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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252,证券简称:金信诺)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昌华先生主持,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科技生态园10栋B座27楼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显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33人,代表股份183,399,8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113%。其中,现场投票股东2人,代表股份137,123,196股;网络投票股东531人,代表股份46,276,641股。中小股东出席人数为532人,代表股份46,276,7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5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名称 总表决同意股数 总表决同意比例 中小股东同意股数 中小股东同意比例 表决结果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73,751,793股 94.7393% 36,628,697股 79.1514% 通过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73,763,793股 94.7459% 36,640,697股 79.1773% 通过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73,753,493股 94.7403% 36,630,397股 79.1551% 通过

上述三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王远律师、唐巧妆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