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收到群众合理信访诉求,只登记不跟进、不反馈消极不作为追责一、合规履职规范

信访接待严格落实登记、处置、反馈全流程闭环机制,群众合理诉求登记建档后,必须按期开展核查、协调处置,并主动向群众反馈办理进度、最终结果。严禁仅简单登记诉求,不开展任何调查协调,长期搁置不回访、不答复;信访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未办结事项持续跟踪督办,杜绝 “只登记、不处置” 空转问题。

二、典型违规行为

  1. 群众上门信访完整登记诉求后,长期不开展走访核查,无任何处置动作;
  2. 多次来电、上门询问办理进度,始终不给出明确答复、不反馈工作进展;
  3. 信访台账只进不出,大量群众诉求积压,长期无销号记录;
  4. 上级督办信访件,依旧拖延处置,消极应付不主动对接群众;
  5. 群众因长期无反馈重复上访、拨打政务投诉热线。
三、分级处置标准
  1. 规范登记诉求,按期开展核查并及时向群众反馈进度的,不作纪律处理;
  2. 单次信访登记后轻微拖延处置,限期内完成核查并回访群众的,开展信访闭环履职提醒
  3. 多次信访诉求只登记不跟进,群众多次上门问询、单次热线投诉的,内部通报批评
  4. 长期大批量信访诉求搁置不处置、不反馈,引发重复信访、群体性诉求的,予以诫勉谈话
四、长效管控举措

建立信访台账销号督办制度;每周梳理积压诉求,专人跟踪未办结事项处置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