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文学中的女子与国难》
作者:李惠仪
版本:上海古籍出版社
2026年5月
甲申年(1644)三月十九日,随着北京被闯军攻陷,崇祯帝朱由检(1627—1644在位)在煤山自缢。按照后来入主中原的清廷(1644—1911)所述,这一事件标志着明朝(1368—1644)的灭亡。但明清易代并非一朝一夕之事。同年五月,思宗从兄福王朱由崧(1644—1645在位)即位南京,改元弘光。南京政权乍起旋灭,1645年颠覆后,有志复明之士纷纷拥立明朝宗室,奉明正朔,先后有鲁王朱以海(1618—1662)称监国于绍兴,唐王朱聿键(1602—1646)则称帝于福州,建号隆武。还有桂王朱由榔(1623—1662)于肇庆即位,改元永历。复明运动不绝如缕,似乎明祚犹可苟延残喘。假如要计算明朝覆亡的确实日期,我们还是可追溯到1662年永历帝被杀。但如果包括郑成功(1624—1662)及其后人反清复明的主张,则又可把明朝灭亡推迟到1683年台湾归降。从历史的后见之明去看,清朝定鼎其实也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其中也包含了许多偶然的因素。江南、南方、西方、东南沿海的抗清斗争,在顺治(1644—1661)年间持续。顺治末年至康熙初年的大案——明史案、奏销案、通海案——有意针对和打击江南、浙江士人,也许与此有关。康熙帝爱新觉罗·玄烨(1661—1722在位)八岁即位,及至成年,清政权似乎逐步稳固,三藩之乱(1673—1681)却旋即爆发。清军入关后,赖明降将经略南方,铲除反清势力。所谓三藩,即指这些降将及其后嗣——驻广东的平南王尚可喜、守福建的靖南王耿精忠、镇云南的平西王吴三桂,而其中以吴三桂的兵力最强。三藩之乱严重威胁清廷,乱定后清政权始真正巩固。康熙十七年(1678),平乱大局已定,诏征博学鸿词,各地荐举并送至北京,次年考试。这项清朝笼络汉族士人的计策颇成功,应诏者包括一度参与复明运动的士人,但亦有明遗民力辞不就或拒绝受职。
明清之交战乱频仍,常被称作天崩地解、弥天皆血的时代,此际文字充满了暴力、破坏、灭裂的意象。明亡清兴,尤其是剃发易服的政策,有人认为是国族与文化危急存亡的关键,遂重新勾起华夷之辨。当时对生与死的抉择、忠节与妥协的界定,均有热烈激切的讨论。在时人反复辩论以死明志的意义与苟存性命的理由时,有些人决定毅然赴死,以身殉国。拒绝仕清的遗民,涵盖多种模式与生命形态——有积极参与抗清的志士、避世逃禅的隐士、睥睨一切的狂士、继续诗酒风流的雅士等。同一退隐不仕新朝,有的遗世苦节,有的方外披缁,有的在不同程度上与清官交往。当然,还有很多人选择与新定鼎的清朝合作。明臣仕清者,后来成为乾隆帝(1735—1796在位)所贬斥的“贰臣”。不过,即使委身仕清也不代表他们没有故国之思,不代表他们内心没有与清朝保持距离。
历史与文学互相扣连
明清易代与中国文学史上一段大放异彩的时段刚好重叠在一起。因政治动荡而衍生的情绪与心理的辗转反复,为许多作品提供了动人的题材。我们可从各种文类看到这些鼓荡人心的叙述,譬如史籍、纪传、忆语、诗词、小说和戏曲等。赵翼(1727—1814)演绎传统“文穷而后工”的说法,用“国家不幸诗家幸,赋到沧桑句便工”来评论经历金元之际离乱的元好问之诗。假如我们相信这两句话所勾勒的关系,认为诗文的创作因国家的磨难而弥见精深,那么作者的历史背景可以说跟他们的创作刚好成了一种“反比”的关系。事实上,黄宗羲(1610—1695)也提出过类似的说法。他认为厄运危时可以镕铸伟辞:因为天地元气会在这种历史时刻闭塞鼓荡,使诗人坌愤激讦,最终他会不期而然地把这种强烈的感受书于诗作之中,所以衰世乱世转致文章之盛。这种有关诗歌生成的理论可能源于人们在经历困厄时对文字所寄的厚望,认为文艺创作源于与权力架构悖离的落寞、国变途穷的悲怀,是别具魅力的视野,与浪漫主义的蚌病成珠、设定人生与艺术之对立殊途同归。以黄宗羲为例,他的“乱世诗学”设想艰危会激发诗人,使其不得已尽其性情为惊天地泣鬼神之文,即把文学创作看成时代衰乱的回应和补偿。
