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爨乡陆良发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陆良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送达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笔录》的公告
以下78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相关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因违法行为人拒不按规定接受处罚,无法履行告知义务,公安机关采取公告方式予以告知。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违法行为人未提出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届满后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联系地址:陆良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电话:0874—6337656
特此公告!
陆良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7月17日
校对:常文静 编辑:桂云涛 审核:潘砚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