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存放各类止痛药品,查看有效期、储存环境等方面,有哪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
一、未拆封的药物可按包装标注的有效期使用:
如果是单粒独立铝箔板装的药物,只要铝箔包装完整未受潮,在标注有效期内都可正常使用。但瓶装药液开封后,如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等混悬液,建议3-6个月内用完,糖浆类镇痛药物开封后常温仅能保存1个月,不能单纯参照原包装的有效期。
二、关于有效期标注的规则:
标注“有效期至2026/06”的药物,实际可使用到2026年6月30日,而非6月1日;只标注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时长的药品,要手动推算到期日,避免误判过期。
三、药品储存环境:
注意药品说明书上的【贮藏】条件,常温10~30℃保存,阴凉(不超过20℃),避光,需放在棕色瓶或不透光容器中,置于阴暗处保存。糖浆、外用乳膏不能放冰箱冷藏,低温会导致药物析出沉淀、基质分层,破坏药效等等。
四、各类药品或不同年龄服药的药品分开存放:
建议成人药和儿童药、内服和外用贴剂尽量分开存放,放在儿童无法触及的位置,避免误服错服药物。
镇痛药可以长期服药吗?或者说疼的时候吃,不疼的时候就不吃了呢?镇痛药物实际上仅能缓解症状,不建议自行长期服用:非甾体抗炎药长期使用可能会引起胃肠道不适,甚至消化道溃疡、出血;阿片类药物不规范使用,可能产生耐药和药物依赖的问题。通常急性短期疼痛,例如牙痛,痛经,疼的时候吃,不疼可以不吃。这种疼痛有自限性,可以短期服用非处方药,一般不超过3-5天,症状缓解即可停药。
如果是慢性持续性疼痛,例如:关节炎,神经病理性疼痛,是需要规律服药,维持稳定的血药浓度,预防疼痛爆发,导致疼痛更难控制。如果疼痛持续超过1周,或是伴随走路不稳、大小便异常、肌力下降等症状,必须及时就医检查,排除严重椎间盘突出、脊髓受压等问题,不要盲目吃药掩盖病情。
疼痛明显缓解后,绝大多数镇痛药物都不能立刻停药,阿片类药物突然停药,会引发严重的戒断反应,抗惊厥类或抗抑郁药物等镇痛治疗后立刻停药,会出现失眠、恶心、焦虑等问题。除此之外,自行 停药还可能导致疼痛反跳加重,后续更难控制疼痛。而阿片类药物,抗惊厥类或抗抑郁药物等镇痛药物,通常需要采用逐步减量法,逐渐减量到停药,必要时调整减量间隔时间。非甾体抗炎药,需先逐步减少服用频次和单次剂量,再完全停药,避免疼痛突然反弹。整个停药过程必须在医生或药师的评估和指导下进行,切勿自行贸然停药。
外用的膏药、止痛搽剂也不建议每天不间断使用。无论是口服药物、静脉用药,还是外用的膏药、止痛搽剂,归根到底只是剂型不同,发挥镇痛作用的成分是相同的。外用药物长期使用会造成皮肤屏障受损,对药物敏感性下降,或出现皮肤不良反应的情况;虽然是外用,长期大面积用药后,药物还是可以通过皮肤进入血液循环,增加肝肾功能受损的风险等等。所以,请大家根据药物说明书的用法用量或者在药师指导下的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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