当然,这并不是说明清之际所有作家都在回应明代的覆亡,但是历史与文学在这时候确实以一种引人入胜的方式互相扣连。因此,即使有人笔下完全没有提到当时动荡的政局,这种沉默有时也会被人理解为一种有意为之的压抑,以为这一定是作者有意三缄其口。明朝为何灭亡?如何灭亡?我们该如何记忆这段历史?明亡又如何影响了个人的生死,以及人们在政治上的选择?这一系列问题主导了整个清初文坛的文学想象。到了后来政治动荡的时刻,诸如太平天国起义、晚清的国难、抗日战争等,人们往往会回溯明清鼎革的作品,从中找出一些英雄侠客、殉国义士、卖国权奸和变节小人的原型。反清复明的故事,煽动清朝末年的反满排满情绪、鼓舞民国时期对国族自主的追求,激励抗日战争期间再御外侮、力挽狂澜的斗志。明遗民的气节,成为民族主义的先声、政治抗争的暗喻、争取思想自由的投射。百多年来,传统文化在战争、革命、现代化中消磨,对此去国怀乡的人,往往取譬于明清易代的记忆与想象——毕竟清朝的灭亡太接近、太混乱了,晚清政治太腐败了。“文化遗民”容易移情明遗民与明季抗节之士,因为他们代表对失落国度的执着与依恋,对政治权力架构以外文化空间的追求,不为世用、不合时宜的独立精神与自由思想。
在审视清朝以降的诗文如何呈现明代覆亡时,我发现与女性相关的想象和议论空间特别重要。这空间既包含女性自己的诗文,也涵盖了其他有关女性的作品,以及男性文人以闺阁之笔、阴柔婉约的辞藻来书写的著作,我们可以借此了解前人在回忆和反思明清易代时的情感与幽怀,并借此思考后来世代如何因应本身的需要而重新发掘明清鼎革的重要性。它展示了历史与文学的相交点,并阐明了人们如何借用性别的范畴来理解和书写自己的经验,来叙述易代离乱。在诗文小说戏曲等文类中,著者分别以性别的界限、女性的自主性、她们所面对道德两难的局面,以至于她们的贞节或淫荡,来寄寓国家的命运和个人的政治选择。“寄寓”本身或隐或显,时而幽隐深曲,时而昭然若揭。男性文人在一些隐曲的作品中会借由女子的声口表达自己的感怀。逾越性别界限是屡屡出现的主题:有些男性诗人继承了以往的文学传统,作闺音或借用女性形象寄托政治感慨,有些女性诗人则在自己的作品中申明政治抱负或想象英雄志业。恰恰当文人隐然在自己的作品中逾越性别的界限时,男女颠倒本身也成了当时诗文戏曲中常见的主题。
按照这样的观察,本书拟从性别与界限想象的关系展开我们的分析。本书无意要定义什么是典型(或者历史上不断演变)的男性和女性的声音。事实上,“阴柔”和“阳刚”不过是一组标签,以便于传统诗文评论借此分类各种修辞。这里更关键的问题其实是性别角色的转换如何挑战了想象和写作的界限。因此本书第一章将探讨明清之际男性文人如何使用关联女性的修辞来表达自己的政治抉择和对时局的看法。这种类比书写上溯到《楚辞》(约公元前3世纪),从之衍生的阐释习惯也用来解读《诗经》中的一些篇章。历朝历代的文人一直都在利用“美人香草”来指代自己(通常是失败)的政治追求。不过,我们会发现17世纪中叶是这一传统的一个高峰:当时许多诗文都有“美人香草”之喻。除此之外,时人也往往会在评论前人的作品时提到同样类比。其实,现在我们常常认为某些诗人在运用“比兴寄托”的手法,在缠绵幽微的语言中暗寓自己的政治怀抱,这往往是基于清初的解释。