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坚持“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干部管理权限发生变化的“凡转必审”。

“凡进必审”、“凡提必审”、“凡转必审”指的是遇到以下三种情况,需要对档案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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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进必审

顾名思义,“进”是指新进人员,包括新录用人员、军转干部等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干部选任及招录部门需要对拟调入人员的档案进行审核, 主要检查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等,如材料缺失严重或者材料造假,需要退回原单位完善,甚至拒绝录用(调入),杜绝档案“带病”入库。

凡提必审

“提”只是一个概括的称呼,其实包括进一步使用(重用)、职级晋升、选任提拔、调任转任、交流任职等,都需要对档案进行审核,按照“谁管理、谁把关,谁考察、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组织人事部门需要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任前审核,重点审核干部出身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基本信息,是否存在涉嫌涂改造假、重要信息前后记载不一致、原始重要依据材料缺失的情形,档案材料记载内容之间的关联性是否合理以及是否有影响干部使用的情形等。

凡转必审

“转”是指“转出”和“接收”,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发生变动的,原管理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对档案进行认真核对整理,保证档案内容真实准确、材料齐全完整,并在2个月内完成转递;现管理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一般应当在接到档案2个月内完成审核入库。

信息来源:本文来源于“重庆组工”,由人事工作者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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