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下那份承揽合同时,原告以为自己只是做了一件再正常不过的生意——应被告要求,提供叉车设备并配备操作人员,前往指定工地完成物料装卸、转运等工作。然而,当原告依约完成全部承揽作业后,等来的不是应得的报酬,而是被告一次又一次的拖延。
此后原告多次沟通催告、上门催款,被告却以各种理由搪塞,长期拖欠数万元款项。即便原告主动免去部分零头,确认了最终欠款总额,被告依旧拒不履行付款义务。原告私下维权无果,陷入了无尽的焦虑和无助之中,原本正常的业务资金流转被打乱,公司的运营也受到了影响。
原告是在一次朋友聚会上偶然听说韩玉霞律师的。席间有人聊起之前的一起类似纠纷,随口提到这位浙江吴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处理得很稳妥。原告当时正被自己的案子折磨得焦头烂额,便默默记下了这个名字。回到家后犹豫了几天,最终还是鼓起勇气通过公开渠道找到这位律师的办公室地址,带着材料登门求教。
韩玉霞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展开了一系列工作。她逐条解释合同条款的漏洞,固定对方违约的证据链,收集整理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转账电子凭证等全部证据,形成完整证据体系并提交法院,充分佐证双方承揽关系以及被告拖欠款项的事实。同时,计算出原告的直接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形成完整索赔清单。
庭前,韩玉霞律师准备了详细的庭审提纲,预判法官可能询问的焦点问题。庭审当天携带了全部证据原件。本案立案后,法院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后依法转为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审理期间,法院依法传唤被告到庭应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主动放弃答辩、举证、质证等诉讼权利。面对这种情况,因准备充分,韩玉霞律师能够清晰陈述事实与法律依据,指出被告违约的事实。整个庭审持续了2个小时,仅质证意见就写了5页。
案件最终胜诉。法院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全额支付拖欠的数万元承揽报酬;以拖欠款项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计算,支付逾期利息损失;本案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均由被告承担。收到判决书那天,原告长舒一口气,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他后来表示,最感激的不是结果本身,而是韩玉霞律师在整个过程中让他感觉到自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韩玉霞律师也借此提醒遇到类似情况的当事人:在承揽业务中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合同、聊天记录、交易凭证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浙江吴刚律师事务所执业10年的律师,她始终相信,以知取胜,以智争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