清初人对比兴寄托的传统别有会心,其时崇尚晚唐西昆的评家诗人,如吴乔(1611—1695)和冯舒(1593—1645)、冯班(1602—1671)兄弟,均倡言比兴寄托。清初出现了好几种笺注李商隐(813—858)诗的著作,奠定了后人对义山诗的“政治解读”。1679年,清人重新发现了宋元之际(约13世纪80年代)的词集《乐府补题》。诗人和学者朱彝尊(1629—1709)认为《乐府补题》中哀感顽艳的词作实则寄托了宋末隐士的身世之感;而另一位著名的词人陈维崧(1625—1682)则视之为遗民表现志节的微词。钱谦益(1582—1664)认为诗与史之大义同归于“微”,“微”标志着乱世中的诗足以继承并发扬史之大义。本书的第一章会从这个背景出发,以一些案例考察动荡不安的政局与含蓄幽微的诗学之间互相依存的关系。
清 冷枚《美人图》
我将讨论一系列的可能性——冒充女性者,选择“闺阁之笔”者,采用阴柔委婉的修辞并以女性为代言人者,转向讨论女性的情感、观点与抉择并以此作为诗文主题者。女子的感性和言语、情欲的追求与失落如何联系到政治的怀抱之上?我们将分析私人和公共领域之间各种对应关系,借此从更广泛的角度审视含蓄幽微的诗学,反思其中所蕴含的各种变数。我的重点是诗人选择这种委婉的表达手法如何影响他们诗歌的表达和交流,尤其是在国难的阴影下,自明其志与互通消息一方面更迫切,另一方面更难实现。在明清易代之际,文禁变得更加森严,即使政治化的解读在当时已成为人们一种普遍的诠释方式,诗人还是尝试寻求一种委婉含蓄的表达方式,借此托寓自己的抱负,并抒发那些矛盾而暧昧的情感。
既然“假托女性之辞”是委婉的表达方式,我们什么时候才能确定当中真的隐含了作者的政治寄托?所谓政治寄托是明确的立场还是隐含犹豫或矛盾的观点?在什么情况下我们才可解读出明确的讯息或无法化解的含糊与模棱?女性的声音或意象如何成为男性文人诗歌交流酬唱的符号?他们如何以这些符号为基础来肯定共通点和协商歧异立场?如何借此表明自己的政治抉择,或互相交流各自的见解?有一点是肯定的:当文人习以为常地运用香草美人来寄托自己在政治上的感怀时,诠释的框架也就成为时人关注的焦点(有时甚至刻意以戏剧化的方式表现诠释的过程)。在这种背景下,我们发现源远流长的比兴寄托实则可以衍生出一系列不同的解读。这一时期丰富的文献材料可让我们窥见当时创作和阅读的语境,进而让我们更深入地探讨这种幽微的诗学的社会功能,乃至于分析这种诗学如何具体呈现在文人的交往过程中。
突破传统的性别角色
第二章探讨政治的动荡如何促发女性在她们的诗文中突破传统的性别角色。如果说,17世纪中叶的男性文人有意借鉴以往的文学传统而使用幽微委婉的修辞,那么清初女性作家挑战性别界限的做法,可说是开创了一个新的传统。到了清末民初,这个传统也在当时革命的修辞中得到回响。在中国最著名的女词人李清照(1084—约1155)的别集中,我们会发现她的几首诗和一首词作,突破了婉约的风格,或诉述自己壮阔的襟怀,或表现自己对时政和历史的见解。相对而言,大批女性作家同时尝试在清初回应当前的国难。这是明清鼎革以前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一种全新的现象。从更宽广的角度看,这可以说是明清女性文学的其中一个巅峰。
战争与破坏诱发了当时的人叩问自己多少能左右整个时局,又多少能控制自己的一生。他们尝试思考人类的能动性,并反思自身的局限。对于一些女性作家来说,明清易代为她们开创了一个真实或想象的空间,让她们可抒发自己的壮志,表现自己的政见和史识。我会在第二章中更详细地阐明这个现象。当我们看到一篇题咏落花或秋柳的诗作时,假如这篇作品出于男性文人之手,我们很自然会把它视为政治的隐喻,并会尝试从比兴的角度分析其中的寄托,尤其当诗人的传记提供了一些线索让我们可以作相关的联想。但当女性作家写出同一类作品时,她们并不会预设别人先从政治的角度解读自己的作品。因此,即使当她们也在追求含蓄婉约的意蕴,她们往往也会刻意为自己所运用的象喻加入更明确的“寓意指标”(allegorical index),让人更容易寻绎其中的深意。
