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86期】
近日,汝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执结一起被执行人为在校大学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从立案执行到圆满执结仅用3天时间,汝城法院执行局用“执行速度+司法温度”促成被执行人一方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既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兼顾了在校大学生的成长需求,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事故引纠纷,在校大学生成为被执行人。2025年8月,何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陈某发生碰撞,造成陈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认定,何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陈某无责任。汝城法院依法判决由何某向陈某赔偿经济损失两千余元,判决生效后,何某未按时履行赔偿义务,陈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陷困境,案件办理面临双重压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何某的账户采取查控措施,发现何某名下并无足额财产。后经调查,何某目前系在校大学生,暂无独立经济来源。至此,执行干警陷入两难,一是要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因何某暂无经济能力亦作为大学生缺乏处理司法案件的经验,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会给何某的学业及未来就业造成负面影响。执行干警果断转化办案思路,将工作重点放在何某的亲属身上。
法理情并重,柔性执行妥善处理纠纷。执行干警因案施策,采取“释法+说理+共情”柔性执行三步法破局。执行干警通过何某提供的联系方式与何某的亲属取得联系,通过对话了解到何某的家庭条件十分困难且亲属在外地务工,执行干警在共情的基础上向何某的亲属释法明理,耐心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若何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将会对其今后的学业、就业等造成严重影响。何某的亲属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表示何某虽然已成年但是目前尚在读大学,亲属愿意代为赔偿损失。最终,双方当事人通过远程调解的方式协商处理,何某的亲属及时将赔偿款项足额支付给申请执行人陈某,本案圆满执结。
司法不仅有力度,更要有温度。执行工作从来不是简单的“一执了之”,而是在坚守法律底线、维护公平正义的同时,将严格司法与柔性执法相结合,既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又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供 稿」袁宇泽
「编 辑」谭 娟
「一 审」唐盼霞
「二 审」胡敏刚
「三 审」张 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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