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勤勉尽责,是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主要资产被查封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同时,褚一凡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隐瞒关联关系,组织上述关联交易行为,导致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事项,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情形。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广东证监局拟决定:
1、对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60万元罚款;
2、对褚一凡给予警告,并处以155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49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1060万元罚款;
3、对雷心跃给予警告,并处以280万元罚款;
4、对张庆峰给予警告,并处以160万元罚款;
5、对李会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ST泉为表示,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东莞中院对公司重整事项的正式受理文书,债权人的重整申请是否被东莞中院正式受理及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依法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依据相关规定,在法院依法受理上市公司重整后,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ST泉为”保持不变。
据公开资料,*ST泉为于2017年在深交所上市,致力于新型能源发展和先进光伏技术研发、生产、销售。褚一凡自2023年2月任该公司董事长。
简历显示,褚一凡,中国澳门籍,无境外居留权,1995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鸿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蓝鲸财经记者、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安徽华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创新事业部副部长等。
业绩方面,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71万元,同比下降99.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9.80万元,上年同期为-1667.85万元,亏损收窄9.4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2.33万元,同比增加73.14%。
二级市场上,截至7月16日收盘,*ST泉为上涨7.30%报18.07元/股,总市值约28.92亿元。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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