有时候女诗人或会选择更直接地传达自己的见闻,或提出自己的见解,或书写自己的记忆。她们直写当时的家国大事,有时也会因此而挑战了原来对于性别角色存有的刻板印象。另外,参与抗清或同情遗民志节的女诗人往往有意识地塑造英雄勇武的自我形象。她们的作品假如提到刀剑和兵戎,我们一般不能按字面去理解她们的意思,以为她们真的上阵杀敌;更常见的是她们希望借由这些意象来申明自己独立的意志,展示其英雄气概,并阐明自己对固有的性别角色有所不满。一般来说,这种不满与她们的政治关怀互为因果:有时她们尝试借政治关怀来挑战性别的樊篱,有时则因性别的局限而促发她们投注精神于时代与历史。与此同时,友谊的修辞也随之而有所改变(包括女性之间的友谊和男女之间的交游)——我们看到当时更强调朋友之间在政治、思想和精神上的契合,这种契合来自共同的抱负,或源于国难之际的相似经历。明清易代也是一个自我反省的时刻:许多女性作家都在自觉地思考写作的意义,尤其是作为女子而寄情书写的意义。
本书第二章主要探讨女诗人如何书写自己的豪情壮志,至于第三章则集中分析历史与虚构的英雄如何在文本中大展威风。我们将会把焦点从诗歌转移到弹词之上。以往一般认为《天雨花》这部弹词出自17世纪中叶的一位女性作家之手。在《天雨花》序里,作者声称希望留下自己的见闻,通过书写明朝的溃灭来追念那位期许自己有“木兰之才能,曹娥之志行”的父亲。根据文本的内部线索,我认为这部作品写作的年代较晚,大概是18世纪才完成的著作。但这便引起另外一个问题:一个没有直接经历明清易代的女作家为什么会以晚明的危机来阐明父女之间的恩怨情仇?政治上的乱局如何使一个女儿的叛逆显得更合理,又如何使她可名正言顺地继承父亲的事业?
从更宽广的层面看,女英雄的形象让人可以从17世纪中叶的动荡不安中找到一点尊严,同时却又使这个时代显得更加悲壮。各个作者或纪念真实的女英雄,或想象虚构的女豪侠,描写她们在乱世中伸张自主,或挽狂澜于既倒,或尝试创造新秩序。这些作品背后都隐含一种冀盼,盼望探索人力可否左右个人与家国的命运,并在面对国难时尝试想象另类的可能。在清初论断重审晚明重情适性的框架下,上述那些女英雄的故事提供了空间,让各个作者或可指斥晚明的颓靡,或表达怀旧和歉疚之情,或流露后悔和遗憾之意,以至于界定自我,提出自己对历史的判断。以上种种情景其实与他们对明清易代的记忆和反思密不可分。我将会探讨女性化身英烈的主题如何可以包容各种对明清鼎革的思考,并说明后世如何审视这个主题。有时候我们会看到历史上女英雄的故事可能会被当时或后来者刻意压抑,某些“违碍”的片段有时被筛选淘汰,这种挑选的机制很可能决定了我们对女英雄的记忆。时人可以利用女英雄来控诉整个士人群体和文臣武将的失败,也可利用她们来捍卫晚明浪漫的美学价值观,为任性纵情的晚明文化提供一个自我救赎的可能。在想象一个新的社会秩序的复杂过程中,女英雄的历史大多受到褒扬,但同时她们的形象也可能在流传的过程中被刻意驯化。女英雄形象可能会使暴力升华、让人觉得虽败犹荣、把过去化为一种赏玩的奇观、成就新旧两代的秩序互相协商周旋。第三章的标题是“化身英烈”——“化身”的概念其实也就指向了形象的起源不一定会与其在文本中的再现同出一辙,亦即暗示了形塑过程中内在的张力或矛盾。当我们遇上同一人物或同一故事的多个版本时,这种张力也就尤其明显。
