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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一览众车)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壮大,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超50%,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正逐步退坡,“油电同权”呼声渐高,其中之一就包括考虑对新能源汽车开征消费税。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的《国际税收》杂志刊登了一篇由北大经济学院教授刘怡等人撰写的文章,建议将新能源汽车全面纳入消费税“小汽车”税目,并把由此产生的新增财政收入全部下划给地方政府。
当前国内燃油车与新能源车消费税负担差距显著。燃油乘用车按排量分级征收1%至40%消费税,90万元以上高端车型零售环节再加征10%,汽油消费也同步计征税费。
而对于新能源汽车而言,目前现行消费税税制之下,只有两种情形需要缴纳消费税。一种是超豪华新能源汽车(零售价超90万元)需要在零售环节缴纳10%消费税,另一种是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加汽油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消费税。但总体来看,绝大多数新能源汽车基本不用缴纳消费税。
研究团队指出,长期差异化征税会弱化消费税调节职能,还会形成两类车型税制壁垒,不利于统一大市场建设。方案主张采用渐进式落地路径,设置充足政策过渡期,分步扩大征税范围,同步统一征管规则,规避制度套利空间。
以税收优惠来看,早在2023年财政部等部委发文明确,2026年至2027年两年,将此前的新能源汽车(限额)免征车辆购置税改为减半征税,如果该政策不延续,2028年以后新能源汽车需要全额缴纳车购税。另外,近期财政部等发文明确,2027年起取消对部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优惠政策。
从产业现状来看,新能源车购置税减半、部分车型车船税免征等优惠陆续退出,全面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已是行业长期趋势。该方案契合消费税改革“征收环节后移、增量收入归地方”的整体方向。
测算显示,2024年全国新能源车终端消费规模超2.3万亿元,若按5%税率征税,可形成千亿元级稳定税源。
按照消费地原则划分税收,收入流向车辆购买属地,既能充实地方自有财力,完善充电、道路等配套设施,又不会改动现有央地税收存量分配格局,政策落地阻力更小。
当然,上述改革也会面临一些风险或挑战,比如征管难度上升,地方竞争由“抢产能”转向“抢销量”的风险,新能源汽车消费者“税痛感”可能上升等,文章对此也给出相应建议。
比如,针对“税痛感”可能上升问题,文章建议完善价税分列与信息披露,稳定市场预期。针对征收环节后移可能引发的零售端税负显性化和短期市场波动,应坚持渐进式调整,提前公布实施时间表与税率路径,可采取较低起步税率、分阶段逐步到位的方式,并审慎选择改革时点,避免与行业景气下行相叠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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