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羊奶粉”,却未检出羊源性成分!原来,这些贴标对外销售的“进口奶粉”,是地下窝点用植脂末(俗称奶精)、麦芽糊精等原料灌装的伪劣奶粉。
7月17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今年4月底,河南济源中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其中两人的上诉,维持原判。此前,地下窝点的3人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另一网店经营者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均被一审法院判处刑罚,最高被执行有期徒刑13年,4人还被判共同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700万元。
▲资料图
汪某、余某和龚某系河南桐柏县人,均是“90后”,周某系河南社旗县人。一审认定,2024年三四月份至2025年3月,汪某伙同余某为非法牟利,先后在桐柏县月河镇、吴城镇等地开设生产伪劣奶粉的窝点,将植脂末、麦芽糊精等原料按比例搅拌并灌装,后将生产的产品以“俄罗斯进口牛奶粉”“俄罗斯进口羊奶粉”“俄罗斯进口骆驼奶粉”“新西兰羊奶粉”等名称贴标后进行销售。
汪某联系原料供货商,购买原料及奶粉罐、标签,用于生产和灌装。余某根据汪某安排,招募工人组织灌装、贴标,并根据销售情况安排发货。龚某协助余某组织生产、发货。汪某、余某通过与周某联系,约定1000克奶粉(规格)以每罐20元、500克奶粉(规格)以每罐11元出售给周某,每罐另收5元快递费,由周某自行定价后通过其经营的网店或下线进行销售。收款后,周某扣除自己所得部分,按约定价格将奶粉款支付汪某、余某控制的账户,并将客户信息发给汪某、余某组织发货。
根据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定意见,汪某等人生产的伪劣奶粉销售给周某223万余元,周某的销售额为230万元左右,获利约7万元(认定销售奶粉的金额含双方约定的快递费约50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现场查扣1000克奶粉(规格)2430罐,按双方约定每罐20元价格计算,查扣奶粉货值48600元。经某研究院对济源籍消费者高某购买的奶粉进行鉴定,“俄罗斯山羊奶粉”未检出羊源性成分,“俄罗斯双峰驼奶粉”未检出蛋白质成分,“俄罗斯羊奶粉”蛋白质、羊源性成分均未检出。
另查明,汪某曾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于2024年12月被河南睢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6.14万元,缓刑考验期至2025年12月23日。案发后,公安机关从余某处扣押“奥迪”轿车一辆,及食品添加剂、电脑等物品。汪某、余某、龚某和周某分别退出违法所得2万元、2000元、6000元、6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汪某、余某、龚某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进行生产、销售,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周某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汪某、余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龚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汪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予以并罚。龚某有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此外,四人的犯罪行为侵犯对象具有随机性、不特定性,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据此,一审法院作出判决:撤销睢县人民法院对汪某宣告缓刑一年的执行部分;汪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110万元;加之此前被判处的刑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16.14万元(已缴纳6.14万元)。余某和龚某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和2年3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和40万元;周某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此外,四人共同向公益诉讼起诉人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700万元。
汪某和周某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两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据此,今年4月28日,济源中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编辑 张寻
审核 王光东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