第三章讲述的英雄故事都有一种虚构的性质。这性质让人可以从更远的距离去审视明清易代的历史,从更宏观的角度讨论易代的问题。第四章将会从更微观的角度出发,转而思考个人的经历和记忆。当这一章提到的文人在题咏坚毅果敢的名妓和侍妾时,他们都尝试透过细节和片段来重构自己的回忆,或为自己昔日和当下的决定辩护,或质疑自己生命中的各种选择。他们从鼎革以后的后见之明回头反思晚明的文化风尚。这往往隐含了他们对于情欲与声色的反思,即审视情色如何改变他们个人及家国的命运,如何形塑他们一代的集体记忆。他们把浪漫的怀旧之情融会到自己对家国的悲悼之中,展现了一种“以情悟史”的视野。
我们经常会在清初文人回顾往事的诗文中看到一些才女的身影。她们在易代之际的悲惨命运和流离遭际往往成为文人书写的题材。这类作品经常把晚明任性恣情的风尚联系到士人的政治理想与道德坚持,似乎总在隐然替晚明的浪漫风流辩护。对于那些曾流连在秦楼楚馆的明遗民来说,这些记忆是他们定义自己的一个重要元素。有时候,写作关于女性的诗文也会促发一种辑佚和刊刻女性诗文的热潮。毕竟在政治动荡的年代,这些作品的亡佚有了更深沉的象征意义。对于委身仕清的明朝旧臣来说,风流与节义互为因果的话题有特殊的矛盾与暧昧之处。我将会在第四章分析三位因为与清室妥协而名节受损的“贰臣”如何在自己的作品中把深爱的女性点染成忠勇坚决的象征。这些“情欲对象”怎样摇身一变而成为英雄呢?虽然这里三个案例背景和意义各不相同,但均与男性文人自身的投射相关。他们都在自责与自辩这两种情绪的推动下书写自己的爱侣,并借由她们的形象来寄托自己的理想。
清 冯箕《卖花图》
有关女性劫难的书写
本书第五章将探讨有关女性劫难的书写,分析这些作品为何关注离乱中女子是否能实践自己意志的问题。单纯从作品的数量上说,明清易代之际关于女性的题咏最多的,大概是为“殉国”的“烈女”或“烈妇”而写的悼词。她们或以死来保全贞节,或在抵抗敌人时被杀(这里所谓敌人既可能是流寇,也可能是清兵或明兵)。她们的死往往会被视为“遂志”的行为,因为想象受难者仍能实践自己的意志给予人们一种补偿和安慰。这些流离道路的难女通常都是被掳北行,驱驰马上,因此只能在驿壁上或衣裾间题诗,或书写自己的哀恸,或恳求时人的援助。其中有的是对国难的判断与见证,有的则是绝命前的自我剖白。这些难女(有时是假托为难女)的诗文引发了许多文人的酬唱,一方面反映了人们对受害者的声音总是有特殊期待,另一方面又开辟了有关女性被掳以后,在贞节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应当如何自处的讨论。这种由唱和衍生之虚设的文学群体及其论述空间也就展示了下判断者和被批评者之间的主客关系如何不断逆转。不同的记录有时会为同一首诗赋予不同的写作背景,并把作品归属到不同的作者之下。这些情况都说明了受难者的诗文其实会因应不同的目标而被叙事者挪用。深入分析这些情况也就有助于我们厘清这些诗文各种各样的用途。
这些被掳的难女究竟还能把握多少自己的命运?这个问题引起了时人的兴趣。纵使她们身不由己,她们在路上流离闯荡的意象有时却会被想象成一种自由。有些诗作、小说和戏曲即提到了一些难女因面对这样的逆境而获得了新的身份,甚或另结情缘。悲悼因为国难而受挫的爱情和婚姻当然也就打破了私人与公共领域的界限。在这种情况下,才子佳人的团圆也就无可避免地有了政治上的含义。
当时有关难女的故事探讨了各种程度的妥协:譬如说,假如一个女性的贞节被玷污了,那又会怎样呢?在中国传统里,道德上的两难(例如一个人必须在忠孝之间作取舍)多数都以自杀告终。假如一个女子的父母或丈夫要求她牺牲自己的贞节,以拯救他们的生命,那这位女子应该怎样自处?与其白白殉身,许多难女都选择牺牲自己的贞节,或至少违反了传统的妇德,借此去保护自己的家人。我将会讨论一些“逾界”的故事,看看它们如何在忠贞与妥协、公义与私利、刚正不阿与委曲求全之间暧昧模棱的灰色地带游移,借此为女子在道德上的妥协作辩解。
这类故事对逾越界限有特殊兴趣。相对而言,有些英勇的女子奋不顾身,以惨烈的死亡来逃避或抵抗自己被俘虏的命运,表现了坚定不移的道德价值。这里隐含的逻辑似乎是死亡越惨烈,美德越显著。在明清易代之际,我们很少会看到有人详细描摹国难中凶残暴力的具体场景。因此,受难女性的身体也就成了一种替代品,让文人可借此记录时代的创伤。本书的第六章首先会考虑凶暴、记忆和历史判断之间的关系。我们将考察笔记、小说、方志、诗歌和传记如何描述 1645 年扬州屠城。利用这一清初最惨烈的事件,我试图分析有关扬州妇女的选择和命运的书写,借此叩问我们是如何记忆创伤,又如何作出历史判断。人们怎样运用各种不同的修辞来颂扬或贬斥那些卷入扬州屠城的女性?为什么“淫妇”代表被征服的耻辱?她们如何被形塑成亡国的象征?究竟什么样的历史背景和叙事框架可让这种斥责显得更合理或使之变调?至于那些为防止被敌人凌辱而殉身的女性又如何被褒扬为烈士?在这些称赞的逻辑背后又是否隐含了一些周旋妥协的地方?
随着扬州在清初恢复升平,创伤的记忆与遗忘也是通过文人唱和中关乎声色与女性形象的书写展开的。这些文学团体包括遗民和清官、身历鼎革者与晚一辈的文人,他们的唱和囊括了记忆与遗忘的种种精神资源。扬州的繁盛让我们想到江南文化的魅力及其于晚明展现的光辉。我们在罪与罚的讨论中,不免会想到谁有资格真的为历史中的对错一锤定音。这个问题尤其适用于那些没有亲身经历明清易代的作家。他们与亲历国难的一代人酬答订交,利用他们留下的文献材料,尝试建构“第二代记忆”,并在平衡怀旧与批判两者的张力之中回顾历史。
中国文学传统中最容易招致批评的女性形象莫过于倾国倾城的祸水红颜。她们激发起强烈的情欲,足以撼动整个政体。然而,即使是那位在传说中让吴三桂冲冠一怒,最终招致清兵入关的名妓陈圆圆(约17世纪20 年代生),当时的人似乎也无法简单地把她归类为祸国的红颜,无法对她的功过作一明确判断。最后主流的论述——尤其在晚清——都把她的故事联系到救赎的主题之上。不论是通过宗教,通过国族主义,还是援引她自己的判断和自我认知,这些论述都为她提供了救赎的可能。可以说,陈圆圆的故事阐明了历史判断形成的条件及其抒发的功能。
在引介本书的主要论点时,我刻意避开人名和书名,因为我相信这样罗列一堆名字对于读者来说大概没有什么帮助——即使其中有些作品闻名遐迩,但想必还是有许多陌生的人名和书题。另外,本书所讨论的体裁涵盖诗词、戏曲(包括北方的杂剧和南方的传奇)、文言小说、话本、章回小说、弹词、笔记、小品、传记和方志。我意识到这样做会带来一些风险——文体的历史和习惯可能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如此一来,讨论主题的变换很可能会掩盖了这些文体特征的差别。但是,随着材料本身的牵引展开论述也是自得其乐。我希望读者也能享受这一过程。本书所讨论的作品大多创作于明清易代之际和清代初年(17世纪中叶至18世纪初)。我在写作期间发现有必要更深入地研究清中叶、晚清和民国的材料,因为我们还是可以从这些后期的著作中看到他们如何回应明朝的覆亡。假如要仔细分析这些材料而扩大本书的研究范围,我力有未逮,而且如此冗长的篇幅也很可能会让读者不耐烦;因此,我只会在书中稍稍触及这些作品,仅仅把它们视为明清易代的回响。
本文摘选自《明清文学中的女子与国难》一书,为书中“引言”,略有删节。经出版社授权刊发。
原文作者/李惠仪
摘编/张进
编辑/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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